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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第 55 章

清晨,南瑛醒来时,身侧又是空的。

每次房事结束后的次日,裴屿安总是起得比她早,有时是去厨房准备早膳,有时是有要紧事需要出府。

他没主动说,她也懒得问。

相处这么久,她本该习惯,但今天莫名觉得烦躁。

前些时日,寒霜来府上时,与她聊过这件事,当时南瑛还夸他“是个实打实疼妻子的好丈夫”,但是寒霜又说“旁的夫妻早餐醒来都有早安吻,你二人是不是有点过分规整了”。

当时南瑛没放心上,现在想来却觉得此言有理。旁人有的,她也要有。

本想暗地里暗示他一番,哪知这人整日脚尖不着地,愣是没找到机会。

愤愤间,南瑛起身换上衣服,在房内踱步,最后停在书桌旁。

裴屿安自从进入将军府来,日日夜夜都在此处伏案。

她给他换了张新书桌,连笔墨都是按他的喜好备的。后来又嫌太冷清,从外头买来一只青釉花盆,用来种植黄杨。

她拿起桌上那沓宣纸看了一会儿,笔锋苍劲有力,与他整个人截然不同。

她对圣贤书一向没兴趣,翻了片刻,顿觉没劲。刚想放回去,手心一滑,宣纸落了一地。

连纸张都跟她作对!当真是诸事不顺。

南瑛心中纵有万般不愿,仍是一张张拾起。只剩最后几张时,她视线顿住了——满满一页都是她的名字。

看这纸张的材质,不是近日她买的,而是裴屿安刚入府的那阵子写的。

所以,他那时候就……

来不及深思,门口处传来一声“吱呀”。南瑛慌乱将那沓纸放回桌面,动作过于迅疾。一个不小心,手臂碰到桌上摆着的那只花盆。

手往半空一伸,还是晚了一步。“砰”的一声脆响,满地狼藉。

她叹了一口气,弯腰去收拾,指尖碰到一片碎瓷底下硌着什么硬物,拨开泥土,露出来一截暗色的东西。

是一把刀。

刀鞘朴素无纹,只在鞘口处镶了一圈暗银。

这是南境军营里斥候惯用的短刀,轻便、贴身、一击致命。

父亲麾下的斥候人手一把,她见过无数次。但这不是军中的制式,而且材质偏老旧,有些年头了。刀鞘内侧刻着一行极小的字,她翻过来凑近看了,是她不认识的记号。

这刀是裴屿安的?

哪儿来的?

为何要藏在这儿?

一个接一个的疑惑涌上心头,南瑛全然愣住了。

裴蘅进门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南瑛蹲在地上,手里攥着那把陪了他十几年、出生入死的短刀。

他走上前,将粥搁在书桌旁后,蹲下去捧起南瑛的双手。

“怎么这般不小心?有没有伤着哪儿?”

里里外外看了一通,发现没有何处划伤后,他才伸手搂上南瑛的腰,将她带上来。

“这些,留给我——”

他言语未尽,南瑛忽而仰起头,用一种既迷茫又令他感到陌生的眼神盯着他。

“这刀……是你的?”

裴蘅拿起帕子,擦去她指缝中残留着的泥土,一下下擦得很仔细。

他没有隐瞒,语气甚至算得上平静:“是沈步离的。先前他来府里,不小心落在这儿的。我原想拿去归还,一直没找到机会,怕多就先收了起来。”

南瑛没相信他这番说辞,“沈步离一个翰林,用斥候的刀?”

“他祖上是武勋出身,家里有几把旧刀不奇怪。”裴蘅把刀搁回桌上,“你要是觉得碍眼,我改日还回去。”

南瑛没说话。沈步离祖上是文官起家,武勋是他外祖家,早已败落多年。

“那你为什么要把刀藏在花盆里?”南瑛又问。

要是心中没鬼,大大方方的不行吗?

这话她终究没说出口。

“先前我在外买了个空花盆,原想用来种植四季桂。一时忙忘了,就先放着。”裴蘅坦然道,“兴许是丫鬟给黄杨换土时,没注意到我搁在花盆里的刀,这才不小心落在此处。”

南瑛看了一眼窗台上那排花盆——全是青釉,没有一个空的。

她心中存疑,但面上不露分毫,只淡淡“嗯”了一声。

裴蘅把碗往她那边推了推,语气带上几分小心翼翼:“娘子,你先用早膳,我先去厨房煎药。”

说完,他转身出去了,门在身后合上。

日光从窗棂缝隙漏进来,落在桌面上那把暗银鞘口的刀上。南瑛看了一会儿,伸手把刀拿起来,重新翻到内侧那行刻字。

她没见过这种记号。但南境斥候的刀,每一把都有编号。这把有记号,却没有编号——要么是私铸的,要么是从某个不归军部管辖的地方流出来的。她把刀收进袖中。

胡乱吃了几口后,出了门。

吩咐春桃叫来在院中伺候的丫鬟,南瑛一个个询问过去,但没人认识这柄刀。最后是一个刚入府不久的丫鬟“呀”了一声,说先前替黄杨换土时打碎过花盆,姑爷随手从角落指了个花盆给她,后来兴许就是这个。日子隔得久了,记不真切。

南瑛“嗯”了一声,示意她们离开。心烦意乱间,她刚想往厨房走,就见陆铮领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前来。

那男人穿着件半旧短褐,低着头,畏畏缩缩的。

“大小姐。”陆铮拱了拱手,“这人是云渚来的,说是以前认识裴公子。”他朝身后那人扬了扬下巴,“正好在营里碰上,想着你可能用得上,就带过来了。”

男人身体抖得厉害,试探着半抬起头。他五官全揉在一块,面色土黄,皱皱巴巴的。

从他脸上那些皱纹中,南瑛勉强辨认出此人确实是南边的长相。

“什么事?”南瑛问。

陆铮推了推男人一把,“大小姐问什么你就答什么,只管实话实话就行。”

男人缩了一下肩,连忙拱了拱手。“小的是云渚人,姓李,以前在裴家铺子隔壁开杂货铺的。”

南瑛太阳穴突突直跳,面上故作镇定,“你认识裴屿安?”

“认识认识。裴家那个二房的侄子嘛,从小就体弱,风一吹就倒,跟个姑娘似的。走两步就喘,他二叔嫌他不中用,老打他。”男人顿了顿,像在回忆,“不过那孩子脾气倒好,见谁都笑,就是胆子小得很,连马都不敢靠近。”

南瑛微怔,“连马都不敢靠近?”

“可不是嘛。”李掌柜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有一回他二叔让他去城外送东西,给他牵了匹骡子,他都不敢骑,硬是牵着走了十几里地。后来他二叔气得把骡子卖了,说养他不如养头驴。”

他干笑了两声,又觉得说得不太妥,讪讪地住了口。

南瑛心里头涌上众多疑惑,她掐了一把手背,说:“裴屿安在马球场骑过马,骑得很好。”

李掌柜愣了一下,“……这怎么可能?裴家那孩子连骡子都不敢骑。”

南瑛神色一恍惚,忆起自己初识裴屿安时,他一人被一群武功高强的江湖杀手追杀却游刃有余。

先前她不是没怀疑过他,但事事滴水不漏。如今想来,最可疑之处亦在此。

但她仍想信他,又问:“你如何证明你所言句句属实?”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很刁钻。

李掌柜摸了摸脑袋,似是被此问难住了。

须臾,他取出文书,“这是在下的身份证明。但大小姐这个问题,恕在下难以回答。”

南瑛没看,也没再追问,拿出些碎银子,想将人打发。

但李掌柜没收。

“小的只是不希望大小姐被骗。”李掌柜说完,迟疑了一下,又补了一句,“大小姐若问裴家那孩子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小的记得一件事。十几年前云渚乱那会儿,裴家二房门口总有马车进出,说是接了个伤得很重的人。后来那孩子——就是裴屿安——总往那边跑。再后来就没人提了,兴许是死了吧。”

他说完,挠了挠头,大约是觉得自己说了些不相干的闲话,缩着肩退了两步。

南瑛“嗯”了一声,摆摆手,示意他退下。陆铮还站在另一旁,似是想说些什么,一见南瑛兴致缺缺,最后只留了一句“若是大小姐哪日想玩马球,在下随时奉陪”后就离去了。

南瑛独自一人在廊下发了许久呆,才回屋。

门被推开了。裴蘅走进来,手里端着一碗药,热气正袅袅地升着。他看见她坐在桌边,也看见了桌上那把刀。

“你还没收起来。”

“忘了。”南瑛站起来,朝他走过去,在他面前停下。她看了一眼他手里的药碗,药汁浓黑,散发着一股苦涩的气味。

“今天怎么又喝?”

“陈郎中说这药得连服七日。”裴蘅垂眼看着碗沿,吹了吹热气,仰头喝完。

他搁下碗的时候,南瑛伸出手,指尖擦过他手背——温度比常人高一些,脉搏稳而有力。

这双手,握过缰绳、挽过弓、杀过人。她见过。

“陆铮来过了。”她说。

裴蘅擦嘴角的动作停了一下,把碗搁回桌上,响声沉闷。“他来做什么?”

“带了个人来见我。说是云渚来的,认识你。”南瑛看着他,“他说你连马都不敢靠近。”

终于憋出3000字了,好痛苦

随便聊两句吧,就当写日记了,不想看的可以不看。

我感觉自己看文风格挺统一的,基本只看感情流,不看剧情流,也不看太烧脑的,而且基本都是跳着看。

但是一到我写小说,我感觉我好像什么都写。但是很多作者其实是指专攻一个领域的,这让我感觉非常的困惑。

而且我甚至最近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太适合写超过15万字的小说。感觉每次写小说写到15万字,就会感觉索然无味,就不太想写。但是我没签约之前,闲着没事干,有一本小说也写了四五十万字,虽然没发表,但是那本小说我是怎么写这么多字的呢?我就不太理解了。

有时候感觉写小说是一种快乐,有时候又感觉是一种折磨。一开始写小说,确实是因为比较无聊才开始写的,但是感觉签约完之后写小说就变成一项工作了,特别是有一些小说正在连载的感觉,就写的比那些没连载的来的痛苦,因要为小说做宣传,又要在那边整天担心数据,对于像我这种性格的人来说,我觉得我最好还是一本小说写完或者快写完的时候才发表,对我个人来说比较友好。搞得我现在有点想去写中短篇了,但是感觉15万字的小说,那些榜单都不太好冲刺。

写小说从去年12月份开始写到现在,基本每天早上起床写到晚上,偶尔会摆烂一两天。感觉等过一个月开学就不会这么闲,天天写了。希望现在这本能在8月份写完,我感觉我现在已经在加快进度了,因为之前实在是没有认真规划过小说的内容,导致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写,越写越飘。

现在写小说码字速度都挺快的了,基本一小时能1千到2千,如果提前设计好章节内容,跟人物对话的话,甚至一小时3000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写完之后改文会花更多时间。

写了这么久,我感觉感悟也挺多的,比如说类似于像对话的一语双关,一个句子实现多种功能,比如说像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推动情节等等,还有比如说像视角的切换,一开始连上帝视角跟单一视角都没分清,后来发现这两者好像在同一空间中,还是可能共存的。

最近感觉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事情是设计主角的推拉阶段,以及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就是把自己放在读者的角度去想一下读者的预期,我感觉这两件事情挺有趣的,但是我在设计情节的时候会发现,如果一直想去追求一个主角的推拉,就比如我今天写了一张男主要让女主穿丑衣服,女主又不想穿,一来一回推拉能写1000多字,我都震惊了。

当然,写小说过程中还有非常多的感悟,但是我感觉应该没必要展开说明了吧?其实写的多了,感觉这种东西就会潜意识融入脑海中。

我之前也有怀疑过,就是感觉自己的写作风格非常的白描,然后感觉自己之前初高中的时候去写记叙文的时候,文风还是挺华丽的,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都开始追求简洁了,这样子总感觉会显得很没文笔,有可能是我的错觉吧,我也不太知道。

不知道乱七八糟说了些什么内容,然后是语音输入的,可能标点符号也有点错误,我不想改了

哦,然后还想说一个事情,下一本之前不是想开那个白切黑跟那个阴湿男鬼嘛,然后我去给那个女主的闺蜜又写了一本小说的简介,我天呐,来看一下下面的内容

姜听棠最近看上了一个男人。

第一次见他,他误把外卖送到她家。第二次见他,出租车司机是他。第三次见他,他在酒吧台上跳舞。

演出结束,她冲进后台拉住他:“两个月,我包养你。”

男人沉沉看着她,答应了。

分手那天很快来了。

面对男朋友的挽留,她轻笑一声:“宋喻生,当初就是玩玩而已,你不会当真了吧?”

大学里,姜听棠照着他那张脸,又谈了好几个。

无一例外,没他有劲。

全分了。

回国后,为了应付家里人的催婚,姜听棠跟一个熟人介绍的老实男朋友谈了一阵。

男朋友心疼她全球钢琴巡演奔波太累,给她找了个助理——勤快、话少,成天戴着口罩,说脸上有疤,怕吓着人。

她没细想。

直到某天,姜听棠喝多了酒,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男人靠在卡座角落,侧脸的线条让她停了脚步。

她走过去,捧住他的脸吻了上去。

次日醒来,她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一张俊脸近在咫尺,只是颧骨到下巴多了一道疤。

是宋喻生。

他撑在她上方,指腹蹭过她的脸颊:“好久不见呀,我的宝贝。”

-1v1,女非男C,HE

-没心没肺x阴湿男鬼

-男女主确定关系时,男二与女主已分手

还有一个事忘说了,就是现在这本小说,我就是尽量保持日更吧,但是更新时间不确定。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发,一般情况下是晚上,因为我白天也不太想写这本

然后我发现我在写小说情节设定的时候就是,比如说我现在正在写的下一本小说,我之前写那个男主打篮球,本来因为很多男生打篮球就是擦汗的时候会直接撩衣服嘛,我本来是想选男主撩衣服,露出腹肌的,但是后面想了想,感觉我想设计的这个男主还是对外比较传统,对内才勾引的男主,所以我又写成他只是手臂去擦汗哇,我感觉像这种就是暗戳戳勾引女主的男主特别有意思啊,我想贴两个片段,这两个片段不是什么主角拉扯吧,但是我感觉达到了我这种想要的效果

1.江渡川的头发还滴着水,衬衫扣子系到一半,下摆松散地垂着,露出一截腰腹。他擦头发的动作很慢,水珠顺着颈侧滑下去,在腹肌的沟壑里拐了个弯。

盯着那滴水看了一会儿,鹦时别开眼,小声嘀咕:“大庭广众的,先把扣子系上。”

2.大片白光从门口涌入,那个挺拔的身形显现出来——白衬衫的袖口扣得严严实实,长西裤到脚踝处。

江渡川一向不喜欢露出太多皮肤,除非是在打球的时候。总会有人像打量商品一样盯着他。他讨厌那种目光。

不幸的是,衬衫是去年买的,尺码明显偏小。面料绷在肩背上,把肌肉的走向都勒出来了。扣子虽扣到最上面一颗,锁骨还是露了半片。

不知道乱七八糟说了些什么,有人看到最后一行的吗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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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第 55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