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去沼泽对面看一看。”冰雪已经冻住整个沼泽,洛特丝再次提出西行。第三城已经建得有模有样,除了城里全部是男人,各种状况频出,城里卫生情况一言难尽,安玛选择住在船上。
“我和你们一起去。”冰河已经上冻,冒险者号号被拖到河滩上成为一座冰雕。洛特丝沉思了好久还是拒绝了安玛,格林和洛特丝可以凭借一壶水活很久,安玛不行,安玛需要正常进食,沼泽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食物。
第三城建得很粗糙,两排房子和一座城主府,目前由新久临时担任城主和规划师。男人们也种地,小麦种子的确洒进泥土,至于能不能发芽,就不是他们想管的事了。
格林开始怀念第一城,第二城也可以,格林这样想,这些卡特尔护卫军人,勇猛有余,耐心和细心实在欠缺了些。
“开春之后,我想沿着沼泽向南。”德里克提出他的打算,这样的沼泽,格林和洛特丝没有任何办法,安玛只能在边界线上行走。德里克想知道沼泽和吃人怪哪个更厉害。
“第三城呢?新久留在这里吗?”格林有些怀疑地看着新久,这个男人聪明才智是有的,但是保住一个城,或者说一个人在第三城能不能活下去都不好说。
“我留在这里,等你们回来。”安玛得知无法跟随格林和洛特丝西去,她并不想跟着一帮男人打天下。德里克变得不听话,安玛懒得与他啰嗦,洛特丝和格林想看他怎么建立一个国家,安玛才跟着过来。
现在第一城由新久带着卡特尔人在建,菜地是没有的,每天靠格林给他们熬草药茶。卡特尔族人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哪怕他们没有一个打得过安玛,依然打心眼里瞧不起安玛,觉得女人就应该待在厨房里做饭,然后端出来给男人享用。
乔恩依然担任第三城的厨师长,第三城不缺鱼,其他什么都缺,格林和洛特丝一门心思都在研究沼泽。安玛和齐鲁达这一次没有去雪域,缺少炭石,只能依靠杂草和灌木丛生火,哪怕是冬天,安玛依然觉得第三城一股臭味。
又一次大雪漫天,格林和洛特丝告别了第三城众人,他们开始穿过沼泽,走向更遥远的西方。
茫茫风雪掩盖了格林洛特丝的身影,安玛回头看着被白雪覆盖的第三城,宣布全城开始大扫除,从清扫积雪开始,安玛在城外安排了厕所。卡特尔士兵当然不服这个安排,安玛对于在城里随地大小便的男人,只有一个措施——全部冻僵在原地,至于这些人是生是死,说不定他们也会冬眠呢。
* * *
格林和洛特丝在风雪中不知道走了多久,他们的斗篷上面覆盖着厚厚一层雪花,像两个白色的雪球在移动。狂风大作的时候,格林会停下来,推一个巨大的雪球,把里面掏空,和洛特丝住在里面。脚底下的沼泽在冰层下面依然在呼吸,地面缓慢而规律地晃动。
“你想要找什么?”格林将冰雪融化成水,最后装进水囊里面。洛特丝抓着一个洁白的雪球在啃,冷气从她的嘴巴里往外飘,苍白的脸庞和嘴唇一个颜色。
“格林,你不觉得奇怪吗?”洛特丝盯着手里的雪球,她轻轻碾碎冰雪:“吃人怪是这几年才冒出来的。”
洛特丝记得吃人怪身上的光点,那是大地的颜色。没有一个人有如此澎湃的力量,哪怕是变异的安玛。
格林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洛特丝,吃人怪肯定不是外来的,他们和花之国不一样。我们居住的地方已经完全变了,曾经被高山阻挡的世界——你也看出来,吃人怪不会爬山,他们更适合在平原上生存。”
“还有森林不见了。”洛特丝低着头,以前他们居住的地方充满了绿色,高大的树木、到处攀岩爬的藤蔓和五颜六色的花朵。
一百年前,房子还没有这么多,外界人也不会猎杀长寿钟,现在长寿钟陆续搬迁。这里不再是森林、荒野,人类居住的地方有一种特别的秩序,房子盖得越来越多,土地上的作物越来越单一,牧场不是牛群就是羊群。连果树也是成片出现,同样的果子一种一大片,等到成熟的时候,果实落在地上,不是喂牛就是喂羊。以前的花之国,果树交杂,浆果和莓果错生,从春季开始一直可以吃到冬季,从来不会担心缺果子吃,也不会有一种果子吃腻了的时候。
自从格林、洛特丝跟着德里克前往本尼克庄园,从第一城到第三城,格林和洛特丝亲眼看着城市怎么在荒野上建立起来,没有一种动物有人类的本领,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建起三个城。
人类弱小又强大,他们无法在野外生存,新久差点在雪地里冻死,安玛哪怕独居还给自己盖了一座巨大的屋子。长寿钟那样住在树上就可以生活一辈子的物种,一边羡慕人类的生命力,一边又被人类欺瞒和改变。
“那里有你想要的星星吗?”格林比洛特丝更能接受人类,他在红日城学到很多本领。
有时候格林觉得人类就是另一种蚂蚁,他们虽然分散,最终还是会形成一个有领导人的群居状态。就像一个蚂蚁窝里一定有一个蚁后,人类是男性统治世界,这个有点反常。他曾经观察了很久红日城的女性,她们生儿育女,却把孩子的教育权交给父亲,她们同样疼爱孩子,却像一个代孕的母亲和照顾孩子的保姆。
“我不知道。”洛特丝打开项链,三颗黑色的小石头紧紧团聚在一起,握在手心里,微微发热。
洛特丝把双手放到冰层上,感受着冰面缓缓晃动。冰层之下充满了活力,沼泽就像是一个被冰块覆盖的火球。这样的世界洛特丝从来没有见过。洛特丝放弃打探冰下的世界,她看着格林:“你说德里克会建起多少城?是他们先遇到吃人怪,还是我们先找到吃人怪?”
“我不知道,德里克不像红日城的人。”格林回想着红日城的男人,他们一个个像骄傲的公鸡,好斗逞能。他们在女士面前维持着彬彬有礼的绅士风度,甚至会为了女人决斗,实际上女人就是他们的战利品。洛特丝这一路主导着整个行程,一直到第一城让塔利亚当城主,德里克一直没有反对意见,这让格林很意外。
“修那么可爱,安玛怎么就是不喜欢他呢?”洛特丝想起安玛一直对修不冷不热,明明修最崇拜安玛。
格林将斗篷铺在地上,让洛特丝躺下来休息。他双手枕在脑后:“修这个小机灵鬼,想人人都喜欢他,偏偏安玛不卖他的帐。”
自从在莲湖遇上德里克和修,格林就发现修会仔细观察他们。修和德里克不一样,他会仔细观察每个人的反应,在洛特丝开始主导行程之后,他第一时间投靠了洛特丝。
德里克虽然是小王子,但是他对吃什么住哪里毫无概念。在遇上格林、洛特丝之前,他依赖乔恩安排。德里克从来不觉得洛特丝出去打猎有什么不对,他天生就是坐在那里等着吃的人。
一直到安玛小屋,德里克才吃到教训。他嫌弃安玛的头盖骨碗碟,让乔恩用金杯银碟取代了安玛的餐具。安玛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不再允许乔恩使用她的火炉,也不再往德里克的金杯里面盛放食物。
修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点,他收起德里克的金杯银碟,和大家一起使用骨头盘子。安玛总是用手直接抓取食物,德里克的刀叉也被修收了起来。那时候安玛还是很喜欢修的,安玛最喜欢识时务的人。
安玛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修的?格林知道,安玛刚刚学会控制体内的能量,她像个初生的孩子一样缠着洛特丝。那时候,格林想要和洛特丝多讲两句话还要被安玛嫌弃,要不是格林针线活好,用漂亮衣服和小玩具哄住了安玛,安玛还要更嫌弃修。
“你知道修总是想办法改变你的决定吧?”格林问洛特丝。
“他怎么能改变我的决定?”洛特丝瞪着格林,“所有路线都是我规划好的。”
格林笑着提起几件小事,洛特丝才想起来,修总是缠着洛特丝要野草吃,那是格林在野外为洛特丝专门找出来的甜根。只要修眼巴巴地看着洛特丝,洛特丝就会走出去长出一些甜根来。
“那算什么?”洛特丝不在意地说,“顺手的事,再说我也喜欢吃。”
“对,你们都喜欢吃。”格林转过头抿着嘴笑了,他从袋子里掏出一把甜根递过去:“吃吧,现在只有你一个,没人跟你抢。”
修和安玛的矛盾就是从甜根开始的,安玛也喜欢吃甜根,她总是等洛特丝不吃了才去拿。修不一样,他会眼巴巴地看着洛特丝,等洛特丝主动抓一把甜根放到他手里。一开始是吃食,后来是座位,安玛总是要挨着洛特丝坐。可是安玛事多,等安玛走上餐桌的时候,修早早霸占了洛特丝身边的位置。
格林和洛特丝对饮食要求不高,德里克和修不一样,两个孩子正在长个子,安玛分派的餐食根本不够。洛特丝会把自己是食物分给修,自从发现这一点,安玛就拉着洛特丝,两个人单独用餐。
“你说修小小一个人,怎么那么多心眼。”洛特丝长叹一声,格林说的这些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洛特丝歪着头看向格林:“德里克就没那么多心眼。”
格林揉揉洛特丝的脑袋:“你忘了,修家人全部在天火中死光了。”
一个无亲无故的人类小孩,最先学会的本领就是如何活下去,看看修,看看阿尔法。
“德里克也变了。”洛特丝幽幽地说。
“洛特丝,德里克从来没有变,变的是我们。”格林知道洛特丝说的是德里克支持老马修作为第二城的城主,他还把建好的第二城大半分给了老马修。德里克需要卡特尔士兵,金钱和封地是德里克能够拿出来的东西。
德里克从来不觉得那有什么不对,长寿钟从来不会觉得土地是私有的,他们和所有人共享一整片大陆。现在他们为了戴芬,将果园和房屋留给了戴芬,而不是第二城。冰球外面雪花飘飘洒洒,整个世界安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