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月明拍拍他的手背,示意他不要过度紧张。
她从容地拿出放在后座的一个纸袋,陆谦益看到了纸袋上印着的大lego,是他很喜欢的一个男装牌子。
江月明打开纸袋,里面是一件很适合他气质的新款男装外套。
白色印着长串英文的小票她忘记丢掉了,陆谦益瞟了一眼,小票上的购买日期显示是昨天。
他垂下眼睛,对这件新外套的由来清楚了几分。
但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对她露出一个有些疑惑的表情,他对表情的把控掌握得很好,丝毫让人看不出有表演的成分。
“这是怎么了?给我送新衣服还给我道歉,老婆,你别吓我。”
江月明觉得自家老公的演技不去好莱坞真的是可惜了,要不是自己对他太过了解,恐怕也会被他精湛的演技给蒙骗。
江月明不露声色地笑了一下,她其实还挺喜欢他现在这幅模样的,特别有意思。
也只有在她面前,陆谦益才有演的兴致和欲/望,换做别人,他演都不高兴演了。
她是他最好的观众,也是他最适配的搭档,江月明蹙眉,有点不好意思。
当然,她也是演的,她单纯觉得好玩。
“谦益,你上次落在我办公室的外套被小遡穿走了,他说冷,所以我就把衣服送给了他,我知道的,你不喜欢别人用你的东西,我怕你生气,就重新买了一件最新款给你。”
陆谦益看了眼手机锁屏上的天气预报,他低低笑了一声:“他那么年轻,体格子那么大,像是咱们去墨西哥竞技场上看得斗牛比赛里的大野牛一样,没想到这个天气还怕冷,看来外强中干,实际上身体很虚啊。”
他的笑凝在唇角,有些冷意:“下次我给小遡推荐个中医馆,让他好好去疗养一下。”
骚男人,最好是用又粗又长的钢针给他做一次针灸,哪里骚扎哪里,拿生姜艾草再熏一熏,好好去去身上的骚气。
江月明丢掉作为一个“好演员”的自我修养,低下头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差点笑场。
陆谦益在她眼里像只百灵鸟一样,说出来的话就是动听悦耳有趣。
见到她在憋笑,陆谦益也心情愉悦,他弯曲食指,像是小猫撒娇一样刮了刮她的脸颊:“一件衣服而已,我这么大度的人怎么可能介意呢,记得以前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做公益,在学校里把同学们不要的衣服收集起来,社团里统一寄给山区。”
陆谦益吻上她的耳垂:“老公就当把自己的那件外套捐给一个体虚需要温暖的人了,我们月明是在替我做积德行善的事,我怎么可能怪你呢?”
江月明在心里赞叹,此男不愧是可以和她维持稳定婚姻的男人。
这句话是江月明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赞美了。
她爱怜地摸上陆谦益的脸:“怎么感觉你出差这几天清瘦了一点?”
可不吗,陆谦益眼神一暗,她身边一堆对她心怀不轨的男人,周呈看上去人畜无害,实际上并非善类,那个徐遡纯贱货,装都不装一下就骚到老婆公司来主动送上门,真气人,那几天他光喝水都能饱。
他当然不会把心里话告诉江月明,毕竟他还得维持大度从容的好老公人设。
他咬了咬她侧颈处的一块肉,力道把握得刚刚好,让她不觉得痛,只是酥酥麻麻挠着心肝,舌尖再轻轻舐舔,如狂蜂采蜜。
“我是瘦了,太想念你,所以以后我不想再出什么长差,只想一直陪着你。”
江月明的手指搭在他的后颈,轻轻抚摸,默然不语,良久,她回答他:“好。”
晚饭吃的是法国菜,开了瓶帕图斯小酌几杯。
江月明酒量不差,但喝酒容易上脸,几杯下去,双颊泛红,眼神望向坐在对面的男人,多了几分含情脉脉。
她自觉自己真是长情,十六岁认识陆谦益,今年已经二十九岁,十三年来,居然没有厌倦。
十三年…江月明回味这个数字,突然笑出声来。
陆谦益面不改色,知道她并没有喝醉,微笑对上她的眼睛:“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笑得这么开心。”
江月明用眼神示意他,自己面前的高脚杯空了。
他会心一笑,为她斟了半杯,紫红色的酒精倾泻而下,她柔软的声音响起,字字句句也随着美酒落入杯中,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没什么,只是想到我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居然还没有厌倦对方,你要知道,我妈妈的两段婚姻加起来,都没有可以维系十三年这么久。”
其实她心里也是明白的,陆谦益永远不会厌倦她。
陆谦益放下酒瓶,把酒杯推到她的面前,他没有再看她,而是把目光投向了落地窗外。
这是南城最好的地段,从上往下俯视,夜晚的纸醉金迷尽收眼底,繁华沸腾,看久了又觉得落寞横生。
陆谦益问她:“那你会对我厌倦吗?”
对面寂静良久,没有一个回答。
这份安静像是一只牙齿尖利的虫,它无情地蛀食着,让陆谦益心中的空洞越来越大,他想说些什么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就在他转过头的瞬间,他对上了江月明的眼睛,里面清澈明亮,像是她难得一见的真心。
她举起酒杯,碰了碰他面前的杯子,发出一声清脆好听的声响,像是他们婚礼那天,有人突然拉响的彩带声。
“陆谦益,我不敢说一辈子的事,但是我可以保证,你现在是我最爱的男人。”
江月明某些方面上还是很实在的,比如你问她爱不爱一个人,她不爱的话,绝对不会骗人。
她此刻也可以给他画一张香喷喷的大饼,说一辈子都爱他,一辈子都不会厌倦他。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却不想骗人了。
人在江湖,面具和谎言都是留给外人的虚伪和体面,而夫妻之间,至亲至疏,撒谎可不是一件好事。
她的诚实让陆谦益低头轻轻微笑,心中如窗外明月,藏在浮云之间,半暗半明。
他和她再度碰杯,眼里尽是多年夫妻才有的心照不宣,他们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江月明的脸又红了几分。
她觉得脸颊烫烫的,像是和陆谦益初见的那天,夏日,晌午,三伏大暑,头晕眼花,天边在起雷,随着他们的对视,滚滚而来。
两杯酒下去,她似乎真的有些醉了,口齿模糊,语气也不复白日里的伶俐,慢吞吞的,每个字之间的连贯如同坏掉的电灯泡,一闪一灭,忽重忽轻。
“陆谦益,你知道你和傻蛋有什么区别吗?”
“嗯,我不知道,你来告诉我为什么?”
“傻蛋同一个问题会问很多遍还不知道答案,你是知道答案也会把同一个问题问很多遍。”
陆谦益没有反驳她,反而乐呵呵地笑着望向她:“那听起来我的确不聪明。”
他那张英俊谦逊的脸在餐厅的水晶灯下,被镀上一层温柔的光,江月明盯着他看了许久,都有些重影,她笑了一声,握住他放在桌子上的手。
陆谦益仍旧安静温和地看着她,听到她口齿清晰地报出两个字。
“回家。”
“好”
他不多说废话,吩咐服务生来结账,两个人都喝了酒,陆谦益找了一个靠谱的代驾。
江月明被他搀扶,在他耳边呼出带有酒味的热气,她不知道说了什么话,陆谦益脸色大变。
等代驾的功夫,他们合理运用好时间,去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包不同效果的避孕套。
代驾是个年轻大学生,动作利索,不多问雇主废话,专心开车。
车是他从来没有开过豪车,代驾开的时候小心翼翼,还有些激动和惶恐。
上路一段时间之后,他才有闲情逸致在等绿灯的功夫透过车内后视镜去看坐在后座的一对男女。
显而易见,两个人是对关系很好的夫妻。
那个喝醉了靠在男人怀里的女人,长得很漂亮……
代驾是勤工俭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他最近在读王尔德写的《莎乐美》。
红灯还有三十秒结束,他舍不得收回放在后视镜里的目光,她的脸完美符合书中对莎乐美容貌的描写。
整个世界都为之倾倒。
陆谦益给江月明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抱着她。
他抬眼望向后视镜,一双阴沉的眼睛和代驾对视,代驾的心跳加快,红着脸收回了自己无处安放的目光。
代驾的心里备受煎熬,希望红灯快点结束,又希望时间可以过得再慢一点。
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九点。
他抱着她去浴室洗澡,暖光灯打开,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浴室的门也不必关。
衣服放进洗衣篓就行,明天会有阿姨清洗好,陆谦益背对着她放水,旁边的水晶花瓶里放着一束玫瑰花,他随手拿过两只开得最好的,慢条斯理地将花瓣扯下来,放入水中。
浴缸里一池温暖的水,冒出玫瑰花香味的热气。
江月明躺在水流之中的时候,脑子还算清醒,她哑着声音使唤陆谦益给她倒杯冰水,他利索地答应,当冰凉的水喂入她嘴里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隔着热气和他对视。
朦朦胧胧中,他的眉眼似乎也被花香味的热气浸泡柔软,不复白日里的锋利。
江月明弯弯唇角,一把拉住他的手腕,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居然将他一起拉入热水里,共同沉浮。
陆谦益手中的半杯冰水也在顷刻间倾洒,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流,激得江月明眉头紧皱。
但很快,有人用唇舌,帮她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