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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蛊医×昭阳公主

他叫谢无咎,是个游走于江湖的蛊医。她叫沈昭宁,是大梁最尊贵的昭阳公主。

他们的故事,始于南疆的一片萤火。

那一年的暮春,昭宁公主奉旨和亲南诏,銮驾行至云岭,遇上了百年不遇的山洪。护卫死的死、散的散,她从马车里被水冲出来,撞上礁石,人事不省。等她醒来时,正躺在一间竹舍里,身上盖着薄毯,伤口敷着草药。窗外有风穿过凤尾竹,沙沙作响,像有人在低声说着什么。

谢无咎就坐在她床前,借着烛火研磨药粉。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长发随意束着,侧脸轮廓分明,眉心有一颗朱砂痣,像一滴凝固的血。烛光映在他脸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冶。

她第一眼看见他,以为自己见到了山中的精怪。

“醒了?”他头也没抬,声音淡淡的,带着南疆特有的绵软尾音,“你伤得不轻,再晚半个时辰捞起来,就没救了。”

沈昭宁张了张嘴,想说“我是公主”,想说“快送我回京”,想拿出那副惯常的矜贵与高傲。可她看着他的侧脸,忽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一双眼睛——他抬头看她的时候,那双眼睛像是两汪深潭,沉静而幽邃,仿佛装得下世间所有的秘密,却什么都不肯说。

“多谢。”她听见自己说。声音沙哑得像破锣,难听极了。

谢无咎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算是笑了。“先把药喝了。”他递过来一碗褐色的汤药,苦味浓郁得让她皱眉,“别嫌苦。你体内进了水毒,不喝会死。”

沈昭宁端着碗,一仰头,喝了个精光。

谢无咎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不怕我毒死你?”

“你要想杀我,不必等到我醒。”沈昭宁擦了擦嘴角,“而且……我闻得出来,你研的药里有三七、白及、血竭,全是止血生肌的。一个下毒的人,不会用这些。”

他怔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真真切切地笑了。那笑容像是冰面裂开一条缝,底下涌出温热的泉水。“你是第一个喝我的药不皱眉头的病人。”他说,“也是第一个能辨出药味的。”

沈昭宁垂下眼睛,没告诉他——她从小体弱,喝过十几年的苦药,早就喝惯了。她也从小被太傅逼着学辨药、学医理,因为母后说,公主可以不懂朝政,但不能不懂生死。后宫里的女人,不懂生死,就活不长。

她在竹舍里养了半个月的伤。半个月里,她知道了谢无咎是云岭深处的蛊医,救人从不问来历,也不求回报。附近的寨子里有人生了怪病,都会翻山越岭来找他。他的竹舍里挂满了草药和陶罐,陶罐里养着各种各样的蛊虫,有的像萤火虫一样发光,有的黑得像一团墨,有的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趴着。

沈昭宁怕虫子,但她不怕他养的虫子。因为那些虫子从不伤害她,甚至会在她夜里冷的时候,从陶罐里爬出来,围成一个小圈,散发出温暖的光。

“它们喜欢你。”有一天晚上,谢无咎站在她身后,忽然说。

“为什么?”

“因为你身上有药香。”他说,“蛊虫闻惯了药香,就不会咬你。”

沈昭宁忽然转过身,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那你会咬我吗?”

夜风忽然停了。凤尾竹不响了,虫子也不叫了,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四目相对,呼吸可闻。谢无咎的眼睫颤了颤,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他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伸出手,轻轻拂去落在她肩上的一片竹叶。

他的指尖碰到她的肩头,像被烫了一下,又缩了回去。

“公主,”他叫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低哑得几乎听不清,“你该回去了。朝廷的人已经找来了,明日就会到。”

沈昭宁的心猛地一沉。

她知道。她当然知道。她的銮驾还在南诏等着,她的婚约还在那里摆着,她是大梁的公主,是维系两国和平的筹码。她不可能留在这片竹林里,不可能永远穿着粗布衣裳,喝着苦药,看萤火虫在夜空中飞。

可她忽然觉得,这半个月比她在宫里过的十五年加起来都长。

长到她几乎以为,她可以在这一辈子里,爱上一个人。

第二天,朝廷的军队果然来了。为首的将军跪了一地,口称“臣救驾来迟,请公主恕罪”。沈昭宁站在竹舍门口,穿着谢无咎给她找来的南疆女子的衣裙,青色的布裙,银色的头饰,像换了个人。她回头看了谢无咎一眼,他靠在门框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慢悠悠地扇着药炉。

“谢先生,”她说,“救命之恩,本宫记下了。来日你若到长安,本宫必当厚报。”

谢无咎没抬头。蒲扇一摇一摇的,扇得药炉里的火明明灭灭。

“公主保重。”他说。

就四个字。

沈昭宁转身走了。走出十几步,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轻得像竹叶落地,像萤火虫扇动翅膀。她没有回头。她怕自己一回头,就走不了了。

銮驾重新启程,沈昭宁坐在马车里,手里攥着一枚小小的玉坠。那是谢无咎在她临走前塞给她的,温润的白玉,上面刻着南疆的符文,中间嵌着一只极小极小的蛊虫,已经死了。

“这是‘同命蛊’的母蛊。”他把它塞进她掌心时,压低声音说,“子蛊在我身上。母蛊死,子蛊也活不了太久。但反过来——只要母蛊还在,子蛊就能感知到你的气息。若有朝一日你遇到危险,捏碎它,我会来救你。”

沈昭宁低头看着那枚玉坠,忽然红了眼眶。“那你呢?”她问,“你若遇到危险,我如何救你?”

谢无咎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淡很淡,淡得像南疆清晨的雾。“我不会遇到危险的。我是蛊医,蛇虫不侵,百毒不扰。”

她信了。

她不知道,他骗了她。

同命蛊之所以叫同命,不是因为子蛊感知母蛊,而是因为——子蛊与母蛊之间,共享的是性命。母蛊受伤,子蛊便会分担一半的伤害;母蛊若死,子蛊也会随之死去。而种下子蛊的那个人,将与蛊同生共死。

也就是说,谢无咎把自己的命,系在了那枚小小的玉坠上。从他把玉坠交给她那一刻起,他的生死就握在了她手里。她平安,他便平安。她受伤,他便替她承受一半的伤痛。她若死了——

他没有想过她若死了该怎么办。

因为他已经做好了替她去死的准备。

沈昭宁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的身体忽然好了一些。多年困扰她的心口疼,莫名其妙地减轻了。夜里不再盗汗,走路不再气喘,连太医都说公主殿下的顽疾仿佛自行痊愈了。

她以为是南疆的水土养人,是竹舍里的草药起了效。她不知道,那些病痛没有消失,只是转移到了另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在每个深夜咳血,捂着心口蜷缩在竹榻上,却咬着牙不肯发出声音。

他怕她听见。

三个月后,沈昭宁到达南诏,举行了和亲大典。她成了南诏王的王妃,穿上了异国的嫁衣,住进了陌生的宫殿。南诏王待她还算客气,但也只是客气——他后院有十几个妃子,她不过是其中身份最特殊的一个。

大婚那夜,沈昭宁坐在婚床上,手里紧紧攥着那枚玉坠。玉坠微微发烫,像是有体温。她把它贴在脸颊上,忽然落了泪。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哭,连她自己都不明白——她嫁的人不是谢无咎,她哭什么呢?

她只是忽然想起那夜的萤火,想起那碗苦药,想起他指尖碰到她肩膀时那一瞬的滚烫。她想,如果她不是公主,如果他不是蛊医,如果他们不是生在这片身不由己的天地里——也许结局会不一样。

可世间哪有如果。

婚后的日子比想象中平静。南诏王不常来,沈昭宁乐得清闲。她学会了南诏话,学会了用当地的草药治病,在王宫后面开了一片药圃,种满了一人多高的凤尾竹。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南疆女子,唯独那枚玉坠从不离身,挂在颈间,贴着心口,日日夜夜。

她给谢无咎写过很多封信。一封都没有寄出去。因为她不知道该寄往哪里——他没有固定的住处,云岭那么大,竹舍那么多,她不知道哪一间是他今晚栖身的地方。她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

同命蛊的玉坠一直在发烫,温热温热的,像一颗跳动的心脏。她想,它还在,他就还在。

这样就够了。

又过了一年,南诏与大理交战,南诏王御驾亲征,战死沙场。南诏陷入内乱,几个王子争夺王位,沈昭宁身为没有子嗣的前王妃,处境骤然危险起来。新王继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清除旧王的亲信和妃嫔。沈昭宁被赐了一杯毒酒,说是“王妃殉葬,成全大义”。

那杯毒酒端到她面前时,她忽然想起谢无咎说过的话——“若有朝一日你遇到危险,捏碎它,我会来救你。”

她捏碎了玉坠。

玉坠碎裂的瞬间,她感到一阵剧烈的头痛,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她体内被抽走了。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她再醒来,是在一间竹舍里。

凤尾竹沙沙作响,药炉上煨着汤药,陶罐里的蛊虫发出幽幽的光。一切都和两年前一模一样,仿佛时间从未流逝,仿佛她从未离开过这片竹林。可沈昭宁知道不一样——因为谢无咎没有站在她床前。

她找遍竹舍,找遍竹林,找遍附近每一个寨子,都没有找到他。

最后是一个寨子里的老人告诉她的。老人说,谢先生半个月前回来了,浑身是血,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贯穿了,可他撑着一口气,配了一副药,熬了三天三夜。熬好之后,他对着空气说了句“公主,喝药”,然后把药碗放在桌上,就走了。

走的时候,他笑了一下。

沈昭宁跌跌撞撞地跑回竹舍,推开门的瞬间,看见了桌上的那碗药。药已经凉了,碗底有一层褐色的沉淀。碗旁边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字迹歪歪扭扭,像是用尽最后力气写下的:

“同命蛊已解。从此天高海阔,公主珍重。”

沈昭宁拿着那张纸条,忽然浑身发抖。她明白了。全都明白了。为什么她的心口疼忽然好了——因为疼的那个人换了。为什么她捏碎玉坠之后,自己只是昏过去,而他却——“同命蛊”三个字,她终于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他用自己的命,替她挡了那杯毒酒。

他用自己心口贯穿的伤,换了她毫发无伤。

他用自己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煎熬,熬了一碗解药,解了他们之间最后的牵绊。

然后他走了。走到一个她找不到的地方,去死。

沈昭宁没有哭。她只是抱着那碗凉透的药,坐在竹舍的门槛上,从黄昏坐到天亮,从天亮又坐到黄昏。她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就那么坐着,像一尊石像。

第三天夜里,她忽然站起身,走进了那片竹林。

萤火虫又飞起来了。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像一条流淌的星河。她仰起头,看见那些光点忽明忽暗,像是在说什么。

她忽然想起他第一次带她看萤火虫时,她问他:“萤火虫能活多久?”

他说:“成虫只有七天的命。”

她当时很惊讶:“才七天?那它们为什么还要发光?”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因为发光的那些夜晚,就是它们的一生。”

沈昭宁站在萤火中,忽然笑了。她终于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他的一生,就是遇见她的那半个月,就是她喝药时不皱眉的瞬间,就是指尖碰到她肩头的滚烫,就是那声轻得听不见的“公主保重”。

他的一生,已经在那些发光的夜晚,全部用完了。

她低下头,看见自己手心里躺着那枚碎裂的玉坠。玉坠的碎片割破了她的掌心,血珠渗出来,一滴一滴落在青石板上。她不觉得疼。因为她的心,比手疼千百倍。

后来,沈昭宁离开了南诏,回到了大梁。她带回了那枚碎裂的玉坠,带回了那碗凉透的药渣,带回了一包凤尾竹的种子。她在长安城的公主府里,种了一片竹林,养了一罐不会发光的虫子。她试着做蛊医,试着熬药,试着像他一样对病人笑。

可她熬的药总是苦的,病人喝了都皱眉。她养的虫子总是不发光,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喂它们。她对病人笑的时候,病人说她笑得比哭还难看。

她终于明白,不是谁都能成为谢无咎。

他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人,而她,是那个被他用命护过的、最无用的公主。

此后的三十年里,昭宁公主未曾嫁人。她拒绝了所有求亲,散尽了所有嫁妆,把余生都用来做一件事——她走遍了南疆的每一片竹林,找遍了云岭的每一间竹舍。她逢人便问:“你见过一个眉心有朱砂痣的蛊医吗?他姓谢,叫谢无咎。”

没有人见过。

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有人说他去了更远的深山,有人说他根本没有存在过,只是南疆的传说。沈昭宁不信。她一直找,一直找,找到头发白了,背驼了,腿走不动了。她坐着竹轿继续找,找到眼睛花了,看不清路了,就让侍女替她看。

侍女人人劝她:“公主,别找了。谢先生若还活着,一定会来找您的。”

沈昭宁摇头。她知道他不会来找她的。因为他以为她不知道,他以为她只是欠他一个人情,他以为她回到长安就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去做她的公主,去过她的好日子。

他不知道,她早就不想做公主了。她只想做那个喝药不皱眉的病人,只想做那个在萤火中仰起脸看他的姑娘,只想做那个穿着青色布裙、戴着银色头饰的南疆女子。

他更不知道,她颈间那根红绳上挂着的,从来不是什么名贵的珠宝,而是那枚碎裂的玉坠。她用金箔细细地把它修补好了,虽然裂痕还在,但它还是完完整整地贴在她心口。

就像他一样。碎过了,但还在。

第三十七年的秋天,沈昭宁走到了云岭深处一条她从没走过的山路上。路很窄,两边的竹子密密匝匝,几乎遮住了天光。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忽然,她停下脚步。

路的尽头,有一间竹舍。竹舍的门半掩着,门外种着几株凤尾竹,竹叶上沾着露水。竹舍的窗台上放着几只陶罐,陶罐里透出微弱的光——是萤火虫的光。

沈昭宁的心跳忽然停了一拍。

她松开侍女的手,一步一步地走向那间竹舍。她走得很慢,很慢,慢到仿佛在用一生去走这最后几步路。

她推开那扇半掩的门。

竹舍里没有人。只有一张竹榻,一盏油灯,一个冷了的药炉。桌上放着一只陶碗,碗里还有半碗没喝完的药,药渣沉在碗底,苦味弥漫了整个屋子。

沈昭宁走到桌前,低头看着那只碗。

碗底刻着两个字——“昭宁”。

她伸出手,指尖触上那两个字,像是触到了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晚,他指尖碰到她肩膀时的滚烫。她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没有找到他。

可她找到了他来过的地方。他住过的屋子,他喝过的药碗,他养过的蛊虫。那碗药还是温的,炉灰还是热的,陶罐里的萤火虫还是亮着的。

他只是不在。

就像他这一辈子一样。他总是在她身后,替她挡着所有的风雨,替她受着所有的伤痛,替她去死——却从来不肯替他自己,留在她身边。

沈昭宁在那间竹舍里住了下来。

她没有再去找他。因为她忽然明白了,他不是不想见她,而是不敢见。他怕她看见他残破的身体,怕她看见他被毒蛊侵蚀的面容,怕她看见那个曾经为她摘萤火虫的少年,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模样。

他宁愿她记住他最好的样子。也不愿意她看见他最后的样子。

所以她不再找了。她只是住在他的竹舍里,替他照顾那些陶罐里的蛊虫,替他熬那些苦得要命的药,替他在竹舍门口种更多的凤尾竹。

她在等。

等某一天,凤尾竹开花的时候,他会推门进来。他会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手里拿着一把蒲扇,看着她,轻轻地笑一下,说——

“公主,把药喝了。”

那一年的冬天,南疆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

凤尾竹被雪压弯了腰,陶罐里的蛊虫不再发光,整片云岭白茫茫的,像是天地都在披麻戴孝。

沈昭宁靠在竹榻上,怀里抱着那枚碎裂的玉坠,身上盖着他从前盖过的那条薄毯。她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可她听见了竹门被推开的声音。

吱呀一声。

很轻,很轻,像是风推开的。

她微微笑了一下。

“谢无咎,”她轻声说,“你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她。只有凤尾竹上的雪,簌簌地落下来,落了一地。

像极了他欠她的,那一场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