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九九小说网!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九九小说网 > 古典架空 > 日落灯塔 > 第5章 第 5 章

第5章 第 5 章

谭翊是被一通电话吵醒的。

手机在床头柜上震了快十秒,他才伸手去摸。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新加坡的号码,他看了一眼,没接,翻了个身继续睡。

但人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了。

他睁开眼,盯着酒店天花板上的烟雾探测器看了大概半分钟,然后拿起手机。凌晨五点四十三分。窗外还是黑的,上海的天和澳门不一样,澳门的凌晨有海风的味道,上海的凌晨只有干燥的、还没完全散去的城市尾气。

他住在外滩边上的半岛酒店,落地窗正对着黄浦江。江对岸的陆家嘴还亮着灯,东方明珠塔的紫色灯光在夜色里显得有点孤独,像一个失眠的人,瞪着大眼睛不肯睡。

谭翊从床上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间,露出一件皱巴巴的白色背心。昨晚回来得太晚,懒得换睡衣,直接穿着白天的背心就睡了。酒店的空调开得很低,二十四度,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香薰味,是那种木质调的,偏冷,不甜。

他揉了揉眉心,光脚踩在地毯上,走到窗边。

黄浦江上有一条货船在慢慢移动,船头的灯在水面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光带,随着波浪一颤一颤的。他看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昨天傅恒霁发来的那张照片——友谊大桥的夜景,海面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

他觉得傅恒霁这个人很怪。

不是说傅恒霁做的那些事情怪——一个傅家的少爷,半夜在威尼斯人门口站半个钟,第二天又出现在竞标会上,头发没整、衬衫皱的、眼底带着黑眼圈。这些事情本身不算怪,怪的是傅恒霁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

好像这个世界就是他的游乐场,他爱在哪个角落站着,就在哪个角落站着,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谭翊从小到大,最做不到的事情就是这个。

他去法国读书的时候,住最便宜的宿舍,穿同一件外套,吃学校食堂。不是因为缺钱,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觉得他是靠谭家的钱在活着。他想看看,如果把“谭翊”这个名字从谭氏集团的背景里抽出来,他还剩下什么。

结果他发现,剩下的东西不多。

他成绩很好,但成绩好的人太多了。他长得不错,但长得不错的人也太多了。他会说四门语言,会分析财务报表,会做投资模型,但这些技能放在巴黎的高商里,随便捞一个学生出来都有。

他唯一比别人强的地方,就是他姓谭。

这个认知让他难受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他慢慢想通了。姓谭不是他的错,姓谭也不是他的全部。他可以姓谭,同时也可以做别的事。比如在新加坡的投行里一个人住公寓、搭地铁上班。比如在谭氏资本做一个副总裁,但同时提一个建图书馆的方案,哪怕他爸谭宗明看完方案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翊仔,你知唔知呢个项目赚唔到钱?”

他当然知道。

他什么都知道。

他知道图书馆赚不到钱,他知道董事会那帮人不会支持他,他知道家族里的人会觉得他疯了——一个谭家的儿子,不想着怎么赚钱,跑去建什么二十四小时开放的图书馆?

但他不在乎。

不在乎不是因为他不把那些人放在眼里,而是因为他太清楚了——谭家的钱已经够多了,多到几辈子都花不完。如果他能用其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在澳门建一间任何人走进去都不会被赶出来的图书馆,那这笔钱花得比任何一笔投资都有意义。

谭翊在窗边站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手机,点开和傅恒霁的聊天记录。

最后一条消息停在昨天晚上。

傅恒霁说:“早唞。听日飞上海一路顺风。”

他回了一个“你也是”。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把聊天记录往上翻了翻,看到他发给傅恒霁的那张照片——派对结束后空荡荡的仓库,吧台上没来得及收的酒杯,角落里倒着的高跟鞋。还有那条语音消息,他自己点开听了一遍,觉得声音有点哑,大概是酒喝多了。

傅恒霁回的那张照片也在,友谊大桥的夜景,拍得不算好,构图歪了,对焦也不太准,但光线的质感很好,金色的碎光铺在海面上,像一幅印象派的画。

谭翊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然后锁屏,把手机丢到床上。

他去浴室冲了个澡,出来的时候酒店服务员已经把早餐送到了房间门口。一杯黑咖啡,一份全麦三明治,一小碟水果。他把早餐端到窗边的桌子上,一边吃一边看手机上的日程安排。

上午十点,和上海一家投资公司的人开会。下午两点,去看一个项目。晚上七点,有一个饭局,对方是做影视的,姓杨,听说很喜欢喝酒,谭翊提前让助理订了两瓶好的威士忌。

助理的名字叫苏念,跟了他一年多了,做事很利落。谭翊吃完早餐的时候,苏念正好发来一条消息:“谭生,今晚饭局的地方在外滩三号,七点。杨总那边带了六个人,我们这边除了你还有我和陈律师。”

谭翊回了一个“好”,然后打开手机地图,看了看外滩三号的位置。就在酒店旁边,走路五分钟不到。

他觉得上海很方便。不是交通方便,是那种你不用想太多的方便。在澳门,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他。去茶餐厅会被老板多加一只蛋,去商场买东西会被人偷偷拍照发上网,去派对会被一群人围着敬酒。不是因为他本人多有魅力,而是因为他姓谭。

但在上海不一样。在上海,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从澳门来的、做投资的、长得还不错的普通人。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没有人会偷偷拍他,没有人会因为他姓什么而对他另眼相看。

这种感觉很好。

好到他有时候会想,要不干脆搬到上海来住算了。

但每次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会想起澳门的海风,想起路环的落日,想起东望洋灯塔顶上的风有多大。然后这个念头就灭了。

上午的会开得很顺利。对方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姓林,短发,穿一件灰色的西装外套,说话语速很快,思路清晰,对市场的判断很准。谭翊和她聊了一个多小时,聊到后面林总忽然问他:“你是澳门人?”

“嗯。”

“谭氏集团的谭?”

“嗯。”

林总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你和我见过的富二代不太一样。”

谭翊也笑了,没有问她哪里不一样。他不太喜欢别人拿“富二代”这个标签来定义他,但也懒得反驳。反驳本身就是一种在意,而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有多在意。

下午去看的项目在虹桥那边,是一个旧厂房改造的创意园区。谭翊对这个项目兴趣不大,但来都来了,就当是了解市场。他在园区里走了一圈,看到一面墙上画着很大的涂鸦,画的是一只蓝色的鲸鱼,尾巴翘起来,身体隐没在一片深蓝色的海浪里。

他站在那面墙前看了几秒,然后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拍完之后他犹豫了一下,点开了Instagram,把照片发了出去。没有配文字,只加了一个定位:上海·虹桥。

发完他就锁屏了,没有看点赞和评论。

倒不是因为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而是因为他觉得发Instagram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表达——我在这里,我看到这个,我觉得它值得被记住。至于别人怎么看,那是别人的事。

下午五点多,他回到酒店,换了一身衣服。

晚上的饭局在Jean Georges,外滩三号四楼,法国菜。谭翊选了一件黑色的立领衬衫,布料有一点光泽,在灯光下会反射出很暗很暗的银灰色。他把袖口卷到小臂中间,露出一截手腕和一块表盘很薄的手表——百达翡丽的Calatrava,去年生日谭聿送的,他平时不怎么戴,嫌太正式了,但今晚的场合需要一点正式感。

他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脖子上有点空,又从行李箱里翻出一条很细的银色项链戴上。坠子是一个很小的圆环,没有花纹,没有刻字,简洁到近乎冷淡。

苏念在酒店大堂等他,看到他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谭生,今晚好靓仔。”

谭翊笑了一下,没接话。

陈律师已经在餐厅了,发消息说杨总那边的人已经到了。谭翊和苏念走过去的时候,远远就听到包间里传出来的笑声——那种很大声的、带着酒意的、生怕别人听不到的笑。

包间的门开着,谭翊走进去的瞬间,笑声停了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杨总坐在主位上,四十出头,头发梳得油亮,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领带是亮面的,配了一个翡翠的领带夹,看起来很有钱,但有钱得很用力。

他看到谭翊,站起来,伸出手:“谭生,久仰久仰。”

“杨生,客气。”谭翊和他握了握手,手指被杨总用力地攥了一下,松开的时候指节上留下了一圈浅浅的红印。

谭翊在杨总右手边坐下,苏念坐在他旁边,陈律师坐在苏念旁边。杨总那边坐了六个人,三男三女,女的都很年轻,妆容精致,穿着不便宜但也不是很贵的裙子,坐在各自的男伴旁边,笑得很适时。

“谭生第一次来上海?”杨总拿起酒瓶,亲自给谭翊倒了一杯。

“来过几次。”谭翊接过酒杯,食指和中指夹住杯柄,轻轻晃了晃,酒液的颜色很深,挂杯很重。

“那要好好招待一下。”杨总转头对旁边一个年轻男人说了句什么,那男人点了点头,起身出了包间。

谭翊端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酒是好酒,但喝得太急,酒精的味道冲上鼻腔,有点呛。

菜一道一道地上,酒一杯一杯地喝。

谭翊今晚的状态不错,或者说他刻意让自己状态不错。杨总是谭氏资本在上海的一个潜在合作伙伴,这次的饭局很重要,不能搞砸。所以他喝,笑着喝,跟杨总碰杯,跟杨总带来的那几个人碰杯,来者不拒。

他喝酒的样子很好看。

不是那种文质彬彬的好看,是那种漫不经心但又很专注的好看。他端起酒杯的时候,目光会落在酒杯上,盯着酒液晃动的弧度看一秒,然后才送到嘴边。喝的时候他不喜欢一次喝完,总是先喝一小口,让酒液在舌尖上停留一下,再慢慢咽下去。咽下去之后他会微微眯一下眼睛,像是在品味,又像只是因为酒精的刺激。

他不知道自己喝到第几杯的时候,包间门开了,进来两个人。

一男一女。

男的大概二十五六岁,高个子,穿一件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长得很好看,是那种你在大街上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好看。他进来的时候冲杨总点了点头,然后目光很自然地落在谭翊身上,停留了大概两秒钟,然后移开了。

女的更年轻,二十出头,长头发,黑长直,皮肤很白,穿了一件酒红色的吊带裙,锁骨下面一大片皮肤露在外面,在灯光下泛着白瓷一样的光。她走路的时候裙摆轻轻摆动,露出小腿好看的线条。

杨总站起来,热情地招呼这两个人坐下,然后对谭翊说:“谭生,介绍一下,这是小宋,这是小宋的朋友,叫阮糖。小宋是做影视的,我侄子,以后你们可以多交流。”

小宋坐下来,冲谭翊微微一笑:“谭生,听说你从澳门来的?”

“嗯。”谭翊点头。

“澳门好地方啊,我去过一次,赌了两把,输了三万,再也不去了。”小宋笑着说,语气很轻松,像是在说一件很好笑的事。

谭翊礼貌地笑了笑,目光从小宋身上移到阮糖身上。

阮糖坐在小宋旁边,拿起桌上的酒杯,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端起来喝了一大口。她喝酒的方式和谭翊完全不同,不是品,是灌,一口下去酒杯就见底了。喝完她舔了舔嘴唇,嘴唇上沾了一点酒渍,在灯光下亮晶晶的。

她抬起头,正好对上谭翊的目光。

两个人对视了一秒。

阮糖先移开了视线,低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谭翊注意到,她倒酒的时候手很稳,一点都不抖。一个能这样喝酒的年轻女人,要么是酒量极好,要么是对某些事情已经麻木了。

他又喝了两杯。

酒意慢慢涌上来,不是那种猛烈的醉,是那种温吞的、缓慢的、从胃里往上升的暖意。他觉得自己的反应变慢了,笑点变低了,杨总说的那些不太好笑的笑话,他也能笑出来了。

苏念坐在他旁边,悄悄递了一杯温水过来,压低声音说:“谭生,你今晚饮多咗。”

谭翊接过水杯,喝了两口,温水顺着喉咙滑下去,把酒精的灼烧感冲淡了一些。他把水杯放在桌上,转头看了一眼窗外。

外滩的夜景很好看。黄浦江对面的陆家嘴灯火通明,东方明珠塔的颜色从这个角度看是粉紫色的,比白天看到的温柔很多。江面上有游船经过,船身上挂满了彩灯,像一个移动的小型灯会。

他看着窗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看Instagram。

他拿出手机,点开。那条在上海拍的涂鸦墙照片,已经有三十多个赞了,评论有七八条,大部分是“好漂亮”“在哪里”“谭生去上海了”之类的内容。

他往下滑了滑,在点赞列表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傅恒霁。

傅恒霁的头像是一张纯黑色的图片,什么都没有,看起来像是随便选的默认头像。他的Instagram账号是公开的,谭翊点进去看了一眼,一共发了十二张照片,大部分是风景,偶尔有食物,没有人像。最近一张是三天前发的,拍的是路环的黑沙海滩,傍晚的时候,沙滩被夕阳染成了深褐色,海浪边缘泛起白色的泡沫。

照片的配文只有一个字:“静。”

谭翊看着那个“静”字,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认识傅恒霁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认识的那个人真的是傅恒霁吗?

在澳门,所有人口中的傅恒霁都是同一个版本:傅家的小儿子,澳门最浪荡的公子哥,不务正业,花钱如流水,身边永远不缺人,男的女的都有,来者不拒,走了不留。

但那个拍下黑沙海滩、配文只有一个“静”字的人,和澳门人嘴里的傅恒霁,是同一个人吗?

谭翊不知道。

他想知道。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阮糖端着一杯酒凑过来,酒红色的吊带裙在灯光下和杯中的红酒颜色几乎一模一样。她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香水味,是那种甜腻的花果香,闻起来像一大把熟透的草莓被压碎了。

“谭生,”她歪着头看谭翊,声音不大,带着一点沙哑,大概是因为喝了不少,“你一个人来上海啊?”

谭翊把手机扣在桌上,看了她一眼。

阮糖长得很漂亮,不是那种精致的、经过精心修饰的漂亮,是那种天然的、带一点野性的漂亮。她的眉毛很浓,没有修过,眼睛不大但很有神,嘴唇偏厚,唇色是天生的深粉色,不用涂口红就很好看。

“同同事一齐。”谭翊说。

“哦。”阮糖点了点头,手里的酒杯晃了晃,酒液差点洒出来,她赶紧稳住,杯里的酒荡了几圈,最后安静下来。

她盯着杯里安静下来的酒液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你长得好好看。”

谭翊被这句话弄得愣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但很少有人会这么直白地告诉他。在澳门,即使有人这么想,也不会这么说。因为他是谭家的人,说一个谭家的人“长得好看”,听起来像是在讨好,像是在攀附,像是在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但阮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任何讨好的意味。她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就像在说“今天天气很好”或者“这杯酒好苦”一样,平淡、直接、不掺杂任何杂质。

谭翊笑了一下:“多谢。你都好靓。”

阮糖听到这句话,眼睛弯了一下,然后很认真地说:“但我冇你咁靓。”

谭翊被她这句话逗笑了,是真的笑了,不是社交的那种笑。他端起酒杯和阮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阮糖又喝了一大口,喝完放下杯子,站起来,裙摆晃了晃,她说:“我去下洗手间。”

她走了之后,谭翊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傅恒霁又发了一条Instagram。这次不是照片,是一段视频,拍的是澳门的某个酒吧,镜头晃得很厉害,音乐声很大,是一种低音的电子乐,震得人胸口发闷。视频里有很多人,男男女女挤在一起,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蓝,看不清谁是谁。

视频的配文是:“今夜无眠。”

谭翊盯着这四个字看了两秒,然后锁屏。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傅恒霁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几点睡。他不知道这种在意叫什么名字,但他知道,这种感觉不是他想让它停就能停的。

阮糖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脸上带了一点水光,大概是洗了脸。她坐下来,靠近谭翊,肩膀几乎要碰到他的手臂。她身上的香水味更浓了,可能是因为洗过脸之后体温升高了,香味挥发得更快了。

“谭生,你有冇女朋友?”她问。

谭翊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酒精,是因为年轻。那种亮是二十岁出头的人才有的,眼睛里还没有装上太多东西,什么都敢看,什么都敢问。

“冇。”他说。

“男朋友呢?”

谭翊端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

阮糖看到了他那一瞬间的停顿,但她没有追问,只是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了然,不是好奇,更像是一种“我知道了但我不在意”的松弛。

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用一种很轻很轻的声音说:“我都冇。我系单身主义者,觉得恋爱太麻烦了。”

谭翊没有接话。他看着阮糖喝酒时仰起的脖颈,线条很细很长,皮肤下面能看到浅蓝色的血管。他想,年轻真好,年轻的时候觉得恋爱麻烦,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到了一定年纪,再说这种话就会被人当成嘴硬,当成不敢爱,当成有病。

苏念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谭翊的腿。谭翊侧头看她,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时间——快十点了。

谭翊点了点头,端起酒杯,转向杨总:“杨生,今晚多谢款待,我敬你一杯。”

杨总很豪爽地端起杯,一饮而尽,然后把空杯子倒过来晃了晃,示意自己喝完了。谭翊也喝完了杯里的酒,站起来,和杨总握手道别。

小宋站起来和他握手,手很软,握得很轻。阮糖也站起来,没有握手,只是冲他挥了挥手,说:“谭生,再见啦。”

她的“再见”说得很快,像是知道他们不会再见了。

谭翊走出餐厅的时候,外滩的风吹过来,带着黄浦江的水腥味和夜晚特有的凉意。他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一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酒精在他体内慢慢扩散,像一滴墨水滴进水里,缓慢地、不可逆地晕开。

苏念走在他旁边,关切地看了他一眼:“谭生,你冇事嘛?”

“冇事。”谭翊说,“返酒店。”

三个人沿着外滩往回走,路过和平饭店的时候,看到门口停了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从车里下来,高跟鞋踩在红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身后跟着一个穿燕尾服的男人,年纪不小了,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

谭翊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看那对男女的时候,苏念拍了一张他的侧脸。苏念拍完之后犹豫了很久,最后没有发出去,存在了手机相册里。

照片里,谭翊侧脸对着镜头,身后的外滩夜景被虚化成了模糊的光斑。他的表情很淡,看不出喜怒,但嘴唇微微抿着,下巴的线条绷得很紧,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他身上,他在努力扛住。

回到酒店,谭翊把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踢掉皮鞋,赤脚走进浴室。

花洒打开,热水冲下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的手背上有一小块红色的印子,不知道是碰到的还是被什么东西蹭的。他盯着那块红印看了几秒,然后用拇指按了按,皮肤变白了一瞬,又恢复了红色。

他洗完澡出来,头发没吹,水滴顺着发尾滴在肩膀上,把背心的领口洇湿了一小片。他坐在床边,拿起手机。

群里有人在说话。不是“濠江夜猫”,是他另外一个小群,只有六个人,都是他很熟的朋友。群名叫“饮胜”,粤语里干杯的意思,是谭翊取的。

有人在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今晚澳门的某个派对。照片里有一个人的侧脸,黑色薄毛衣,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靠在吧台上,嘴角带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

傅恒霁。

谭翊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五秒钟,然后点开大图。傅恒霁今晚穿的是一件很薄的黑色的毛衣,领口开得很大,露出锁骨和一部分肩膀的线条。他的头发比昨天长了一点,微微卷曲地搭在额前,看起来像是被风吹乱的,又像是故意的。他手里那杯威士忌的冰块已经化了一半,杯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

照片的配文是群友写的:“今晚雾里最靓嘅仔,冇之一。”

谭翊看完,把手机扣在床上,仰面躺下。

天花板上那盏吊灯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大,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蝴蝶,停在灰白色的天花板上,一动不动。

他闭上眼睛。

黄浦江的夜景、阮糖酒红色的吊带裙、杨总亮面的领带、和平饭店门口的劳斯莱斯、苏念拍的他的侧脸、傅恒霁锁骨上的那片皮肤……所有画面像被打散的拼图一样在他脑子里乱转,拼不成一张完整的图。

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打开和傅恒霁的聊天框。

没有新消息。

傅恒霁最后一条消息还是昨晚的“听日飞上海一路顺风”,他回了“你也是”。

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你今晚去咗雾?”

打完之后他看了两秒,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

他又打了一行字:“你着嗰件黑色衫好薄,唔怕冻咩?”

又删了。

他第三次打了一行字:“傅恒霁,你究竟想点?”

这次他没有删。

但他也没有发出去。

他盯着这行字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长按退格键,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一直到输入框重新变空白。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中,他睁着眼睛,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很轻,很慢,和昨晚傅恒霁在梦里听到的海浪声一样。

他不知道傅恒霁做过的那个梦。

他不知道灯塔,不知道大海,不知道两步距离之间那阵沉默的海风。

但他知道一件事——今晚他站在外滩边上的时候,吹到脸上的风,和澳门的不一样。

澳门的海风是咸的,是腥的,是带着鱼和船和远方的味道的。

上海的风没有味道。

它就是这样吹过来,经过你的皮肤,然后走掉。不留痕迹。

谭翊想,他大概不喜欢上海的风。

因为上海的风不会让你记住任何事情。

而他想记住一些事情。

比如昨晚那把伞套上薰衣草洗衣液的味道。

比如今天下午那面涂鸦墙上蓝色鲸鱼的尾巴。

比如照片里傅恒霁锁骨上那一小片被黑色毛衣衬得格外白的皮肤。

这些事情他都不想忘记。

谭翊闭上眼睛,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

窗外的黄浦江还在流,船还在走,灯还亮着。

而他在这座不属于他的城市里,想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

他觉得这件事说起来很荒唐。

但他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