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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次见面

方予玦转学过来的第五天,终于见到了温时昔。

不是刻意找的。那天下午他没课,在学校后门那条中满花的路上走了第三遍。走到花圃拐角的时候,一团橘色的东西忽然从旁边窜出来,挡在他脚前,肥嘟嘟的一坨,正埋头舔爪子。

方予玦停下脚步。橘猫抬头看了他一眼,不为所动,继续舔。

他绕了一下,猫也挪了一下,还是挡着。

方予玦又绕,猫又挪。

他站在那儿,跟一只猫僵持了十几秒。

就在他准备直接跨过去的时候,花圃对面传来一个声音。

“同学,你能让一让吗。”

听清楚那声音的时候,方予玦感觉自己颤抖了一下。

不是被吓的。是那个声音——他上辈子听了五年的声音。

他本以为自己再也听不到了。

在会议室里、在茶水间里、在深夜空无一人的走廊里。那个声音永远是冷淡的、疏离的,不带有任何情绪。

但在他耳边的时候,那个声音会发生细微变化。

“方予玦。”温时昔会这样叫他,在黑暗中,在清晨醒来的时候,在他们还躺在一起不想起床的周末。那个声音会变得很轻、很软,像怕惊动什么。

他死的那天晚上,温时昔也是这样叫他的。

“方予玦。”

但那一次,他没有听到。

所以现在听到这个声音,听到它带着一种“你挡到我了”的理所当然,听到它是亮的、直的、带着少年人的气盛——方予玦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

五年。两千多个日夜。他从来没听到过那个人说出这样的语气。

方予玦抬起头。花圃对面蹲着一个人,白T恤,黑色相机挂在胸前,镜头正对着这边。因为那只橘猫挡在路中间,他的取景框里全是方予玦的腿。

那人很白,乌黑的头发,一副年轻气盛的模样。没有工作多年的成熟,没有被琐事缠身的沉重。

是一个很青涩的青年。

“……你在拍它?”方予玦问。

“拍了十分钟了,”那个人说,“你一来它就不动了。”

他的语气不算凶,但也不算客气,带着一种“你坏了我的事”的不满。方予玦低头看了看那只猫,又看了看对面那个人。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来,落在那个人肩膀上,他的侧脸被花丛挡了一半,只露出半截鼻梁和一只眼睛。

那只眼睛正从取景器后面看着方予玦。

“你往左边让让,”那个人说,“挡光了。”

方予玦往左边让了一步。

“再让让,挡猫了”

他又往左边挪了半步。

猫一惊,突然跑进了草丛。那人叹了口气,放下相机,站起来。他比方予玦矮小半个头,白T恤上沾了草汁,袖口卷到胳膊肘。他皱着眉看了方予玦一眼。

“你是专门来捣乱的?”他问。

“不是。”方予玦说。

那人没再说什么,去找猫,重新拿起相机。猫趴在花丛的台子上,尾巴一甩,慢悠悠地往花圃深处走。那个人追着猫的尾巴按了几张,站起来,低头翻看屏幕。

方予玦还站在原地看着他。

那个人翻完了照片,抬头,发现方予玦没走,眉头微皱了一下。

“……还有事?”

方予玦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他发现自己什么理由都没有。他既不是来拍照的,也不是来问路的,他就是站在那里,看一个人拍猫看了好几分钟。

“没事。”他说。

那个人又看了他一眼,这次稍微久了一点。然后他把相机挂回脖子上,弯腰拎起脚边的相机包,从花圃另一侧走了出去。

走出去几步,他又回过头。

“新同学,有社团吗?”

方予玦心跳漏了一拍。“……还没入。”

他没打算直接说自己已经提交了报名表。

那人抬眼上下扫了他两眼:“看你看的这么起劲,你喜欢摄影吗?”

方予玦:“还可以。”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可以陪你一起。

温时昔点点头,满意的看着他:“想入摄影社的话周三下午来活动室,”那个人说,“找社长填个表就行。”

方予玦:“你会去吗?”

温时昔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我是社长。”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点“不然呢”的意思。

方予玦没再说话。温时昔又看了他一眼,这次比之前几次都久,像是在重新打量这个人。“你叫什么?”

“方予玦。”

温时昔点点头,把那三个字在嘴里默念了一遍,转身走了。

橘猫不知道从哪里又钻出来,跟了他两步,停下来,回头看了方予玦一眼,甩了甩尾巴,钻进了花圃里。

方予玦站在原地,手还在微微发抖。

他想起上辈子,温时昔从来没有摸过猫。也从来没有用那种“你怎么这么碍事”的语气跟他说过话。

如果老天让他重活一次,是为了让他看到二十岁的温时昔。那死过一次这件事,好像也没那么难接受了。

上辈子的温时昔,对谁都平平淡淡的。

方予玦蹲下来,那只橘猫已经不在了。花圃边只剩下几片被踩扁的花瓣,粉蓝色的,沾着泥。

他伸手捡起一片,在手心里放了一会儿。

风把更多的花瓣吹到他脚边。他站起来,往那个人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那边已经没有人了。

方予玦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他没有开灯,直接瘫在沙发上。人跟着陷进去,整个人窝在那一小片昏暗里,盯着天花板发呆。

他脑子里全是温时昔。

你往左边让让,挡光了。

再让让,挡猫了。

你是专门来捣乱的?

新同学,有社团吗?

每一句话都在他脑子里转。不是上辈子那种冷淡的、疏离的语气,是带着情绪的那种——不满的、好笑的、随意的、自然的。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年轻人会对陌生人说的那种话。

方予玦把手臂盖在眼睛上。

上辈子他花了一年,才让温时昔在路上看到他的时候会点一下头。而这辈子,温时昔第一次见面就跟他说了七句话。

他想笑,又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

原来20岁的温时昔是这么随性张扬吗?

如果不经历那些事他会不会永远这样,而自己也会和这样的温时昔相爱呢。

方予玦不知道答案,上辈子不知道。

但这辈子,他想知道。

又过了很久,他坐起来,从书包里翻出那张摄影展海报。海报已经皱了,边角卷起来,他把它在茶几上展平,看着“温时昔”那三个字。

十二月十五号。

还有100多天。

他把海报折好,夹进那本从旧书店买来的摄影集里。

然后他打开手机,搜索:入门相机推荐。

他不知道的是,温时昔那天晚上也想起了他。

不是那种“念念不忘”的想起。是躺在床上翻今天拍的照片时,翻到一张——猫的耳朵糊了,画面里有一双不知道什么时候入镜的腿,站在花圃边,在取景框之外,一动不动。

温时昔盯着那双腿看了两秒,骂了一句“什么鬼东西”,然后把照片删了。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今天那个人的眼神,像在哪里见过。但他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