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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闯入者

四月的荷昼城,空气里弥漫着樟树花的甜腻气息。

幸锦添站在“甜心坊”蛋糕店的玻璃柜台前,已经整整七分钟了。

他的目光粘在那块草莓蛋糕上——三层海绵蛋糕坯,中间夹着打发得恰到好处的淡奶油,最上面铺满了新鲜草莓,每一颗都红得发亮,像小小的灯笼。蛋糕师傅还在奶油表面撒了薄薄一层糖粉,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小幸,又来啦?”老板娘王姐从后厨探出头来,围裙上沾着面粉。

幸锦添被这一声喊得回了神,耳尖微微泛红。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王姐好。”

“今天蛋糕卖得可快,就剩这一块了。”王姐擦着手走出来,“要不要?我给你留?”

幸锦添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里面只有一张揉皱的二十块钱和几枚硬币。这块蛋糕要三十八块。

“不了不了。”他连忙摆手,声音轻轻的,像怕惊动什么似的,“我就是看看。草莓好漂亮。”

王姐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子常来,每次都是这样,站一会儿,看一会儿,然后说一句“草莓好漂亮”就走了。她见过他画画,就坐在店门口的石阶上,用一支自动铅笔画对面的老榕树,画得可真好看。

“拿着。”王姐利落地把最后一块蛋糕装进纸盒,塞到幸锦添手里。

“王姐——”

“上次你帮我画的那幅画,挂店里好几个客人都问是谁画的,我还没谢你呢。”王姐拍拍他的肩膀,触手是硌人的肩胛骨,“多吃点,太瘦了。”

幸锦添捧着蛋糕盒,像捧着一件易碎的瓷器。他低下头,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谢谢王姐。”

他走出蛋糕店时,四月的阳光正好打在他脸上。

十九岁的幸锦添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不是那种惊艳的美,而是一种脆弱的、近乎透明的好看。

皮肤白得能看见太阳穴附近淡青色的血管,眼睛又圆又亮,像刚被雨水洗过的黑葡萄。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卫衣,袖子太长,盖住了半截手指,整个人像一株被养在太小花盆里的植物,努力地、安静地生长着。

幸锦添没有直接回家。他绕到了河滨公园,找到那条他常坐的长椅。

长椅正对着一片蔷薇花墙,四月中旬,蔷薇还没到盛花期,只有零零星星几朵粉色小花从绿叶间探出头来。

他打开蛋糕盒,没有急着吃,而是从背包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素描本和一支铅笔。

他开始画这草莓蛋糕。

他画得很慢,很认真。

铅笔在纸面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像春天的雨落在树叶上。他先勾出蛋糕的轮廓——那个弧度要画得温柔一点,因为奶油是很柔软的东西。然后画草莓,每一颗都要画得不一样,有的朝前,有的侧着身子,有的只露出半个脑袋。

幸锦添画画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不少。

胃又开始疼了。

那种疼他很熟悉——像有人在胃里攥着一团湿毛巾,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拧。

他从卫衣口袋里摸出一板药,铝箔纸已经被磨得起了毛边。他掰下一粒,干吞了。

药片卡在喉咙里,苦味顺着食道一路往下。

不要现在疼,他在心里小声说,等我吃完蛋糕再疼。

他合上素描本,开始吃蛋糕。

第一口,草莓的酸甜在舌尖上炸开。

第二口,奶油的绵密裹住了整个口腔。

他吃得很小口,每一口都要嚼很久,像是要把这份甜味刻进记忆里。

吃到一半,他停下来,看着剩下的半块蛋糕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把盖子合上了。

“带回去给奶奶尝尝。”

他站起身,把素描本塞回背包。胃疼缓解了一些,但那种隐隐的、钝钝的不适感还在,像一只蛰伏的小兽,随时会醒过来。

河滨公园离他家不远——说是“家”,其实是老城区一栋旧居民楼的顶楼,两室一厅,墙皮有些地方剥落了,露出里面的红砖。幸锦添和奶奶在这里住了十二年。

他爬上五楼,在门口停了一下,听见屋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奶奶又在听她那些老歌了。

“奶奶,我回来了。”

幸锦添推开门,看见奶奶坐在窗边的藤椅上,膝盖上盖着一条毛毯,收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奶奶今年七十二了,头发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像老树的年轮,但眼睛还是亮的,和幸锦添一样的黑葡萄似的眼睛。

“添添回来啦。”奶奶关掉收音机,朝他招手,“今天画了什么?”

“没画什么。”幸锦添走过去,把蛋糕盒放在奶奶手里,“王姐给的草莓蛋糕,我吃了一半,给您留了一半。”

奶奶打开盒子,看见那半块蛋糕边缘被勺子挖得不太规整,但草莓还是完整的。

“你吃,奶奶不爱吃甜的。”

“骗人。”幸锦添蹲下来,把下巴搁在奶奶膝盖上,仰着脸看她,“上次我买的绿豆糕,您半夜偷偷爬起来吃了两块,以为我不知道呀?”

奶奶被他揭穿了,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这孩子。”

“您吃嘛,我专门留的。”

奶奶拗不过他,拿起小勺子,舀了一小口放进嘴里。“甜。”她说。

然后看了看孙子——那张小脸上写满了期待,“真甜。”

幸锦添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奶奶看着他笑,心里却酸了一下。

这孩子,从小就爱笑,越难受就要越笑着。

上次在医院,医生说要再做一个胃镜,他吓得脸都白了,但还是笑着说“没事的奶奶,不疼。”

怎么会不疼呢?她见过他从胃镜室出来,扶着墙干呕,眼泪都呛出来了,看见她的一瞬间又挤出那个笑。

“添添,今天吃药了吗?”

“吃了吃了。”幸锦添站起来,把背包挂到门后的钩子上,“奶奶,我去阳台上画画,太阳还没落山呢。”

“别画太晚,一会儿该吃晚饭了。”

“知道了——”

幸锦添搬了一个小马扎坐到阳台上,把素描本摊开在膝盖上。

夕阳正在西沉,把对面那栋楼的墙面染成橘红色。一只橘猫从屋檐上走过,影子被拉得很长。

他开始画那只猫。

画了几笔,胃又疼了一下。

比下午那次更重一些,像有人在胃里拧了一下。

幸锦添咬了咬下唇,没有停笔。

他加快速度,把橘猫的尾巴画完——猫的尾巴是最好看的部分,卷卷的,像一个问号。

疼,好疼,好疼好疼。

铅笔在纸面上顿了一下,留下一个突兀的黑点。

他放下笔,双手抱住腹部,慢慢地蜷起身体。额头抵在膝盖上,呼吸变得又浅又急。冷汗从后背渗出来,浸湿了卫衣。

不要,不要现在,不要这么疼——

他从口袋里摸出药板,发现只剩最后一粒了。他把它吞下去,然后闭上眼睛,开始数数。

一,二,三,四,五……

他从小就学会了这个办法。

数到一百,疼痛就会过去。

如果数到一百还疼,就数到两百。如果数到两百还疼——

那就再数一次。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

疼痛像退潮的海水,缓慢地、一寸一寸地撤走了。

幸锦添慢慢直起身,长出一口气。他低头看了看素描本——那只橘猫的尾巴上有一个黑点,像一颗痣。

“也挺好的,”他自言自语,“猫也要长痣的。”

他看了一眼天空。第一颗星星已经出来了,淡淡的,像谁用手指在深蓝色的纸上戳了一个小洞。

幸锦添对着那颗星星笑了一下。

“今天有草莓蛋糕吃,真好。”

常清风是在同一天的黄昏抵达荷昼城的。

他从大巴上跳下来的时候,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摄影包,肩上挎着一台老旧的胶片相机,脚上踩着一双沾满各地泥土的登山靴。

他站在汽车客运站出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荷昼城——为什么闻起来像草莓?”

他这话是对手机那头的人说的。电话那头是他的大学室友兼死党宋鸿峥。

“你又开始胡扯了,”宋鸿峥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着几分无奈,“什么城市能闻起来像草莓?”

“真的啊!”常清风拖着行李箱往出口走,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空气里有一股甜味。你闻不到吗?哦,你闻不到,因为你不在。”

“所以你到底去荷昼城干嘛?上个月说要去拍沙漠,这个月又跑到荷昼城,下个月是不是要去南极拍企鹅?”

“我接了一个活,”常清风说,“给一本旅行杂志拍一组专题,主题是‘南方小城的春天’。主编说要有烟火气,要有故事感,要有——”

“要有钱?”

“这个也有。”常清风笑了。

他的笑声很有特点,不是那种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呵呵”,而是从胸腔里涌上来的、带着震动的大笑,像夏天的雷声滚过天际,爽朗得让人忍不住跟着弯起嘴角。

宋鸿峥在电话那头也笑了:“行吧,拍完了早点回来。你妈——呃,李老师前两天又打电话到宿舍问你。”

常清风的笑声停了一拍。

“知道了。”语气淡了一些,“我会给她回电话的。”

“清风,我不是——”

“我知道。”常清风打断他,“没事。挂了,我要去找住的地方。”

他挂掉电话,站在路边发了三秒钟的呆。

李老师。福利院的李老师。不是妈妈,是照顾他的老师。

常清风今年二十四岁,在福利院生活了十六年。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一个模糊的版本——刚出生不久就被放在福利院门口,襁褓里塞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无力抚养,望好心人收养”。

纸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用左手写的。

十六年里,他被收养过两次。

第一次是他五岁的时候,一对年轻夫妇把他带回家,三个月后又送了回来——妻子怀孕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不需要他了。

第二次是他八岁的时候,一个单亲妈妈领养了他,两年后因为经济困难又把他送回了福利院。

两次被送回来,他都笑着。

第一次,他对李老师说:“没关系,他们家的小宝宝比我可爱。”

第二次,他对李老师说:“没关系,阿姨一个人养我不容易,我懂的。”

李老师看着他的笑,转过身去擦了眼泪。

后来常清风长大了,考上了大学,学了摄影,毕业之后成了一名自由摄影师。

他拍山川,拍河流,拍城市的天际线和乡村的炊烟。他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的人,用镜头记录下无数个瞬间。

他一直在寻找什么东西。他自己也说不清在找什么。

也许是一个可以停下来的理由。

常清风在河滨公园附近找了一家青旅住下,六人间,一个床位三十五块。

他把摄影包放在床上,打开窗户,对面是公园的蔷薇花墙。

他举起相机,对着花墙按了一张。

取景器里,一个穿着白色卫衣的男孩正从花墙前走过。男孩走得很慢,低着头,好像在想着什么心事。夕阳打在他身上,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

常清风没有按下快门。

他只是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花墙尽头,然后放下相机,靠在窗框上。

“荷昼城。”他看着花墙,自言自语道,“好像真的和网上说的一样。”

新文来袭,依旧be文。

不过不是《橘子光》那种的三万就完结了的小短篇。

这篇文,我估计十万字左右吧

前期是甜的,相信我

至于后期嘛……嗯……不刀……

对……不刀……

相信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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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闯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