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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06-霜晨绝

《霜晨绝》

【一】

“大叔,我们以后永远都不分开,好吗?”

“大叔,我学武保护你。”

“大叔,等你当了帮主,我要和你一起下山劫富济贫,锄强扶弱。”

“大叔,等我长大了,我要给你当妻子。”

“大叔,你干吗不笑,我刚才的笑话不好听吗?”

……

十一年前的事还历历在目,施霜晨此时正规规矩矩地跪在一个黑衣男子面前,脸蛋儿红扑扑的,像极了熟透的苹果,明明生了副可人模样,却穿着一身不太和谐的黑衣。

男子已是三十一的年纪,比施霜晨大了整整十一岁,但岁月却未曾在他的脸上留下明显痕迹,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面容冷峻,一双明亮如月的眼眸似乎可以看透每一个人的心思,七情不动,宛若谪仙。

“大叔,我刚刚打听到同安县县令近日正命人运送一批货到临安都城,这货物里竟有黄金千两,目的是要贿赂都城的掌事人,好给他加官晋爵,但这一个小小的县令哪来的这么多钱?我总觉得这定是他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虽说同安是个富庶之地,但这县令这么做,也太目无王法了,明显公饱私囊,这镖不能不劫。”施霜晨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和自己所想一股脑儿地对男子说了出来,义愤填膺道。

虽说同安县令将这事做得隐秘,但还没有他们名剑帮查不出来的事情。

男子冷冷地问:“那你打听到了,是谁运送这趟镖了吗?”

施霜晨点了点头:“听说是请了峨眉派的枯叶大师,云游侠客毕林,洛水宫宫主洛水阴姬……”

这些都是武林上称霸了几十年的绝世高手,能接过枯叶大师“拂尘击”的人,武林上不会超过三人,一个是现今的武林盟主,一个是自创洛水宫的宫主洛水阴姬,另一个是谁,就无法确定了,侠客毕林有一把绝世好刀,但他并非因他的刀出名,而是他的刀法之快很少有人能够匹及,因此名动江湖。据说,这三人都能在一眨眼的工夫杀掉一群敌人。

能请到这三人,不得不说,这县官老爷是花了一笔大价钱的,或是打通了种种人脉关系。施辰霜说得很对,一个县官老爷怎会有这么多钱,又怎会请得起这些绝世高手,想必是通过某些非法的渠道。

施霜晨的话还未说完,黑衣男子面色一沉,道:“不许去。”

“为什么?这次机会难得啊!”施霜晨不明白秦义绝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

她是名剑帮的副帮主,也只有他会叫帮主秦义绝为“大叔”,可见他们两的关系非同一般。若说为何,那还得从十一年前的那场灾劫说起。

名剑帮本就是个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帮派,总能打听到其他人打听不到的机密消息,老帮主在世时帮助了不少穷苦老百姓,帮派里很多兄弟也都是老帮主救下,然后为老帮主卖命的,但官府容不下他们,通过种种手段,终于找到名剑帮的所在地,上山围剿。那年,施霜晨还是个九岁的女童,但自幼失去双亲,吃尽苦头,老帮主收留她,将她当成自己的义女。官府上山杀了老帮主,帮内一片混乱,犹如一盘散沙。

施霜晨记得义父让她快逃,她就没命地逃着,但一个小女孩又怎是这些官兵们的对手,最终摔倒在地,被他们追上,就在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秦义绝就像是上天派来的使者,出现在面前,一剑又一剑地杀光了追她的官兵。

施霜晨当时并没有被吓坏,因为她知道自己得救了,只要有秦义绝在,她就可以活下去,名剑帮的所有人都可以活下去,她要回去救名剑帮的众人,老帮主对她有养育之恩,这恩她不得不报,就算是死,她也应该为名剑帮而死。

见秦义绝要走,她跪在他面前,脸上沾着因摔倒留下的泥土,委实狼狈。她紧紧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希望秦义绝帮她,但秦义绝始终不为所动,只说自己不过是路过,并不打算救人。

甩开她便走了,但她却又返回了名剑帮。

站在帮外,她目睹了自己亲切的大哥哥一个个倒在血泊中,捂住嘴巴,尽量不让自己叫出声来,即便如此,她还是被官兵们发现了。

他们当时是这么说的:“哟,这里还有个女童。会不会也是名剑帮的?”

“管它呢,县令老爷说了,只要与名剑帮有关的人,一个不留。”

说完,他们拿起血淋淋的大刀向她走来。

说起来,她真的和秦义绝很有缘。秦义绝当时的确是走了,但走到半路却听见一片厮杀之声,也看见了倒在血泊中的人,他本不想留在这个是非之地,也不想再次卷入纠纷中,转身欲走,却又看见了施霜晨。

施霜晨孤身一人被一群拿着滴血大刀的官兵围住。

他心想:几个大人为何要这样为难一个小女孩,竟还打算对她痛下杀手呢?

即便于心不忍,他还是不愿出手,但就在女孩要被砍中的时候,女孩看见了他,大叫道:“大叔,救我……”

秦义绝看有人将要死在自己面前,终是不忍,心想:她若要死,也不该死在自己面前。想着便对施霜晨出手相助。

剑本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但他却没有用。其中自有他的道理。

他的武艺很高,不是这些官兵可以比的,救下了施霜晨后,便也注定了要救下更多的人,让一个女童孤苦伶仃地生存于世,实在是太过残忍了些。

他单枪匹马,横扫众多官兵,他们不敌,只能退去。

即便他救下了名剑帮,名剑帮此时却已是死伤一片,原来的大帮竟已死去大半。

“大叔,请你不要走,好吗?”她拉着他的手,恳求着,“老帮主走了,帮内无人管制,就要解散了,你这么厉害,一定可以复兴我们帮派的。”

秦义绝看着苦苦哀求他的众人,于心不忍,一个“不”终是没说出口,竟答应了。

这里的人不知道他的过去,他留下来,也并无大碍,再说,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有个落脚的地方总比没有目的地的流浪要好。

但秦义绝毕竟是个来路不明的人,接掌帮派这么大的事,还得到帮派长老们的同意,三年的时间,他复兴了名剑帮,也使得名剑帮更为昌盛,人数从原先仅剩的一百人,增长到了一千人,长老们很认可他的能力,众相推举他当了帮主。从此,他就在名剑帮安顿下来,除了这哪里也不去。

也正因有秦义绝在,名剑帮如今真正地成了一个侠义之帮,得了人心,官府们也不敢贸然前来围剿。但就算官府再次派兵,他们也不怕。

只要有秦义绝在,名剑帮就不会散。

人人都说,名剑帮主的武功定在江湖顶尖高手的行列中,而事实也正是如此,秦义绝只要出手,从未败过。但他却从不轻易出手,也很少以正面目示人,见过他容貌的人,除了本帮的人外再无他人,因为那些人都成了死人。

秦义绝在帮派中还教人习武用剑,但他自己却从不用剑,这令施霜晨诧异,一旦问他,他的脸色总是极差,不肯说出其中的缘由,不仅如此,秦义绝每到月圆之日,总要闭关,不许任何人打扰。除此之外,他还终年只穿长袖长衫,似乎袖口下隐藏了什么。

施霜晨如今能当上副帮主之位,并非秦义绝的主意,而是因为她在这十一年中勤加练武,帮派中如今鲜有人是她的对手,为了这个帮派,她是劳苦功高、有目共睹的,所以才有了这个地位,能与秦义绝平起平坐。

其实,对秦义绝的感情早已在十一年前就在她心中扎下了根。

“大叔,我们帮派的目的不就是要劫富济贫,帮助平民百姓吗?为何你要放弃这次机会呢?你是怕打不赢那些高手吗?”施霜晨问。

秦义绝看着外头的月色,眉头微蹙,月快圆了,想是又快要到月圆之日了。

回过神,他对施霜晨道:“谁说我建立帮派的目的是这个了?”

“不是这个,那是什么?”

他淡淡道:“养人。”

“养什么人?”

“你自己好好想想,总之,这趟镖万万不可劫。”说完,转身离去。

施霜晨却还跪在地上,想着他的画外音,最后才明白,他说的是“养闲人”的意思。她算是闲人吗?还是说,在他眼里,她就是个闲人?

“大叔,你将话说清楚啊!”施霜晨大叫。

秦义绝听到身后有人的大叫,原本冷峻的脸上竟有了一丝笑容。

【二】

琼花盛开的季节。

温子扬来三无店已一年有余。

温子扬当初对莫翎轩说:“既然你这么喜欢琼花,那么三无店又怎能没有琼花。”然后他买了株琼花树亲手种植在雪翎阁外。种下这棵树已有一年有余,在他们的照料下,如今长得枝叶繁茂,只是花还未开。

穿着一袭水墨色长衫的他站在树荫下静默沉思,仿佛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传奇人物。

“有人在吗?”一声急促的女子声音突然从门外传来。

温子扬迈步,循声走去。

这时,一朵朵洁白的花瓣儿落到面前,他抬头,只见琼花树上的花都开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但这预示着什么呢?

温子扬走到大厅,见厅内除了莫翎轩外还有一个妙丽的少女,少女唇红齿白,齐额的刘海刚好将眉毛遮住,长得十分可人,却穿了一身黑衣,给人一种阴森之气。

两人说着什么,温子扬好奇地走近些,谈话却刚好结束了,少女接过莫翎轩手中的水壶,转身正要离去,看见温子扬,敛袖作礼,示意问好。

温子扬有礼地一揖。

少女离开后,温子扬问莫翎轩:“这姑娘是?”

“她来找我寻求治疗心痛病的药。”莫翎轩淡淡道,她穿着一身白衣,是女子却始终扮成男子。她曾说过,行走在市井,自然是以男子之身方便行事。

“这不是找大夫就可以了吗?”

“她要找的药不是一般的药,要治得也不是一般的心痛病。”

“是她出的价钱十分可观,你才出手相助的吧!”温子扬认定自己早将莫翎轩看透,这才说的肯定。

莫翎轩扬起一丝邪魅的笑:“她说死后,会将自己的魂魄给我。”

语毕,温子扬怔在了原地,虽然知道莫翎轩的开店规矩,但这个代价对那个少女来说实在太高、太大了。

“你给了她什么东西?”温子扬想起少女手中的水壶,问。

“高前山的溪水。”

“那是什么,有什么用?”

“《山海经》里提过,中央第十一列荆山山系的首座山叫做翼望山,周围有座山叫做高前山,山上有条溪水,清澈冰冷,是神仙帝台所用过的浆水,饮用它就能使人不患心痛病。”

“原来是用来治心痛病的……唉,一定是很重要的人,否则怎会拿自己的魂魄来换呢?”

莫翎轩叹道:“是啊!若不是很重要的人,又何必全心全意为他,否则不就是在浪费时间和感情吗?”

“你说,人到底是先付出真心,还是那是自己重要的人,才付出真心?”温子扬问。

“都有吧,不过不管真心在前还是在后,人若为对方付出真心,对方都会变得更加重要,能够为他不计较后果。”

“不太明白,你可否举个例子,这样也好明白。”

“好,那不妨拿我们来比较吧,初识的时候,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若我先对你付出真心,那么你肯定要比那些路人要重要很多,若我对你比对小梅付出的真心要多,那么你又会比小梅在我心里要重要很多;另外一个假设,初识你的时候,我觉得你对我很重要,那么我也会对你付出自己的真心,付出得多了,你在我心中的分量也会更重。人总会对自己重要的人付出很多,然后这个人在我们心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完全不明白。” 温子扬点头又摇头。

“就像有个哲人曾说愈爱愈爱,当你爱着一样东西,付出后便会更爱。所以说,若子扬喜欢一个人,之后只会越来越喜欢那个人呢!”

温子扬倒吸了一口气,见莫翎轩嘴角微翘,道:“翎轩,你又将我弄糊涂了。”

“没有,这次你肯定明白。”

温子扬气馁:“好吧,那你说,我们是你之前说的假设中的哪一种?”

“只有两种假设,你自己想想就可以了。”

温子扬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心想:两种假设都有可能啊!我又不是你,我怎么会知道我在你心中的分量。不过她有句话的确说对了,人是会愈爱愈爱的。

时间也许会磨平人的记忆和伤痕,但也会增加人的情感和爱恋。就像他们一样。

想到刚才离开的少女,温子扬又问:“刚才离开的姑娘看起来最多就二十岁,那她肯定还有几十年好活,你是要等几十年以后再收她的魂魄吗?到时,你都要忘了这茬了,那你岂不是亏大了?”

“谁说年轻就一定能活得很久,很多年轻人也会因天灾**早早死去,寿终正寝只是其中之一,其实很少有人能够寿终正寝呢!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例,你又不是没听过。”

温子扬疑惑道:“你是说她……”

“她活不过这个月吧!”

“又是红颜薄命?”

“因为红颜是祸水啊!”莫翎轩说得风轻云淡,好似忘了自己也是女子。

温子扬眯起眼睛,道:“不一定,如果天下的红颜都是祸水,那么所有美女不都死绝了?”

“我没说都是祸水,只是大多数都是祸水。”

温子扬叹了口气,“好吧,这次算你赢了。”

“子扬,最近,你是不是觉得有些无聊了?”

“嗯,好像有点,就是在店里待久了,有点闲得慌。”

“现在店里有小梅和离殇看着,不会有什么事,我们出去走走吧!”。

“不错的主意。”

“走。”

“嗯。”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三】

一艘红绫画舫中,两个高挑的人影坐在凳子上饮着美酒。

墨色人影是温子扬,白衣人自然是莫翎轩。

说出来走走,最终却是来游西湖,不过在路上,他们倒听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消息。

“听说同安县县令命人运了趟镖,镖在将要抵达临安的时候竟被盗了。据说,里面有黄金千两,丝绸百缎,珠宝无数。劫镖的人将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发给了贫苦的百姓,真是好人啊!”温子扬赞叹道。

“就这么肯定他们就是好人吗?”

“不是好人吗?这小小的县令有这么多钱,我估摸就是他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我看他就不是个好人。”

“此言差矣,这钱或许是不义之财,但说谁是好人,谁是恶人,还言之尚早。”

“难道这县令还会是好人吗?”

“同安县虽是小县,但人人过得较为富庶,可见县令的功劳还是功不可没的,人们富足了,他索要的税就多了,并不能算错,若是贪污的话,自然是错的。”

“我还听说他是要用这些钱来谋求高位呢!”

“人人都想往上爬,谋求高位也不能算错。”莫翎轩微抿了一口手边的酒。

“那你的意思是这县令是好人啦?!”温子扬有些郁郁不乐。

“他贪污受贿,用以谋求高位的手段错了,自然不能算是好人。”

“对啊,既然你也不认为他是好人,那你是什么意思?”温子扬问。

“我们现在是抓住这县令的错误,认为他不是个好人,但在亲朋好友面前,他或许就是个好人,这也说不定呢!好人还是坏人,要看在什么方面!好人之所以成为好人,就像每一个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符合了时代所需,人们认可他们的行为。古今多少成功帝王不是杀了很多人,距今为止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也曾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从这点来看,怎么都不能说他们是好人吧,但这些帝王成功了,我们就说他们是好人。现在,就像这劫镖的人,只因为他成功了,最后做了好事,所以我们就说他是好人。”

“哦。”温子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你的意思是这劫镖的人在某些方面也可能是恶人吗?”

“正是如此,是人就会有恶念和善念的。”

“我听说劫镖的帮派叫名剑帮,向来都是劫富济贫,劫镖从不伤人,但这次很奇怪,运镖的人除了一个洛水宫的洛水阴姬,其他人无一幸免。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今早来三无店的姑娘,就是名剑帮的副帮主。”

“什么?”温子扬大大地吃了一惊。

“我想和你说二十多年前的一桩往事。”莫翎轩道。

“和这个有关吗?”

莫翎轩点了点头。

“那你说吧。”温子扬道。

二十一年前,钱塘县惠民乡有户人家,家主姓秦,秦老爷有一独子叫做秦义峰。

秦老爷医术高明,救死扶伤,表面上他是大夫,但实际上他是个江湖侠客。为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他不惜给自己的孩子下毒。

他曾用很多无辜孩童做过试验,不管是试验成功的还是失败的都统统死了。这些孩童都是无父无母或被爹娘遗弃,常年体弱多病,就算死了,只要说是饿得太久,久病缠身,回天乏术,就不会有人察觉,也不会有人来查。

最终,他根据古籍,终于研制出一种叫做万刹的药,此毒不会立刻要人性命,还会令人变得十分强大。

待儿子长大二十岁的时候,他命令儿子挑战各方的英雄豪杰,只要秦义峰出手,没有人不败下阵来的。他的武艺在江湖上只能算平平,但培养出来的儿子却是个用剑高手,无人能敌。

表面上看来,秦家实在是威风八面。

秦老爷医者仁心,颇得人心,秦义绝剑法超群,年轻有为,有望成为下一任武林盟主。

但万刹毒虽有脱胎换骨、易经洗髓的功效,但中毒之人很难控制自己的力量,会有止不住的杀人**,只要手中有剑,就必须杀人。所以秦义峰挑战的那些人,最终都死在他的剑下。

不仅如此,每到月圆之日,他就必须要杀一个人,若不杀人,就会心痛如绞,好像患了心痛病一样。月圆之日杀的人,往往是在他的意识之外,不受他的控制的,因为在万刹毒之下,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

中毒之人的手腕上也会出现一个黑印,起初是一点黑痣,时间越久,毒素积累越多,就会成为一个黑印,黑印会随时间的增长而变大。只要是医术高明之人看到这点,就会知道秦义峰之所以变得这么强,并非依靠天赋和后天的努力,而是受药物所控。

这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有一次,侠客毕林挑战秦义峰,与他在绝情崖上进行殊死一战。

毕林纵横武林已有数十载,对付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应是绰绰有余。本该是毕林赢的一战,秦义峰却处处占尽上风,毕林不敌,就在认定自己必败的时候,刚好削去秦义峰的左边衣袖。

袖子下,手腕上的黑印清晰可见,观战的人有峨眉派的枯叶大师,枯叶大师从小修习医术,医术高超,一眼认出秦义峰中的毒正是世间失传已久的万刹毒,由于此毒甚为凶狠,甚至会吞噬人心,所以早已失传。

所有人都不知这毒是如何再次现世的。

就在秦义峰发狂,要杀了毕林时,枯叶大师站出来,用“拂尘击”击中了秦义峰手腕上的黑印,黑印处留下的血竟是黑色的。那是秦义峰身上唯一的弱点,可谓是他的死穴。他被枯叶大师所伤,只能暂且退去。

秦义峰中万刹毒的消息不胫而走,所有人都说是秦义峰自己为得武林盟主之位才会做出如此举动,不惜对自己下毒。

在所有人的心里,秦义峰就是个杀人魔头,是罪不可恕的恶人。

但这一切不过是他爹的主意,他无法违背自己的亲爹,也无法摆脱万刹毒,就如行尸走肉般,依照父亲的命,杀着与他不相干的人,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

这根本不是他的意愿。

他也曾痛苦过,苦恼过,也曾质问自己的亲爹:“爹,你就是这么想成为天下第一吗?”

他爹道:“是,武林至尊是你爹我毕生的梦想,爹今生无法实现,所以一切都要由你来完成。”

“若是被人发现了呢?”

“只要你当上了武林盟主,就算被发现了,那些人又敢说些什么?”

他爹没说错,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若他当上了武林盟主,跟在他身后愿意为他效劳的人数以千计,再说,他的武功天下第一是不争的事实,别人哪敢说什么?

但他爹到底是错了,错在用错了方法,毁了秦义峰的一生,也毁了自己。

他不愿自己爹生活在痛苦中,只能将一切罪责揽在自己身上。

是,他就是如此想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即便是用下三滥的手段。当武林中人找到他时,他就是这么和所有人说的。

就在所有人都误会秦义峰不择手段谋求武林盟主之位的时候,事情却有了转折。

开始调查这事的人越来越多,当年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有人道:“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是秦义峰他爹用无辜孩童做试验,做出这等畜生般的事来,秦义峰被他爹灌下这药,不能控制自己罢了,这一切都是他爹想要儿子做自己的杀手啊!”

更有人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本来的大好人原来是大恶人啊!”

知道真相的人,纷纷披着正义之师的口号来找秦老爷算账。

秦义峰为护自己亲爹,无可奈何,杀了很多围攻他们的人,这更激起了许多英雄豪杰的不满。

一人之力再强,终不是一群高手的对手,更何况,所有人都已经知道秦义峰的死穴就是他手腕上的黑印,只要击中黑印,秦义峰就会暂时失去大部分能力,变得不堪一击。

终在一场屠戮中,秦老爷被人所杀,秦义峰发狂,杀了在场的所有人后,悄然隐去。谁也不知秦义峰的下落,有人说他疯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换了个名字,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其实他是在一场机缘中,成了名剑帮的帮主,改名为秦义绝。

【四】

温子扬听完,放下酒杯道:“你是说现在名剑帮的帮主秦义绝就是当年的秦义峰。”

“正是如此。”

温子扬叹了口气道:“不知不觉,聊着聊着,又喝了这么多酒。”

“说他人的闲话,刚好可以用来下酒,难道不好吗?”

“说的也是。”温子扬大笑一声,又喝了几杯,“不过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莫翎轩淡淡一笑:“此次运镖的人里面正好有当年的当事人枯叶大师还有毕林,他们现在应该是死在秦义绝的手上了,但其实知道当年那件事的人还有洛水阴姬啊,她不幸没死,早将这些消息透露出来了。”

“哦,原来如此,哈哈,二十一年前,我还只有一岁多,难怪不知道这些事。”温子扬爽朗笑道。

莫翎轩转身,看着南边的远山,好似看到了未来的某个场景,神色哀伤。

“你在想什么?”温子扬问。

“在想人与人之所以结识,难道不是前世早已注定的吗?”

“是吗?你是想说谁的前世?”

“今早来的姑娘,还有秦义绝,他们的前世。若非前世注定,又怎会让决定退隐的秦义绝再度出山呢?”

“他们还有前世的故事吗?”

“是啊!你要听吗??”

“当然。”

莫翎轩微微一笑,侃侃而谈。

万年前,魔界攻上天界,妖族肆虐人间,容宇帝君姜黎奉命守护天界,其座下有一员大将名为飞羽将军,其人正气凛然,有大将之风,除魔卫道,在与魔尊一战中,被魔剑所伤,竟不幸被魔剑中的煞气所吞噬,被心魔所控,化身成魔。

天界苦苦等候他的恋人琼花仙子——琼霜,化作圣光,驱散他的心魔,从此,他投胎成为凡人,过着本该是凡人的生活。

只是他们两人的缘分并未因此尽断。

琼霜虽化作圣光,但灵魂其实也一并与他去了冥界,轮回转世。

“你是说,万年前的琼霜就是今早来三无店的那个姑娘,而飞羽将军就是现在的秦义绝。”温子扬有些难以置信。

这世上总有那么多让人难以相信又如此巧合的事实。

莫翎轩点头:“今世,琼霜要做的事和前世一样,她和秦义绝就好像是磁石和铁的关系,只要一靠近就会相互吸引。生死轮回,最终还是走向既定的方向。”

“哦,可翎轩你怎么连万年之前的事情都知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呵呵,我可是活了几千年的狐仙啊,若连这些都不知道,这日子岂不是白活了?”

“这倒也是。”温子扬笑完,脸色却凝重起来,“不过知道得太多,也不是什么很幸福的事吧!知道这些,你就要体会那些人的感情和痛苦,一定会有很多烦恼吧!所以,翎轩你知道这些,一定一点都不开心吧!”

莫翎轩看了温子扬一眼,半晌才道:“傻瓜。”

那些不过是其他人的故事,她为何要痛苦,可她的心为何也如此悲凉……

这世上,还有谁懂她的心思?

温子扬神色严肃道:“不管你说我傻,还是笨,我都想替翎轩你分担一些。”

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和莫翎轩在一起,痛苦一起分担,忧愁一起体会,还有快乐,也要一起分享。永生永世,生死不离。

莫翎轩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

【五】

几日后,傍晚时分,远山中的某一处,雾色灰蒙。

秦义绝被江湖上闻讯赶来的高手团团围住,身负重伤,身后却始终护着一个女子。

女子齐额的刘海刚好遮住她的眉毛,长得十分可人,却穿着一身不太和谐的黑衣。

秦义绝说过他只喜欢黑色,所以她天天穿黑衣,只是穿给他看。

秦义绝说过他这个人很冷,不解风情,所以跟着他就免不了吃苦,免不了被责骂,但她喜欢跟着他,与他在一起,她什么都不怕,更不怕吃苦。

知道秦义绝早年的事情后,她没有怨恨秦义绝,反而更加信任秦义绝,为他的命运感到不公。世人要杀他,只是因为他早年杀的人太多吗?虽然事实如此,但他是身不由己,是无辜的。

施霜晨决定不管怎样,都要和秦义绝在一起,生也好,死也罢,他们要同生共死。

早在秦义绝的身份被揭穿后,秦义绝就已经不再是名剑帮的帮主,为了不拖累帮中兄弟,秦义绝弃了帮主的身份单独出走,施霜晨不会让他一个人走始终跟着他。

她当时恳求他:“大叔,别让我走,我的命是你救的,武功也是你教的,我的所有都是你给的,我从未回报过你什么,你就让我跟着吧!”

这一生,秦义绝放心不下的人只有她,让她跟着,怕她会因自己而遭遇不测,不让她跟着,他又不舍得失去她,最终,叹道:“好吧。”

他的一生就生活在这样的矛盾中,想爱却不能爱,不想杀人但必须杀人。

“杀了他,杀了他……”所有人都想他死,可他不能死,他要护她周全。

万刹毒再次发作,他提起手中的剑,控制不住的杀欲再度被激起,就在他挥剑,以为杀死的是敌人时,却没想到,刺中的竟是施霜晨。

施霜晨倒在他的怀里,努力提起自己的手,道:“大叔,不要再杀人了,好吗?一开始是我不对,我不该擅自去劫镖,若我不去劫镖,你也不会赶来救我,不来救我,你也不会被他们认出来,你是为了我才出剑的,我不要你为了我,成为武林的公敌,我知道你……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好人是不会滥杀无辜的,不是吗?”

在她的眼里,秦义绝对不是什么杀人魔头,他是她这一生最喜欢的人,他保护着她,也是她的恩人。她的幸福都是他给的,就算是为他而死,她愿意,也永远不会后悔。

“大叔,其实你最讨厌杀人了,不是吗?”她勉力一笑,不愿他成为自己心中最不愿成为的恶人,若她的一死,可以换回他心中的善念,那也值了,“放手吧,大叔,这样他们就不会追杀你了。”

早前,施霜晨单独去找过这些武林中人,他们本想抓她来要挟秦义绝,但她对洛水阴姬有一命之恩,洛水阴姬放了她,她和那些武林中人做过约定,若秦义绝不再杀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那么,他们再也不会找秦义绝的麻烦。

她不能让秦义绝杀他们,只能让他杀了她。

现在,她怎么感受不到他心里的痛,但这是唯一可以解救他的方法。

“霜晨……”他的声音哽咽着,想哭却怎么也哭不出,心好似再次痛了起来。但他再也不会心痛了,施霜晨从三无店里拿过药,这药已让他的心痛病再也不会发作了。

“大叔,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的话吗?如果我长大了,大叔,你可不可以娶我?其实,那只是我开玩笑的,你不要当真啊,千万不要当真啊……”大叔,不要为我难过,人终有一死的,或早或晚而已,但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大叔……施霜晨的手无力垂下,最终闭上了眼睛。

在场的人看见这一幕,再也没有出手攻击秦义绝,就算有些人对秦义绝恨之入骨,却也被洛水阴姬等几位高手前辈拦住。

在这时,他们发现其实秦义绝并非真正的杀人魔头,至少从他看着施霜晨的眼神中,他们看到了秦义绝人性的一面。

劫镖的那天,刚好是月圆之日,是施霜晨挡在了洛水阴姬面前,洛水阴姬才会逃过一劫,保住一命。

明明中了万刹毒的人,只要使剑,除非自己先死,否则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逃脱,但那天,秦义绝的剑在离施霜晨的脖子一寸处停住了。最终,他出乎意料地放下血刃。

他是为了她,心里的信念强过了体内身中多年的毒。

“大叔,放过他们,不要杀人了,我知道你根本不愿杀人的。”她当时挡在洛水阴姬,这么和他说。

这个世上只有她一人懂得他的心思,但他却没能控制自己身上的毒,最终仍是将她杀了。他错了,为何他要这么做?

“啊……”秦义绝抱着施霜晨的尸体,嘶声咆哮,怨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脑海中出现的一幕幕都是他和霜晨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她编草环来,他吹笛。

她围着他蹦跳,他嘴角轻扬。

她追着蝴蝶儿,他担心她摔着。

她摘花嫣笑,他一旁静观……

若说他的世界是无尽的黑暗的话,那么,霜晨就是他黑暗世界里的唯一光芒。

“大叔,若是夕阳总不西下,那该多好,我们可以永远不分开,然后一直看夕阳。”她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可现在,身边只有她冰冷的尸体。

“傻丫头,若夕阳不西下,又怎会有日出呢?”他当时是这么对她说的,表情还是极冷淡的,那是因为他从未想过她有一天会离开他,一直以为先死的人该是他啊!

一直以来,知道她在乎自己,也知道她定会跟着自己,他从未将自己的真心显露在她面前,现在,他是如此后悔……若是自己先前能多关心她一点的话,她在九泉之下,会不会含笑呢?会不会多些幸福呢?

他抬起头来看着雾气散去后天空露出那抹橙红,柔声道:“丫头,你看见夕阳了吗,我想告诉你,明天没有日出,夕阳永远不会下山,我们不会分离的,你的梦想实现了。”

话音落下,她的脸上好似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这时,众人早已散去,林中只剩下秦义绝,还有他怀里的人儿。

雾气又渐渐笼罩过来,遮住了天光,遮住了林中的万物。

他们就在这雾气缭绕中,失去了踪影。

【六】

一个月后,三无店内的琼花树开得很美,很艳丽,仿佛是有了灵魂一样。

今日的三无店充满了生机,处处都留着美的痕迹。

连窗前的黄莺叫都显得格外动听。

莫翎轩和温子扬坐在池中水榭中,看着飘落下来的洁白花瓣。

花儿静静绽放,然后静静飘落,好似扫清了人心中所有的烦恼还有悲伤。

“真美啊!”最终是侍女小梅首先发出这声感慨。

“是啊,真美!”莫翎轩也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赞叹。

小雪妖穆离殇贪玩,早就跑到琼花树下去接花瓣,被花的美丽所惊艳。她跪在地上,花儿飘了满身,俨然已是个花人。

“你说,秦义绝和施霜晨的结局是什么?”温子扬仍惦记着这个,转头问莫翎轩。

莫翎轩看着琼花树,道:“不是说了吗,施霜晨早已答应要将她的魂魄给我的。”

“她的魂魄如今在何处?”

莫翎轩将目光抛向了近在眼前的琼花树。

温子扬恍然大悟。

施霜晨的前世是琼花仙子,她的魂魄与琼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今,她不过是回归自我。情与爱,或许的确是很多人必须要经历的,但经历过也就够了,不必总纠缠着情爱不放手。

归去来兮,施霜晨和秦义绝的缘分已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施霜晨化作了琼花之灵,有了自己的归属,但没人知道秦义绝到底去了哪里。

有人说,他在误杀了施霜晨后自尽了;也有人说他再度发疯,成了一个谁都不知道、谁都认不出的疯子;更有人说,他出家当了和尚,摒弃红尘,常伴青灯古佛;甚至有人说,他因身中万刹毒,最终被毒死;最靠谱的说法是说他隐匿在世间的某个地方,始终守护着一个坟墓,坟墓上写着的是“爱妻施霜晨”……说法很多,其实都有可能。

他就像是个谜,永远地消失了。

在秦义绝消失前,常常有樵夫在施霜晨死去的山上听见有人念着一首词。

他念着:“尊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无关风与月。离别且莫翻旧阙,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樽前是如何的欢愉,而后又是如何伤心的“惨咽”。这首词,诉说的是离愁别绪,却终难以诉尽自己的衷肠,这世上,怕是没有任何言语能够准确地形容出他们之间的经历与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