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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约书潦草

“雨声潺潺,

像住在溪边。

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后半句我想起来了,它也顺利完成了一次使命般的轮回。

今天的雨涔涔,有了烟雨蒙蒙的氛围,我望了望三班空的座位,空的突兀,连个影子都没有,我没料到的结果。午饭,下课,放学,我都朝三班看,没个所以然。

下午骑车回家顺便找老李家拿了裤子,付了钱道了谢。

往常落了灰的窗铁丝上如今塞了封信,估计是寄信人本人来放的,连邮寄都免了。

“——常瑜桉收。”规规矩矩写了每一条,地址,邮编,连邮票都贴了,我抿嘴笑了笑,心道,大费周章还不如直接来我家找我。

背着包靠着墙,打开信笺。

—常瑜桉:

不知你那边是几点看到的,所以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很抱歉昨天吃掉你的青枣今天又食言,说来很奇妙,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约定竟然就这么潦草的失约。

在此献上我最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常瑜桉。昨天淋了雨,没成想感冒了,还有些低烧,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赴约,所以请继续等待吧!

看了眼署名和日期,潦草小资的字迹倒是很像她。

县城广播开始突兀的播报,先是一长串的噪音,徐徐道来的是邓丽君的歌,不远处工地装修声也响,混在一起吵的令人发指。

我看了眼她家那个方位,这条街漂浮着烟草味,像有坨奶油化开了,淡黄的信笺被我夹在书里,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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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季有它的心情,频繁的降雨整的人心神不安,偏偏这雨又来去随意,毫无规律。它成了大家避之不及的“瘟神”,它一来,人们就忙着收衣服,收晾晒的粮食,关门关窗,在外的人更是躲在某个棚子底,雨像不受欢迎的形影单只。

我埋怨它把我半干的衣物又淋的潮湿,埋怨它不打声招呼就来,埋怨它阴晴不定,埋怨它湿了我的鞋。可我还是会偏爱它,是怜悯,是共情,望着散开的云,身后是饱受期盼的太阳。

我又会想这烟雨,是否感到痛苦?

还未等我问,它就先追着夏末的尾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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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的月考出成绩,徐岑初成绩很好,看到成绩公布后我第一反应是她绝对可以考进市里。每年能考进市里的名额约莫三四个,能考上的几率太飘渺了,隔着十万八千里远,我对此不抱有想法。

我不爱这县城,我对它没有留念,也没有厌恶,短春长夏,冷秋寒冬,一闭眼就过过去了,再这么过个几十年都能接受。但我没有几十年了。

我习惯了细水长流的生活,盯着教学楼上的爬山虎一寸一寸,三角梅绽开的不吝啬,热的人晕乎乎的夏天有上那么一根老冰棒,再等落叶归根后枯木萎靡。

“常瑜桉。”

“嗯。”

“今天天晴,明天要是也放晴的话我来找你。”

“那如果明天下雨呢。”

“那就你来找我。” 徐岑初叨叨不绝,南巷很长很暗,我和她家又在巷尾,每次从这走过,踩过石板砖瓦,感觉自己像在度过冗长岁月,在这尽头是我孤零零的一倒影子。

我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又开始思考实现让时间停滞的办法。

徐岑初和我并肩走着,身上有很清淡的皂香,明明不稀奇,却总给我一种夏末秋初的错觉,攀附在风中让我恍然地想,夏天并不干涩。

第二次誓言,约好了,天晴你来寻我,下雨我去追你。

徐岑初,这次请切勿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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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被吆喝声吵醒的日子,白日的喧嚣和夜里的深沉此消彼长,趁着再入睡前看了眼窗外——今天是个晴天。我还想再眯一小会,但是大门已经不合时宜地被敲开,我将脑袋埋进薄被里,听着外婆步履蹒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打开大门就听见青涩的嗓音,

“常瑜桉,今天天晴,我来赴约了。” 声线从大门外传入。

我一下就惊醒了,困意被赶的散的落荒,猛的从床上坐起来,尖锐的“吱呀”声像割开皮肉般紧接着发出。

徐岑初和我外婆打的熟,直接进屋拉开我房间的帘子,她看着我白短袖的领口敞开,长发成窝巢,一副迷离不清的眼神从她进来后就一直黏在她身上,她掩去视线。

“昨天做梦梦到我了吗?” 她扯了扯我歪到一边的领口。

“好像有吧。”

“那有想见我吗。”

我迟疑着,“好像也有吧。”

“那恭喜你美梦成真,得偿所愿,我就在你眼前。”

徐岑初还是那样绽出一抹浅笑,皮肤衬得白,阳光从外头晒进来,她就在光底下,背对发霉的阴暗处。

那时我的想法很简单,单枪直入地,我想亲吻她。有这么一团暗哑的火苗点燃了、窜进我的神经,不断的刺激它,怂恿它,愈演愈烈。

原来那被称作为**。

我捏了捏手心,理智回笼,不愿让她读懂我在想什么,垂眼,不知是回的哪一句,“你也很幼稚,徐岑初。”

我起身去洗漱,她就去客厅和外婆聊天。

我的耳朵无时无刻都不清闲,除了入睡到清醒,除此之外几乎一整天都被各种各样的不同分贝的声音占据。

找外婆拿了零花,假意走完一次“岁月”,臆想破在大道上,看着头顶的树,婆娑的是风还是风吹起的东西?

我们去了一家面馆,叫王菇娘面馆,这一圈的店名都是这样。

面馆还算干净,富有生活味,发黑的瓷砖墙壁和落灰的墙角,黄绿色的灯暗淡地照下来,夏天还没走,还是热。

两碗汤面上来,吃完就觉得更热,薄薄一层汗覆上后背,隔离掉凉快的电扇风。老板娘姓王,和店名一致,她貌似认得徐岑初。

“姑娘啊,你是老程他孙女儿不?” 见徐岑初点头,王姨乐呵呵的,“我认得你,以前老程和我提过你,说他家孙女儿长的特水灵,我还不信,现在看呀这一点儿没说谎。”

猝不及防的夸赞让徐岑初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不知是害羞还是热的,红晕晕一片。

来来往往聊着些细家常,汤位离开了原本的位置,慢慢见底。

“你是哪儿家的?”

“南巷许喜岚那户。”

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偶尔话题引过来就回几句。

告别王姨后转身去小卖部买了两个冰棍,两人的鬓角都有汗流下来,酷暑难耐。

蹲在树荫底下,以前觉得冻牙的冰棍如今一两口就没了一大半,短袖被浸出汗,湿哒哒一片,低马尾贴在后颈,金晃晃的日光铺下像盖上一层橙金色的纱。

体感四十度,我说夏天你能不能别来的如此炽热,它说原谅我你别哀怨。

“去哪?”

“不知道,百货大楼?我自行车拿去修了。”

“好,那我去骑车。” 我眯着眼,抬手遮了光,“载你。”

有些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棍子上残留的甜水,一齐丢了冰棍。

骑上我的二八大杠,一脚撑地,我看着她,夏风温热,

“你坐横梁还是后面?”

“噗,小孩才坐横梁。” 徐岑初嗤笑,横着上了后座。

十几分钟的路程和县中是反方向,朝东北方,我不常来这,但十几年都是一成不变的大楼我早就熟悉透,大楼附近就是一些文具店,书店,我在这的几家书店买过很多书,张爱玲的占大多,书店很小,里头黑暗一片,一摞摞书摆在水泥地上,蓬灰藏虫的绝妙地。

进去后我就直奔文学作品那一圈,挑挑拣拣没看到什么上新的,大多都是之前那一批。我穿过一层书堆起来的“高墙”,发现徐岑初在另一头卖其他书的区域,我一过去她就连忙收起手上的书。

“看完啦?那我们走吧。”

“你拿的什么书?” 看她惊慌失措,直觉是因为那本书。

“就随便拿的,没什么书。” 徐岑初推着我往店外走,“快走啦,陪我去逛逛那边。”

走道被书堆的满满当当,本就不好走,如今两个人推来推去果然摔了。不过摔倒的是我。

我脚下一绊,膝盖就蹭地上,穿的是短裤膝盖那一片磨的生疼,偏偏这路还有碎石,我倒吸一口凉气。徐岑初连忙拉起我,温热的触感覆上我的手腕,比疼痛来的更明显的如今是腕部的烧感。

她拉了我一把,起身时身子和她蹭在一起,耳边嗡嗡作响,不合时宜地想起上午那个不为人说的想法,瞬间觉着这天气又上涨一个度。

不够明亮的店内,泛着尘,视线相融却隔绝不了空气中的颗粒物,我躲闪着,不自然地避开这目光,心脏错乱了频率,我也将近失分寸。

临门一脚,是懦弱和惊慌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