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说爱屋及乌,可在这桩婚姻里,我领教的道理却是截然相反:不爱其人,偏贪其物。
和马福结婚前,我着实为当时刚时兴的女式弯梁摩托车着迷,那流畅的车型代表着一种崭新的、自由的生活气息。我一咬牙,花了六千五百元巨款,为自己买下这份心头好。它不单是交通工具,更像是我独立人格的一个闪亮徽章。
婚后,我们单位迁址,我便自然而然地把我珍爱的坐骑骑到了马福家。须知,在与我结合之前,他这个家里,几乎谈不上有什么像样的交通工具。
如今回想,我才真正嚼碎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里的辛辣真谛。那辆摩托车,就这么毫无征兆地从院子里消失了。
“马福,我的摩托车呢?怎么不见了?”我问他。
他眼神仓皇躲闪,言语支吾:“…马贤家急着要拉点东西,向我借,先骑过去了。”
这一“借”,便如同石沉大海,再没了音讯。
几次三番催促,换来的要么是他不耐烦的搪塞:“你用的时候再去他家骑回来不行吗?”,要么就是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后来,我才从旁人闪烁的言辞中风闻,车被马贤骑出去后,“被偷走了”。至于这是不幸的事实,还是一个为永久霸占而编织的谎言,我无从考证,也再无力气去辩个分明。
我终于冷了心肠,对他摊牌:“马福,我的东西,你没有经过我点头,私自给了马贤。现在,两条路:要么给我把车原样还来,要么照价赔钱!”
话虽掷地有声,但我心里明镜似的:但凡进了他们口袋的东西,你几时见过能完整讨回来的?
我不再通过马福,直接找到了马贤。
“马贤,我是林晓薇,我的摩托车麻烦还我一下,我要用。”
电话那头,是他混不吝的、带着讥嘲的回应:“你一辆破摩托车,有什么了不起?给你钱!”
“破摩托车”。
这三个字,像一把生锈的钝刀,狠狠地锉在了我的心上。
它曾是我珍视的宝贝,是我用汗水换来的财产,是我独立精神的延伸。可在他们眼里,它不过是一件可随意取用、随意评价、最后随意打发的“破”物。
他们不爱我这个人,却对我带来的东西,索取得分外“坦然”。
最让我感到无力和悲哀的是,我自己的爱车,和别人抵账来的那辆摩托车,都这样接二连三、悄无声息地不见了。明明知道追问下去,答案必然又和马福有关,可我还能问出什么结果呢?问,又有什么用?难道真能问回来吗?我在心里反复问自己,最终只剩下一片冰凉的清醒。
算了,从今往后,我能做的、唯一该做的,就是牢牢管好自己的一切、守住自己的财物、划清自己的界线。防患于未然,才是对自己最大的慈悲。
我累了,心也彻底死了。所有质问的念头、争辩的气力,终于全部耗尽。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这沉默,不是妥协,而是我与这场无底洞般的纠缠,最后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