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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房屋是大妈过世父母的。

那对女儿远嫁的父母,生怕自己孩子回来后没有个落脚地,特地在死前用银钱,拜托邻人持续交税,以便女儿过来小住。

但可能那对父母也没想到。

自己的女儿嫁了个人渣,人渣眼看无法从女儿这里弄来地契,就卖掉了他们的宝贝孙女。

宅子并不大,只有一个主屋和左右两个厢房。

屋子前后,有两个勉强算作庭院的空地。

入门的前院种了许多凌霄根本不认识的花草,旁边还有一个养着鱼儿的小池子。

后院则被邻人开辟了一小块地,用来种些瓜果蔬菜。

这座宅子并不能算作典型的江水建筑构造,若是被一些富贵人家看到,免不得说一声上不得台面。

可凌霄却挺喜欢这座巷子最深处的宅院,虽久无人居,却充满了烟火气。

而这,正是凌霄渴望的。

邻人把凌霄当成了宅邸主人的孙女,见她孤身一人,神情肃穆,不仅请她吃了顿饭,还热情邀请凌霄去他们家中住宿,待他们将宅子整理出来再入住。

凌霄没有推辞。

桌席间,度过了多个世界的她也看出了邻座女主人对宅院的不舍,和对她隐隐的不喜。

可对杀气敏感的她在邻人家中入睡几天,也没有感受到邻人对她的恶意。

也是在邻家的这几天,让凌霄意识到自己的思维已经完全扭曲了。

遇到对自己稍有情绪的人,凌霄就下意识地认为,对方要杀了她。

而当她碰到一些人类间正常的摩擦,比如哪个菜农偷偷缺斤少两,哪个官兵买东西赊账,又或是哪个小孩嘴巴不干净时。

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杀了他们。

凌霄一路走来,虽然犯了很多杀戒,但都是在弥补自己曾经的遗憾。

所以哪怕杀了很多人,她也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更别说控制自己嗜杀的**了。

可和正常人相处之后,她就没法自欺欺人了。

至少,曾经的凌霄,绝不是一个,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对普通人起杀心的人。

怀着控制戾气的想法,凌霄最终留了下来。

入住宅院的日子十分惬意。

虽然凌霄完全不会打理自己,更不会生火做饭,但毕竟一路杀来还是积累了不少,家底颇为丰厚,吃喝完全不愁。

邻家男主人是个张姓木匠,和妻子张刘氏育有一女,小女孩张巧儿年仅五岁,正是惹人怜爱的年纪。

凌霄每天被可能还没自己年纪大的张刘氏打理后,就在巷子周边溜达,逛逛买买吃吃,接触新的人和事物。

回来就带着买的新鲜玩意儿给张巧儿小朋友。

宅院前后的地她也没有收回,还是由着张家去种。

若是宅院里没有出现那个渗血的麻布袋子,凌霄估摸着,再过不久她就能和张家人熟络到可以一块回乡过年了。

袋子是种地的张刘氏发现的。

这个热爱种地,喜爱打理各种花草的妇女,刚刚骂完梅雨天临近宵禁才回家还不带伞的凌霄,便打算顺路过来看看自己的菜苗会不会被水淹掉。

已经隐约把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凌霄当成自己家大姑娘的妇女,哪怕种地时也不忘数落凌霄。

“说多少次了,天黑之前要回家,你就是不听!

“你知不知道,江水城近来失踪了好多外来人,那些外来人都是在天黑之后不见的!”

“哎,凌霄,别一脸不耐烦,要听话!”

妇女喋喋不休,正欲继续念叨,就眼尖地发现了袋子,“这是什么?怎么还有这么多血?”

袋子的到来打破了生活中脆弱的宁静,见袋子里是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不成人形的人以后,张刘氏神色罕见地变得坚毅起来。

这个眼里只有丈夫孩子的女人立即回到了家中,草草收拾了行李,便要带着凌霄和孩子去找还未归家的丈夫,回到乡下老家居住。

“跟我们走吧阿霄,最近江水不太平,抓了很多外来人。”

“咱们出去躲一阵,等能回来咱们就去官府上户。”

是最近在城里溜达被什么人盯上了吗?

如果张刘氏妈妈说的是真的,那逃也没用。

想得再黑暗一点,若凌霄只是个普通人的话,跟着张家逃跑只会白白连累张家。

看着担忧望着自己的张刘氏,凌霄谎称自己在城里认识大人物,要去找大人物求救,让张家人先行离去。

想了想,凌霄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金豆子。

“这个你们拿着,事情由我而起,害你们不能在家里居住,我也过意不去。”

见张刘氏瞪大了眼,一副要骂她的样子。

凌霄又补了一句,“拿着,如果年底我没来找你们,明年你就带着这钱来帮我收尸。”

不待张刘氏说话,凌霄看了看天色,一脸凝重。

“你们快走吧,家里的门由我来锁,你们走后我也准备拿银子去找人了,再晚就要宵禁了。”

张刘氏深深看了一眼这个四肢不勤没她根本不行的孩子,没再说什么。

只是接过金豆子,回屋抱起女儿和简单的行李就冲出了房门,没让大孩子看见她抑制不住的泪水。

本能地,凌霄并不希望张家人知道自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

所以只好由着张氏的话头找借口让他们离开。

张刘氏的话也没全说对,还没等袋子里的人咽气,青楼的人就过来了。

凌霄才刚刚关好张家房门回到家中,就发现菜地那边多出了许多道人类气息,大抵有十几个。

简单确认了一下人数,凌霄没有像之前一样靠着身体强度把人锤杀。

而是用了个她不甚熟练的火球术,直接原地汽化了众人。

只留了一个软骨头带路去给她找事的地方。

凌霄来到那条灯红酒绿的巷子,对那里的人怎么看上她,又为什么要对她下手毫无兴趣。

只要感知到恶念,二话不说就是杀。

之前的她如同一个没有方向的游魂,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需要保护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能够慢慢来。

但现在隔壁的张家被她连累,所以她只想速战速决。

清理一个巷子还是花了凌霄不少时间,等到宰了那个巷主以后,凌霄身上强烈的杀意连她自己都有些抑制不住了。

如果麻袋中的人已经死掉还好,她平复戾气就能想办法让张家人回来。

可惜,那个人竟然还活着。

说实话,前九个世界的经历,让凌霄对救人这件事很是抵触。

可看着那个脸上已经有蛆虫在爬的人,浑身浴血变成血人的凌霄,还是抑制住了嗜杀的**,强忍着恶心提起了麻袋。

“我只在江城里给你找医生,活不活得下来,看你自己。”

……

不知道在麻袋里的人是幸运还是不幸。

换了衣服的凌霄去了江城名气最大的医馆保民堂,却连门都没能进去。

哪怕见她掏出金锭,门童双眼放光,结局依旧是不能进。

就在凌霄犹豫要不要喂一颗背包里的仙界药丸试试的时候。

那个一看见麻袋就脸色大变说治不了没救了赶紧走的小药童,一边大声赶人让她别挡路,一边却小声朝她说了一个地址,“西城猪狗巷,巷子最深处。”

凌霄没再纠缠,直接去了小童口中的地方。

这个脏乱差巷子深处的医馆馆主,并没有辜负小药童的好意。

不仅完全没有嫌弃,甚至亲自上手给这具比尸体好不到哪儿去的躯体处理外伤。

凌霄即使杀过不少人,也被杀过不少次。

但看着馆主处理伤口,却还是浑身刺挠,总有种疼在自己身上的错觉。

想离开,家中无人的她又不知道该去哪儿。

所以当医馆主人询问自己还要不要救人的时候,凌霄选择让那个人类自己来决定自己的生死。

反正,换做是她,在明知自己成为废人的情况下,是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的。

医馆馆主估计也这么想,所以当那个寻花巷小孩选择活下去的时候,老馆主竟然打算冒着得罪寻花巷的风险救下他。

也正是和医馆师徒的对话,让凌霄想起了被她遗漏的点,寻花巷真正的掌控者,城主。

长久的杀戮,模糊了记忆,也混沌了脑子。

寻找城主这件事并没有花费凌霄太多的时间。

宰了城主搜魂获得他的记忆以后,凌霄直接修习了背包中的所有法诀,展开了结界,将整个江水城笼罩在了她的神识范围之内。

猩红的屏障遮天蔽日,笼罩于江水之上,长达十日才突然散去。

担惊受怕了小半个月的江水城普通居民这才发现,除了多日淋不到雨水见不到太阳以外,好像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至于几乎空了一大半的城北,那里本就是禁区,其中发生之事自然不是普通居民能够知晓的。

清理完江水城大部分权贵,凌霄又悄悄去了趟张木匠的乡下父母家,确认了所有人的安全,并给每个人都作上了标记。

这才回到了江水城。

不过,看望过完张家人过后,凌霄,还是不愿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房子。

凌霄并无熟人,于是干脆在医馆旁边的空房里住下,顺便在隔壁蹭饭。

老大夫和他的小徒弟自然是不同意的,但架不住凌霄不请自来的厚脸皮,最终还是看在金锭的面子上,默许了凌霄过来吃饭。

凌霄出去逛了几次,发现江水城现虽群龙无首,但也就幸存的大户人家比较惶恐,城内秩序还是可以的。

在残存大族勉强维持的秩序下,江城的普通民众早已回归原来的生活。

或者说,迎来了更美好的生活。

粮食降价,宵禁减少,工作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