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在滴滴答答地往前走。
刘卿柳从短暂的睡梦中悠悠转醒。
太阳已经偏西,温暖的辉光却仍孜孜不倦地照拂在她的面庞。
她眨了眨眼,耳边呼唤由远及近。
——原来是莉斯尔在叫她。
“柳,”这位精致漂亮的德国医生拿着医用器械走过来,在她面前投下一片阴影,“该用药了。”
刘卿柳却抱怨般地说:“你把我的阳光给挡住了。”
“你又在闹孩子脾气了,”莉斯尔摇摇头,无奈地说,“但是亲爱的,事实是很残酷的:多晒一会儿太阳并不能让你逃过用药的命运。”
尽管如此,她还是纵容地移开,让阳光能够照在刘卿柳身上。
刘卿柳眯了眯眼,忽然觉得阳光变得有些刺眼。
莉斯尔开始拆塑封袋,袋子发出沙啦啦的碰撞声,就像是一个信号——一个永生永世都无法停止的、受苦受难的信号。
“手。”莉斯尔言简意赅地说。
刘卿柳不情不愿地把手递给她,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那细长的针头刺入自己的血肉。
这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对刘卿柳来说却漫长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
她能感受到药水在压力的作用下一点点注入身体,那被针头刺伤的地方浅浅的、酸酸胀胀的疼,疼得不是很厉害,但也完全没到能够忽略它的地步——它就像刘卿柳本身的沉疴化形,大多数时候看似无关紧要,却总能无时无刻提醒着她自己仍旧是个久病未愈的患者。
“好了。”莉斯尔收起针头,轻轻拍拍刘卿柳的手臂,“我感觉你规律用药后情绪好多了,只要你坚持下去,我相信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刘卿柳淡淡地扫了一眼手背上那个小红点,问:“我要一辈子都这样活下去吗?”
莉斯尔愣了愣,神情有动容,也有无奈。
朝夕相处数年,她早已将刘卿柳当做了自己的亲妹妹看待。
看着亲人日夜收到折磨,纵使是铁石心肠,也会有不好受的时候。
“谁知道呢,”她抬起头,看向天空,“也许明天……”
“嗯。”刘卿柳应了一声,说,“也许明天就会好起来的。”
所以即便长路漫漫、昏暗无光,她也要坚持下去。
“毕竟科学技术还是发展得很快的嘛,”莉斯尔安慰她说,“比起这个,刘先生那边的事情你处理得怎么样了?”
刘先生,自然就是刘老爷子了。
关于公司内部的事情,其实莉斯尔也有所耳闻。
刘卿柳也没有瞒着她的想法,便将近期发生的事情简要叙述了一番。
“原来是这样……”莉斯尔沉思片刻,“我本来还想建议你像上次一样去坦桑尼亚散散心,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带上沈先生一起,这或许会对你的病情有好处——但现在看来,你很忙,应该是抽不开身了。”
“坦桑尼亚……”刘卿柳低声复述了一遍,她浅笑道,“我的事情倒是快结束了,无非就是把蜀地那边的收尾项目盯紧了,防止有心之人趁此机会死灰复燃;还有一个就是把赵湖海手中剩下的几个项目交接处理好——做完这一切,我会扶持自己的势力上位,等事态稳定,我自然就能清闲下来了。到时候有空,再去非洲走走吧。”
空旷又灼热的地方。
在大多数人眼里要和“落后”与“野蛮”两个字挂钩的地方。
可意外地,她并不讨厌那儿。
毕竟生死搏杀,野性呼唤,有时候,刘卿柳甚至觉得,或许自己也本该是一只为了争夺一份水源而斗得头破血流的、不需思考何谓生之意义的野物。
“沈先生那边……”
莉斯尔正想询问更多情况,门外却忽然传来一阵异动。
话语戛然而止。
片刻后,宋依依推着拖车进来,惯例把垃圾带走。
莉斯尔没见过她,便问:“新来的清洁工?”
宋依依埋头工作。
“你看着年纪很小,怎么会来这里工作?”
莉斯尔好奇地问。
但宋依依只顾埋头苦干,并不回答。
像是没听到,又像是听不懂。
她手脚麻利,加上垃圾又不多,很快就推着东西走了。
“这小姑娘有些没礼貌。”莉斯尔忿忿不平地抱怨。
“自尊心作祟吧。”刘卿柳打了个哈欠,顺道为宋依依开脱了一句。
“你认识她?”莉斯尔问。
“……”刘卿柳闭上眼,说,“不认识。”
“好吧。”莉斯尔作罢,目光从门边收回,又落在昏昏欲睡的刘卿柳身上。
她当然知道这是药物的副作用,比起呕吐与浑身疼痛来说,嗜睡已经算得上是很无关紧要的一节;于是她转身回到房间,从屋子里拿出一张柔软的珊瑚绒毯子轻轻地盖在刘卿柳的身上,而刘卿柳只是稍微睁开一点眼睛看了一眼,便又疲惫地闭上,意识始终在模糊边缘徘徊。
太阳晒得草地有一股暖融融的、令人安心的味道,让刘卿柳下意识忽略掉了身上那股始终挥之不去的药水味儿。
与此同时,莉斯尔温柔的声音在耳边悠悠响起:“再过一个多小时太阳就该落山了,到时候我会来叫醒你,不然冻感冒就不好了。”
刘卿柳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隐约听到了莉斯尔离开时鞋子踩在草皮上时沙沙的脚步声。
她放任自己坠入无意识的深海。
春节将至,沈凌云也从国外回来了。
这天照例是沈遥岑去接,一别数月,再次见到弟弟,竟然感到有些陌生。
上车的时候沈遥岑摸了一下弟弟的发梢,问:“染发了?”
沈凌云心里一惊,很快就不打自招:“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遥岑瞥他一眼,心想他之前染发纹身混酒吧什么事情没干过?不过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这世他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也不打算去做——况且其他颜色的头发不适合他,看着像是街边混社会的小年轻。
不过沈凌云还小,少年嘛,总是难免想尝试些新潮的事物,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于是沈遥岑并未多言,仅是轻笑一下,故作高深地说:“你还有事情想瞒过我?”
沈凌云不自在地捻了一下一下发丝,确实是比之前粗糙了点儿,他担心回家被沈父看出来挨批,便小心翼翼地问他哥:“哥……这会不会被老爸看出来啊?”
沈遥岑耸耸肩,一边启动车子一边漫不经心道:“放心吧,他最近忙着呢,没空管你。”
沈凌云得到答复,总算是长长地舒了口气。
不过他没问为什么,毕竟得到的答复无非就是公司忙、抽不开身等等。
沈凌云对家中事业不大关心,毕竟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看到账本都觉得头疼,更别提天塌下来还有他哥顶着,他也乐得做个闲散人士。
一路上,两兄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从家庭聊到个人,从事业聊到感情。
既然都提到感情了,那自然会提到谢家小妹。
沈凌云说,他们两个人已经分手了有一段时间了,只是一直都没告诉他。
可能因为早有铺垫,所以沈遥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并不算太意外。
毕竟长久异地、时差过大、两人性格又不太契合,根本没有时间空间去细细磋磨,生出嫌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
提起谢芙,沈凌云显得有些怀念,但更多的是习以为常的平淡。
“真的有人能够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吗?”沈凌云自顾自地说,“我觉得好难好难。”
“……”沈遥岑正在等待红灯倒数,“怎么,你有新欢了?”
沈凌云脸庞微红,静了会儿,才闷闷地应了一声,含含糊糊地说了句“算是吧”。
不等沈遥岑细问,沈凌云就说:“她也是从中国去美国留学的。她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很好,她说她也喜欢我,希望能和在一起。我……我还不知道要不要答应她,我总觉得我也是喜欢她的,但是每次和她走在一起,我都会想起芙芙,有时候我觉得是我对不起芙芙,但一想到我们断了联系这么久,她也没想过和我联系一下,我就觉得有点生气。”
沈遥岑说:“那你为什么不去见见她呢?”
沈凌云支支吾吾的:“这……不太好吧。我们都分手了……”
沈遥岑说:“有什么不好的?就算是朋友,也可以见一面。”
沈凌云低下头,似乎在认真思考。
红灯快要结束了。
在沈遥岑启动车子之前,沈凌云忽然说:“哥,其实你和柳柳姐的事情,我也听说了。”
沈遥岑手一顿,淡淡应了一声,算作回应。
“她把你害得那么惨,你恨她吗?”沈凌云关切地问。
沈遥岑抿了抿唇,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或者说,他在想,是否有跟沈凌云说谎的必要。
但是在红灯结束的那一秒,沈遥岑说:“不……”
沈凌云眨了眨眼,没有很惊讶。
“哥,你真的……”他笑了笑,叹息一般地说。
但真的怎么,他又没继续往下说下去。
沈遥岑也笑笑,心照不宣地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