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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找仙

孩童的母亲说了他几句,便拉着他离开了,留下黯然神伤的缇月。

缇月抬手摸了摸额头上的疤痕。这个疤自打有记忆前便有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从前她不将这个疤放在心上,古堪城的百姓也不曾当她面议论过,没想到黎源县的人居然这么无礼,当面非议他人相貌。如此一番,缇月对黎源县再无闲逛的兴致,只往县内无人山林而去。

只因黎源县方圆百里,两三百名土地仙,坤圻爷爷等人虽有心送礼,却不知平松地仙究竟守护哪方宝地,只能让缇月提前过来。本以为找到地仙以后,应是很快便能寻到平松地仙所在之处,不成想,一连问了许多地仙,他们居然都不知平松是谁。

缇月犯难了,难不成是坤圻爷爷记错了地方?不对不对,一定是平松地仙素来低调,黎源县地仙众多,不认识倒也正常。见天色渐晚,缇月只好到附近的客栈先歇息一晚。

已然辟谷,却仍有口腹之欲,缇月心血来潮,便想点几碟当地的小菜。她本想坐在大厅用膳,又思及先前自己的伤疤被人指指点点,便有些犹豫。可转念一下,皮囊不过外在之物,她不自卑,何须恐他人口舌,于是大大方方地落座大厅。

店家上菜的速度利索,不多时,便已经将菜上齐了。闻着香味,缇月食指大动,她看了看桌上的菜,瞧中了那道酒蒸鲋鱼,于是便先夹起一块鱼肉。鱼肉嫩滑,入口爽脆,轻轻一咬便化在口腔当中,顺着食道滑入胃里,唇齿间还留有淡淡酒香。

缇月眼前一亮,又夹了几口,这才换到下一道飘香肉丝。一筷子入口,尝出了肉丝鲜美多汁、木耳丝的爽滑,还有酱汁的微微辛辣。一口下肚,让缇月不由地多吃了两口饭。

这厢缇月吃得正开怀,是一口接着一口,舍不得停下。而楼上忽然传来声响,吵闹声越来越大,缇月这才抬头,看看是发生了何事。

只见几个伙计将一人从楼上抬下,那人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吊儿郎当的,还有心情与旁人逗乐。掌柜的气急败坏地叫人把他扔到店外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破口大骂。

恶语寒言伤人心,可那人仰躺在地上,脸上不见丝毫恼怒,嘴角反而勾起不屑的笑容,明明狼狈不堪,却似俯视之态。

缇月夹菜的手一顿,肉丝散落在桌上,她心疼地放下筷子,遗憾少了一口美食。

“诶?那是发生了何事?”有人问。

“听说他扮作富家公子的模样,在这珍馐楼蹭吃蹭喝,今日掌柜去找他讨账的时候,他还理直气壮地说没钱,这不,被人抬了出来。”

“不是吧?瞧他那副模样,莫不是从哪里来的乞丐?掌柜的也是倒霉,碰上这么个冤家。”

再看去时,门口那个面容熟悉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缇月忽然就没了胃口。

想了许久,缇月还是披着月色出门了。只因那人的长相身形,皆与五十年前去往蓬莱山的林之尧无异。

五十年前的林之尧是个胆小如鼠,声如蚊蝇的软骨头,也不知他最后有没有去蓬莱派。而这人到底是林之尧,还是林之尧的转世?

思来想去,林之尧也曾是古堪城的百姓,身为城中地仙,缇月忍不住还是出来找他了。只是不知他去了何处,缇月问了个在珍馐楼外摆摊的小贩,小贩给她指了个大概的方向,她便沿路而去了。逛了一圈,都不见林之尧的身影,缇月只好作罢,回客栈歇息了。

第二日,她拿好东西,用过早膳,退了客房,又上路去寻平松地仙了。在街上走着,忽然有人撞她一下,缇月回头,只见一个乞丐跌跌撞撞地跑走,还时不时回头看她。

缇月正疑惑,一看腰间,暗道不妙,那竟然是个毛贼。缇月赶忙去追,若不是怕冒然使用仙法引起百姓惊慌,缇月早就将毛贼抓住了。

毛贼一路往偏僻之处而去,追了一会儿,似到了一条破烂老巷,沿路的墙根,三三两两地躺着衣衫破烂的乞丐,个个面黄肌瘦,浑身乌黑,睁着两颗眼珠子瞧他们二人。

“站住!”缇月喝道。这黎源镇民风真是不好,嚼舌根、白吃白喝、当街抢东西,真是什么人都有。

那毛贼也没想到她一个女子竟敢一路追来,定是个有本事的人物。不过眼下他回了自己地盘,并不害怕缇月。

见他跑进了一间破败院落,缇月也不多想,直接追进去。刚走进去,便看见一群人围在院子,中央那人手里拿着的正是缇月的荷囊,他脚下踩着一个人,看见缇月追了进来,恶笑道:“乞小六,做的不错,还带回来个漂亮妞,刚好老子需要。”

那毛贼原来叫乞小六,闻言,谄媚地陪笑。

缇月深知凡间的道理,于是先规规矩矩地行了抱拳礼,朗声道:“这位兄台,你的兄弟偷了我的荷囊,还请还给我。”

“入了老子院子,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若你执意不肯归还,恕我无礼了。”

“哈哈哈哈哈哈。”一群人笑得放肆,有乞儿说道:“小娘子,莫要放大话了。”

乞丐老大嗤笑一声,示意手下的人去把她抓起来:“你也入了我的院子,今晚就等着给老子做媳妇吧!”

先礼后兵,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是缇月一直奉行的道理,见他们不肯归还,还先动了手,缇月也不会束手就擒。

作为地仙,对付这一群乞丐凡人,于缇月而言,简直易如反掌。看着周围的兄弟都躺在地上哀嚎,乞丐老大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地指着缇月:“妖术!你会妖术!”

一直被他踩在脚下那人忽然反攻,抓着他的脚往下一抓,一脚踹在他的胸口,翻身压在乞丐老大的身上,面露恨色,手里拿着一把尖锐的匕首。

“住手!”缇月出声制止。

“小姐姐,我劝你莫要心慈手软,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那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阴恻的笑,转过来的脸,熟悉又陌生。

在缇月愣怔之际,他眼都不眨,手起刀落,匕首拔出,鲜血溅到他的脸上,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眸漆黑,带着浓浓的戾气。

眼见乞丐老大被手刃,周围一地哀嚎的人都连滚带爬地离开了小院,只剩下死不瞑目的乞丐老大,和两相对望的缇月与他。

蓦然,一股冷意席卷上身,缇月有股强烈的念头,他是林之尧,但又不是林之尧。一模一样的容颜,但眼前这人的眉目间带着怨恨、不羁,身上的气质绝不是五十年前那个林之尧。

“怎么?害怕了?”他轻笑一声,转着匕首站起身,指腹抹开寒光上的血迹,毫不在意地擦在身上。缇月这才注意,他浑身脏乱,衣衫破损,身上沾了黄土,头发也乱糟糟的,似乎是刚被人打了一遭。

不管他是林之尧的转世,还是已经变了的林之尧,缇月没有管他的必要。缇月抿了抿唇,走过去。

他看着她走来,擦肩而过,蹲下从乞丐手上拿走荷囊,又一言不发地离开。

他脸上挂着恶劣的笑容,盯着缇月离开的方向,慵懒道:“真是,有趣。”

找了两日,终于有地仙告诉她,平松曾在黎源县东方出现过,缇月谢过一众地仙,又往东方而去。果不其然,在东方的山头看到一群地仙在饮酒作乐,缇月现身出现,行了一礼。

众地仙问她从哪里来,待缇月说明来意,众仙拥出一位鹤发老仙,他端的是一副温润谦逊的模样,瞧着缇月的目光满是慈祥。

“缇月仙子,劳烦你千里送礼了。”

“仙子不敢当,晚辈受几位长辈所托,特意前来给平松地仙送上贺礼。”缇月一挥手,把坤圻爷爷等人准备的贺礼摆在地上。

平松笑道:“他们有心了。仙子不如与老朽共饮几杯。”

缇月早有心理准备,不管是哪里的地仙,素来都爱饮酒作乐,弹琴作诗,于是她便爽快应下,只当是歇息两日便启程回去。

饮酒,免不得聊上几句。缇月落座在一处,一位好心的地仙递了一杯酒给她,让她自在吃食。缇月满口感谢,浅啄几口清酒,听诸位地仙闲聊。

“……平松地仙不日便要上界为仙,也不知这天庭是何光景。若是有机会,可要回来与我们说一番。”

“好说好说。”

“听闻过段时日要举办蟠桃宴,不少神仙妖王皆可入席,算一算时日,平松也刚好上任,不知可有能参加宴会?”

许是见到缇月面露疑惑,一旁的朱孜地仙给她解释道:“每隔五百年便会办一场蟠桃宴,宴请天上地下有名的仙妖,甚是热闹。”

“……”

一连在平松地仙这住了几日,缇月从诸位地仙口中听来不少闲谈趣事,从前不曾从古堪城地仙爷爷口中听过。

一切倒也有趣。

只是缇月总感觉平松对她的态度很奇怪,眼里总是不经意透过她在看别人。

在古堪城的三百年里,缇月从未听丹晟爷爷提起过平松地仙,倒是不知道他们两个是何交情。想来,缇月又饮下一杯果酿,忽然听见平松唤了她一声。

“啊?”

平松笑了笑,放下酒杯,说道:“见缇月仙子独自饮酒,可是心里有事?”

“无事,只是觉得这里的日子实在舒心,倒有些想家了。”

平松的目光在她脸上打了个转,落到面前的酒杯上,他沉吟了片刻,拱手说道:“先前有一事实在难以启齿,如今想来,怕是再不说便晚了。”

听起来很重要,缇月也正襟危坐,道:“地仙请说。”

“听闻仙子在古堪城治理有方,民风淳朴,与黎源县大不相同。”

这倒是真的,不是缇月自夸,她觉得古堪城比黎源县不知好多少倍。

平松状似无奈一笑,继续说道:“我所管束的地界内发生了一桩怪事,无奈我不便插手去管,身边也没有可托付之人,近来仙子来此,老朽便有心请仙子帮忙,只是不知仙子可否愿意。”

“地仙只管说来,若是我能帮忙,定无推托之词。”

“好!”平松点头,将事情说来。

缇月思忖半晌,想来解民忧思之事,并无不可,便应下,即刻便动身了。踩着云路过一处宅子,黑气直冲云霄,逼得缇月驻足观看,往下一瞧,只见宅子里外挂着白布白灯笼,一群人在堂前哭丧。

缇月知晓这便是平松地仙所说之处了,于是落下云头,换了一身道袍,变作一个道士,前去观看。

李府门前围观了不少的人,缇月混在人群中一听,结合平松所言,便打听得七七八八了。原来是这李府李员外的夫人去世了。

奇怪的是,那李夫人去世之时尸身怪异,全身软绵绵的,似一团棉花。那李员外与李夫人感情不和,见李夫人死了,便要早早发丧。可李夫人的儿子偏说李夫人的死因有异,护着尸体不让入土。

眼见八月的天气逐渐炎热,尸首开始发臭,还没找出害死李夫人的原因,李员外使了强硬的手段,逼得李夫人的儿子就范。

是故,今日乃最后一日守灵,明日便下葬。

了解得差不多,缇月便径直走到李府门前,让门丁去通报。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有人出来了,不过是来赶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