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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马铃薯

“这周末怎么样啊,陈于?”杜琰琰本来是在跟后桌的一个女生攀谈,见到我进门,不知怎的竟转过来向我这儿打招呼了。

“呃,还行吧。”

待我拉下座椅坐下,梁佩智就迫不及待地凑过来,小声问:“你和她很熟嘛?”

“不熟啊。”我往那头瞟了一眼,杜琰琰正嚼着口香糖,胳膊肘支在后桌的靠背上,手里那支圆珠笔被她转得滴溜溜的。

“那她怎么今天对你那么热情?”梁佩智不解道。

“分到一个宿舍里了,我们都是302的,我估摸着可能想搞熟关系吧。”

还没有仔细深入探讨这个话题,夺命上课铃就响了。宿舍里有人睡觉打呼噜,还有人睡觉磨牙,其他五个人的噪音合在一起合奏,堪称史诗级的灾难。我没有睡得太好,因为我睡眠很浅,一整个上午脑子都昏昏的。

就在我以为我要昏死过去后,下课铃终于响了。

“吃饭吃饭。”我拍拍旁边已经睡过去的梁佩智,“别睡了。”

“啊啊……哦。”梁佩智擦了擦眼睛,拎上便当站了起来。

“陈于。”身后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回头一看,是杜琰琰,她知不知道这样突然一下子碰别的身体会很吓人啊。

“有什么事吗?”

“走啊,一起去吃饭。”她拉开了身边的空位,示意我跟上。

“于于她跟我一起。”梁佩智抬手将拉我拉了过去。

“那好吧,我先走了。”杜琰琰挑了挑眉,视线在我和梁佩智之间溜了一圈,嘴角撇了一下,没再多说,转身就和门口那几个女生嘻嘻哈哈地走了。那支圆珠笔还夹在她指间,一晃一晃的。

“她今天怎么回事啊?”梁佩智挽着我的胳膊,一边往食堂走一边小声嘀咕,“突然这么神经质的热情,怪吓人的。”

“谁知道。”我揉了揉还有点发昏的太阳穴,宿舍夜间的“史诗级合奏”余威尚在,“可能就是想找个饭搭子吧。”虽然杜妍妍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缺饭搭子的人。

“烦死了。”梁佩智嘟囔着,“一看就没安好心。于于,你离她远点。”

“怎么,吱吱你很讨厌她?”我笑着搭上了梁佩智的肩。

“是啊,她之前说我超小只。”梁佩智气鼓鼓地嘟起嘴。

“哈哈哈哈哈,小小一只的吱吱多可爱啊。”我忍不住笑出声,搭在她肩上的手晃了晃,梁佩智被烦得一把打开我的手。

“我的身高已经停摆不前了,”她撇撇嘴,忽然盯着我上下打量,“不过话又说回来,于于你为什么还在长个子,我感觉你又高了。”

“基因问题吧,我发育晚,十五岁才开始窜个子。”

“比我好,我根本没动静……”梁佩智一脸悲壮。

食堂里人声鼎沸,各种菜味混在一起。梁佩智轻车熟路地找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把她那个标志性的大号饭盒打开。今天里面是鼓鼓囊囊的虾饺和烧卖,还细心地配了一小格辣油。

午餐时间,也是经典的八卦时间,梁佩智又开始倒关于她那个男朋友的苦水。

“哈,那你把他甩了不就行了吗。”

“说得容易啊!”梁佩智翻了个大白眼,手里的筷子戳得饭盒里咚咚响,“你不懂啦,谈恋爱就是一堆麻烦事。”

“知道麻烦你不谈不就行了,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你不懂于于,没有恋爱的青春期是不完整的~”梁佩智的眼睛眯成一条线。

“好恶,我果真懂不了你。”我吐吐舌头。

“于于,你真的没有喜欢过男孩子吗?”

“没有。”

“ 那女孩子呢?”她放低了声音。

“喂,为什么女孩子也在这个范畴里面啊?”我给了梁佩智一个脑瓜嘣。

“哎哟,”她捂着脑袋说,“你不知道嘛?”

“我知道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你过来。”梁佩智招招手,示意我把耳朵贴过去听,我照做了。

“我妈从我表姐那边拿了一箱旧的录像带给我,上周日晚上在房间里,我随便掏了一部最底下的美国片子来看,叫什么Desert Hearts?那是部全原版的片子,你也知道我英文不好,把内容看得一知半解。结果看到一半我才发现,这原来是部讲女主角爱上另一个女主角的故事哩!”梁佩智压低声音,在我耳旁耳语道。

女主角爱上另一个女主角?

这组合有点陌生,但又奇异地……没什么违和感。至少不像想象中那样令人吃惊或反感。我摇摇头,把这个古怪的念头甩掉,埋头去扒剩下的饭。

“哦。”我直回身子,揉了揉发痒的耳朵,“所以呢?”

“我还不是在给你解释这种情况嘛,我之前也完全没有想到。”

“片子好看吗?”我问。

她愣了一下,眨眨眼:“……还行吧?那两个主角长得都挺养眼的,就是我英语不好,看不太懂她们为什么吵架又和好。”

“那不就得了。”我夹起最后一个烧卖塞进嘴里,“管它讲的什么题材。只要片子好看,两个狗熊谈恋爱都可以。”

梁佩智盯着我,像是想从我脸上找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惊讶或者抵触,但她失败了。她泄气地趴回桌上,用筷子无聊地划拉着饭盒边缘。

“于于,你有时候真没劲。”她嘟囔着,“这么大的发现,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怎么,你会觉得她们很奇怪吗?”

“我是无所谓啦,只是我身边从来有见过这样的人。”她摸着下巴想了想,举了个例子给我,“就像我是生活在美洲的土著,然后那些大航海时代的探险家们给我带来了从没见过的马!我一定会好奇,会惊讶这个新物种是什么。”

估计是因为刚下历史课的缘故,她举了这个奇怪的例子。

“马?”

“哎呀,就是打个比方嘛!”她有点着急地比划着,“你想啊,美洲土著本来没见过马,突然看到那么高大一个动物,能跑能驮东西,肯定吓一跳,但又觉得好厉害,对不对?”她似乎很满意这个临时拼凑的说法,用力点了点头。

我倒是觉得马这样的形容不太好,这是一种看起来很悲伤的生物,尤其是当你在看它的眼睛。人们皆说马也是自由、力量与美的象征。但事实上,提前这种生物,我只想起一匹被拴起来的断腿马。

不过比起□□支以及疾病这些被带去新大陆的事物,马算是很好的形容。

我第一次见马,也是唯一一次,就是在跑马场。

陈家伟有一段时间迷上了赛马,搏冷,押了一匹冷门马独赢,听他自己的说法是自己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包赢的。

灯光把整个跑马地照得像白昼一样,人和马的目标是一样的,都是前进,前进,再前进。

我不适应这样的环境,趁他不注意,从那些挥舞着马票、声嘶力竭的人群缝隙里钻了出来,沿着场边昏暗的通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就自己一个人瞎逛到了马厩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越来越浓重的、混合着草料、粪便和动物体味的复杂气味。

这里和看台上的疯狂仿佛是两个世界。灯光昏暗了许多,只有几盏孤零零的白炽灯吊在高高的棚顶,投下长长短短、摇曳不定的影子。我放轻脚步,沿着潮湿的、铺着稻草和沙土的地面慢慢往前走。

马厩里,那些赛马被拴着,皮毛在昏暗光线下泛着油汗的光泽。肌肉鼓鼓,很像是被处理好的鸡胸肉块,干净分明。但它们大多低着头,眼睛被眼罩遮挡,或者就那么空洞地望着前方的木栏,巨大的身躯微微起伏着。

除了那只断腿的马。

我最后被它的饲养员发现,他倒是没拿我怎么着,只是说这马要安乐死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治好也跑不了,叫我赶快出去。

那场比赛到最后,陈家伟赌的马没有赢,气得他跳脚大骂没用。

下场后的马分为有利的价值和没有利用价值的两类。有利用价值的被用于繁殖,贡献自己的优良血统;没有利用价值的,就“人道主义”处理了。唯一的相同点,它们都会被晢时圈在这里,直至死亡,无论它的前半生是辉煌还是黯淡。

都说马象征自由,但其实野马大多已经灭绝了。

自由,相对的自由,全部是套着绳子的,戴上眼罩的。

马像不像人?用这样一个族群,去形容另一个群体,好像真的不太妙。如果人像马,那么等待那两位电影主角的,会不会是相同的结局。

“马这个形容一点也不好,吱吱。”我没有直接告诉她我脑中的头脑风暴。

“呃……”她喉咙里发出一个无意义的音节,“那就换成马铃薯吧,欧洲人刚开始以为它有毒,现在吃的不是挺香吗?”

“这个好多了。”我笑道,“至少现在的人接受它。”

马铃薯曾经的处境也不怎么乐观。

人们因为它其貌不扬,生长在地下而莫名恐惧它。一度只被当作观赏植物或牲畜饲料,甚至被谣传吃了会得麻风病。得益于像法国的帕门提耶这样的农学家极力推广,才从魔鬼的果实变成了大地的金苹果。

马铃薯,即土豆,一款慢慢被广泛接受的种植物。与马一字相同,天差地别。如果有一天,所有不被理解的事情能像吃土豆一样寻常,那该多好。

不需要被欢呼着接受,只要不再被轻易地处理掉,就好。

“原来你喜欢马铃薯啊。”梁佩智喃喃道。

“是啊,不好吃吗?”

“那让我妈明天炸薯仔吃好了。”

“欸?这么突然……”

真是天马行空的思维发散力啊,无论是关于马,还是关于马铃薯。

午休结束的铃声尖锐地响起,不容人多愁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