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鹤钰真心为他感到高兴,同时,他又想到自己所剩无多的生命,也许就剩下一年,或者半年,他心情颇为复杂。
命运,总是想方设法地捉弄人。
栾鹤钰深吸一口气,把那些消极的想法抛在脑后,开始教东方蔚风一些简单的法术。
首先是攻击型的法术。他根据东方蔚风的木灵根,给他选择了一门叫做“万物生”的法术,这门法术可以利用施法者周围的任何草木来进行攻击,让柔软的细草变成伤人的利剑,让柔韧的藤蔓变成敌人无法挣脱的束缚;这个法术不难,很适合入门,而且后期成长性也不错。
其次是一个小小的辅助型法术,名字叫做“换形术”,有点类似于点石成金,可以把一个实际存在的物品幻化成另外一件物品,比如把石头变成金子,把一只螃蟹变成一只八爪鱼——只不过还是横着走。
东方蔚风在熟悉了灵力运转之后,很快就掌握了这两个法术。他操纵着柴刀的木柄,砍下四周的藤蔓给栾鹤钰编织出了一把躺椅。
造型和他家里的那把一模一样。
栾鹤钰倒吸了一口凉气,天才恐怖如斯!
短短几个时辰,东方蔚风竟然就能把这种宗门弟子花几年时间可能都学不会的法术精通掌握,甚至越过初阶直接进入了中阶。简直了。
他在藤蔓躺椅上躺下,不得不说,还怪舒服的。
他突然想起一个凡人界的传说,据说东海有仙山,仙山上有通天梯,有仙缘的人如果看见了通天梯,爬上去,就能得道成仙。
凡人只当这是个虚无缥缈的传说,栾鹤钰却知道这是真的。根据百科全书的记载,每隔一段时间,仙界宗门就会派遣收徒使者通过东海仙山来到凡界,然后在不干预凡人生活的前提下隐秘寻找适合修行的好苗子。
只不过此方世界灵气不丰,已经几百年没有一个凡人被选中了。
东方蔚风这么好的天赋,不去仙界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不该被一叶障目潦草一生,他有机会去触碰那个更广阔的世界。
只要能进入宗门,不说当个仙门首徒,混到渡劫活个几千岁也值了啊。
不像自己... ...
他正在胡思乱想着,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木制的杯子,杯子里面装着一杯晶莹剔透的绿色液体。
“先生,这是我从藤蔓里面提炼出来的,你尝尝。”
东方蔚风自进入炼气之后,心境似乎开阔了一些。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他像一颗枯萎**的树突然饮饱了水,枝叶舒展,少了些苦大仇深,变得灵气逼人。
尤其是那双被灵气洗涤过的琥珀色眼睛,此时更是亮得惊人。这是真正的脱胎换骨。
他跪坐在地上,手捧着杯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先生,带着些小心翼翼的讨好。
栾鹤钰接过杯子,看着里面绿油油的液体,说实话,卖相不太好,闻了闻,没什么奇怪的气味,他小小地尝了一口,发现竟然还不错,味道有点像是没加糖的油柑柠檬水,酸酸的,不苦。
他也确实渴了,于是一口气把这杯水喝了个精光。
东方蔚风拿过杯子把水聚满,他说,“先生,我要怎么做才能治好你的病?我可以学治愈类的法术吗?”
栾鹤钰一愣,他哪儿知道啊,他随手一指手中的杯子:“这个对我有用,你看,我是不是气色好多了?至于其他的法术,还是以后再说吧,贪多嚼不烂。”
东方蔚风仔细地盯着先生的脸看了一会,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栾鹤钰当然不会告诉他,就算先天灵气提炼出来的汁液进入自己这个筛子也是走个过场而已。不过聊胜于无嘛,总比没有的强。
栾鹤钰砸了咂嘴,评价道,“要是这水能甜一点就好了。”
又过了大概半天时间,也就是从栾鹤钰下山算起的第三天上午,东方蔚风已经可以熟练稳定地使用万物生和换形术了。
栾鹤钰让东方蔚风施展换形术,在他之前藏身的那个小洞里变出一个死透了的“东方蔚风”(实际是一节木头),然后两人动身下树回家。
这次有了东方蔚风这个植物清理机在前面开路,两人的回程顺利极了,如履平地。
只是往下爬的时候,栾鹤钰仍旧怕得要死,根本不敢往下看,但他保持微笑,勾着嘴角装出一副不过如此的轻松模样。
东方蔚风先他一步落到地面上,伸出双手把他接了下来。
栾鹤钰没有看到那两个杀手。大榕树中部的那个树杈上一片狼藉,到处是残枝断叶,可以想象得出他们之间的战斗很激烈。他在一堆烂叶中看见了那串菩提佛珠,金线断了,108颗珠子散得到处都是。
他想起了途风低笑着说的那句“我来当第一”,看来,他失败了。
出了树林,栾鹤钰被许久不见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村长家的驴还被好好地栓在原地,老驴看见他们从林子里钻出来,兴奋地扬起前蹄,昂昂叫了起来。几天过去,它看起来不仅没瘦,反而还胖了不少,周围的草和树被他啃秃了好大一圈。
栾鹤钰松了一口气,这驴和小黄可是李小花的两大宝贝,真弄丢了,把他卖了也赔不起。
栾鹤钰翻身上驴,东方蔚风在前面牵着驴慢慢地往小安村走。
到村口的时候,栾鹤钰让东方蔚风去大榕树底下把防护阵盘挖出来,让他用木灵气把阵盘和大榕树之间的联系勾连得更加严密,顺便教给了东方蔚风一些基础的阵盘知识。
东方蔚风再次超常发挥,不仅让这百年大榕树焕然一新,还把阵盘原本的保护范围扩大了一倍。
...果然,天才就是天才...
... ...
回到家里,东方蔚风这次没走,他成了先生的书童,兼保姆,兼厨子。
也许是因为他一手养大了新月,此时照顾起病怏怏的栾鹤钰来很是得心应手。
洗衣服打扫卫生这种活自然不在话下,更让人抚掌称绝的是他的厨艺。
栾鹤钰只是极其抽象地说明了一下贝果的做法,东方蔚风就成功地复刻了出来,简直就是天生的A货圣体,在现代怎么也得是个绵羊料理2.0了。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东方蔚风就在后院筑起了烤炉,做出了一整套围炉煮茶的桌椅工具,还用灵力在山坡上催生了一排果树,并且无师自通地制出了各种各样口味的清甜果汁。
毫无疑问,他成了小安村所有小孩的神仙哥哥,尤其是混世魔王李小花,天天追在他屁股后面,那“阿谀奉承”的小劲儿,简直没眼看。
栾鹤钰的面色肉眼可见地红润了起来,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切都是表象,非要打个比方的话,他的身体现在就是个华丽的气球,外表光鲜,其实内里只有一口气在,一戳就破。
他突然感觉到时间紧迫起来。于是,除了下山给孩子们上课之外,他几乎都待在家里,不停地给东方蔚风教授新的法术,想要让他在一年之内冲击筑基。
他把那个外表质朴的戒指交给东方蔚风,“把你的血滴在上面,打开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
“先生,里面有一些会发光的石头,一把剑,一把重刀,一柄长枪,一根棍子,还有几本书籍。”
栾鹤钰点了点头,问他,“你想使用什么武器?”
“先生喜欢什么?”
“我自然是喜欢剑,但是别人的喜欢不重要啊,重要的是你喜欢什么,你适合什么。”
“我也喜欢剑。”
东方蔚风从戒指里拿出那柄剑。这是一把泛着水光的灵剑,大约四指宽,剑身薄如蝉翼,寒气逼人,他执剑砍向一根柴,柴悄无声息地被劈开,断口处凝结着一层薄冰。
栾鹤钰也忍不住见猎心喜,拿过来仔细地把玩,真是一把好剑,就是这寒气有些让人受不了,冰得他的掌心一阵刺痛,他把剑还给东方蔚风,问他,“你打算给这把剑起个什么名字?”
“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