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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章

在房头墙壁上腾空飞跃一番站立后,落霞只觉眼花缭乱、心如鼓擂,若不是有人扶着,只怕会两腿一软瘫坐在地。

追喊的人已彻底不见踪影,玉琛拉起落霞的手,又行至稍微有烟火气的南街,先进一医馆抓了些药,后至胭脂铺子购得一堆胭脂水粉,最后在临芳街一客栈要了一间天子号包间。

“客官,您要的水和衣服,都备好了。”客栈小二在外敲门道。

“知道了。”

好些天没有沐浴,两个人都邋遢得不像样子,洗了好几道水,才彻底洗净尘垢。

回房后,玉琛先给落霞处理撞石头留下的伤,多日不得药涂,又染了不少汗水,虽已结痂,却有隐隐化脓的地方。

“忍着点。”

撕开痂边,玉琛用指甲盖按住脑门用力挤,把里面的脓清了出来,又泼上一遍药酒,酒稍干后撒上药粉。

落霞疼得快掉出眼泪。

玉琛嘲道:“现在知道疼了?早干嘛去了?”

落霞委屈低头,没有作声。

“睁大眼睛瞧瞧,多大一道疤。”玉琛把镜子放到她脑门前。

想到姑娘家都爱美,见脸上挂了一块疤该会害怕悔恨,便想趁机吓吓她,告诫她日后不要冲动。遂板着脸道:“你这疤多半不会散了,要带一辈子了。”

落霞只盯着疤片刻,平静道:“有什么关系?”

只是一道疤而已,压根不足秋水和小姐身上窟窿的万分之一。

“它最好永远都在,这样我一看到它,就能想起小姐和秋水是怎么死的。”落霞目光铮铮地说:“就不会忘记害死她们的凶手。”

玉琛惊了一下,嘴角嗫嚅,没说什么,兀自坐下,让落霞给她上药。

素色衫袍半滑落,露出一个肩头与大半个背,白如瓷玉的肌肤上,满是狰狞的疤痕,有鞭伤,有刀伤,还有箭伤,衣袍遮住的另一半背,也有数道疤头露出来。

落霞愣了一下,拿起药酒瓶往她肩头小心翼翼地撒。

这一刀是那夜在树林子被那群黑衣人砍的,用药不及时,又闷在衣服里好多天,已经完全溃烂了。

药酒烈似毒蛇,蜿蜒着刺穿肌肤,钻入骨髓,玉琛忍不住放松了紧咬的牙关,溢出一声闷哼。

“对不起。”落霞说。

“对不起什么?”玉琛不解。

“如果不是我,你不会被他们伤的。”

玉琛目光暗下来,沉默片刻,道:“用不着和我说对不起,如果你们没有把我带回去,我也早死在江边了。”

“你放心,我一向知恩图报,我既然答应了你家小姐的话,就一定会全力以赴替她达成。”顿了顿,她继续道:“你家那位表少爷,人怎么样?”

落霞懵了一瞬。

“就是……你家小姐芳心暗许的那位。”玉琛眼神躲闪了一下,“那天你们在院里说话,我不小心听到了。”

落霞想了想:“表少爷,应该……是好的吧。”

玉琛皱眉:“应该?”

什么叫应该?

落霞解释道:“其实表少爷与小姐只在小时候相处过一段时间,后来就随老太爷回洛州了,这些年来,一直没再见过。”

“他们有书信往来吗?”

落霞摇摇头:“不知。”

“他娶妻了吗?”

落霞又摇头:“不知。”

玉琛:“……”

只在小时候见过一面,此后多年未见,这是如何喜欢上的?还一直情深似海矢志不渝?

心情有一点复杂,玉琛清了清嗓子:“那……在你看来,那位表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

落霞想了想:“细皮嫩肉、脾气不好、得理不饶人、嘴臭……”

“停!”玉琛打断她,“够了,我知道了,不必再说了。”

听这描述,那传说中的表少爷大概是个纨绔,夏柔秀那般温柔知性的人,怎么会喜欢个纨绔?

玉琛极其不理解。

落霞好奇:“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

看她一眼,玉琛诚实道:“我在想,能不能托那位表少爷替你家小姐照顾你,盛家毕竟也算得上富贵人家,你留在那里,能安然无恙度过后半生。”

落霞僵住,呆呆看着她。

顿了顿,玉琛解释道:“我并非有意撵你,只是……你实在是不不能一直跟着我。”

落霞的眼睛红了,紧紧咬紧唇才没有哭出声来,眼泪却早已从眼眶里滚了下来。

“你别哭啊。”玉琛有点无措,她没见过多少人哭,更不会什么安慰人的妙招,只能硬着头皮把话说开,“我有许多仇家,他们都想要我的命,你跟着我会很危险,所以我才想给你寻了好去处,但眼下看来,我觉得那位表少爷似乎不是大合适,便作罢了。”

“你放心,我不会随便把你扔下的,在为你寻到去处前,我也会一直保护你的安危。”

落霞这才憋回了泪,她擦了擦眼睛,说:“可你不是说,要带我给我家小姐报仇吗?你把我留下了,我怎么给她报仇?”

还真差点忘了这一茬,平复好心绪,玉琛道:“仇自然是我去报,你只需找个地方,好好安度余生便可。”

落霞泪眼汪汪又要掉下泪珠。

玉琛慌了神,一骨碌站起来,把她按坐在凳子上,严肃道:“不过那是以后的事,当务之急是要先想办法到崖原,把话带给周鹤羽。这洛州城大大小小地方都有高承彦的眼线,我们得从长计议,就从易容开始,易了容,他就找不到我们了。”

“来,我先给你易易。”

易容术是每个黑鸦死士熟练掌握的技能,易容潜伏进敌方阵营做奸细,是最简单高效盗窃情报的方法。

玉琛会的易容术有两种,一种是用胭脂水粉涂抹脸部遮掩真容,这种易容术比较简单,效果平平,漏洞也比较大,只要一遇水就直接完蛋了。

另外一种就相当厉害了,就是将制面具用药水固定在脸上,只要戴上泡过药水的人皮面具,别管是什么风雨雷电,人皮面具都不可能掉,除非用特殊的药水敷脸,才能取下人皮面具。

世上会造人皮面具的人很多,能造出固定面具药水的却是寥寥无几。

发明那厉害药水的人是瑶玖,除了瑶玖,没有人知道那药水的配方。

幸运的是,早些年闲着没事,玉琛爱瞎琢磨,不小心破解了那药水的配方。

只可惜条件有限,人皮面具和药水的制取都很复杂,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好在她经验老到,用胭脂水粉也能做出改头换面的功效,当即就把落霞从白白嫩嫩的俏丫头变成了一个脸黄黄的小女孩,也把自己艳丽的容颜遮掩住,变成一个平平无奇的少女。

落霞看着镜子里全新的自己,不可置信地掐了一下大腿根。

疼。

是真的。

真是奇了!

两个扮相普通的人走在大街上,就像两条小黑鱼窜入一群大黑鱼中,没有引来任何异样的注目。

行至一热闹茶楼,玉琛给守门的小二递去银子,要了一间上房,阖上门,掀开窗缝,认真观察着茶楼对面。

“你在看什么?”落霞疑惑。

玉琛指了指对面:“那些人,你认识吗?”

落霞伸头望了一眼,刚想说不,忽然瞥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花发老者:“那……”

“不错,他是盛家老爷,也是你家小姐的外祖。”

“怎么会在这里遇到老太爷?”落霞后知后觉,“你早知道他在这儿?”

玉琛摇头:“算不上早知道,只是撞运了。”

昨日进客栈的时候,她就注意到外头围了一圈人,走近听到他们说要寿酒三十坛送到章宝楼,当时就留了个心眼,等人走后问了特意下楼问了一嘴。

店小二说那些是盛家的下人,来为他家老爷订寿酒,要在章宝楼设宴,过六十大寿。

本想着来碰碰运气,不曾想运气不错,一来就遇到了盛家人。

过了半刻钟,盛老头乘上马车渐渐走远了。

玉琛歇下茶盅:“走,去章宝楼看看。”

走出小阁要拐弯时,听到隔间的人高声说:“那孤雏真是死的活该!”

“孤雏死了?”

“你不知道啊?”

“早死了,听说黑鸦营内讧,被人一刀了结曝尸荒野了!”

“活该!为泫漠人卖命的汉人,那就是奸细!就该千刀万剐!”

“好啊,云雀死了,孤雏也死了,可恨的黑鸦双煞,终于死透了!”

……

玉琛悬着的脚微微顿了一下。

落霞顺耳听去,问:“他们说的什么孤雏,什么云雀,什么双煞,是什么东西啊?”

玉琛道:“是泫漠黑鸦营帐下的两个杀手,孤雏和云雀,是她们的代号。”

“黑鸦营是什么?”落霞压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满脸疑惑。

玉琛顿了片刻,道:“是泫漠的一个杀手组织,专门在边城一带活动杀人,你久在皇都,没听过很正常。”

落霞还有困惑,玉琛却不给她开口的机会了,道:“走吧,先去章宝楼。”

落霞点了点头,紧随其后下楼,听到那些人继续说:“那黑鸦营里的女人,都是卖国求荣的狗贼,就都该死!”

……

章宝楼里,掌柜香芸忙得焦头烂额,洛州巨商盛家老爷选中了她的酒楼办六十大寿,要请许许多多的大人物来。

只有拼尽全力办好这个宴,她才能在洛州城众多同行面前扬眉吐气,一骑绝尘。

为此,她付出了超凡的努力,认真巡视楼上楼下,花尽心思安排菜谱。

“你们几个,快去把楼上收拾收拾,昨天不就让你们收拾了吗?怎么拖到今天?”香芸怒道:“真不知道花钱雇你们来是干什么的?一天天的拿钱不办事!”

“掌柜的,别再说我们拿钱不办事了。”有人不满道:“上个月的工钱你还没给呢,要不是看在往日情分上,我们早走了。”

有人附和:“是啊,这楼那么大,人就这么几个,我们一个人已经干了好几个人的活了,掌柜的,你再招几个人来吧,光靠我们几个,真的是干不好。”

“是啊是啊……”

香芸喝道:“是个屁!好好干活,等盛家的宴一办,钱一结,还怕老娘不给你们工钱?给你们发双倍!”

众人不屑“切”一声。

香芸刚要发火,见两个素气的姑娘走了进来,颔首道:“掌柜的,听说你这儿在招人,看看我们,行吗?”

来得倒是凑巧,香芸正愁人手不够用,她眉头抬了抬,走过去问:“你们都会干些什么啊?”

玉琛道:“我力气大但不会做饭除了烧火做饭,什么都能干;我这妹子力气小,最会烧火做饭,当然,除了烧火做饭,洗碗扫地这些不太费力气的活,她也能干。”

“嗯……”香芸将两个人里里外外打量一番,心里觉得合适,遂道:“那你们要多少工钱啊?”

玉琛道:“实不相瞒,我家姊妹两个父母去得早,从小就孤苦无依,只想找个能吃饭睡觉的安稳地,工钱多少的,掌柜的看着给,主要是,想要一个能歇脚的地。”

闻言,香芸眼睛亮了,道:“好啊,我给你一间屋子供一天三顿饭,工钱比他们少点,每个人每个月三五银子,成不成?”

玉琛眼睛一弯:“成!可太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