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来说,艾维斯是少年人学生时代最不受欢迎的那种怪咖。
不止因为她怪,还因为她有钱有势且略通拳脚。
在伦敦是这样。
伦敦那所私立高校里,她的姓氏写在花名册最后一页——按字母顺序,Wain总是排在最后几排,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名字前面不需要加任何前缀。
Wain天生就是领头者,就算她是个比她们小得多的小女孩。
高中毕业的时候艾维斯十二岁。
她的校服永远熨得笔挺,领带打的温莎结比舍监还标准,体育课跑八百米的时候呼吸都不带乱的。
没有人欺负她。
不是不想,是不敢。
上一个试图把她关进体育器材室的女生,不知道怎么就自己被困在了器材室最里面的角落,哭了半个小时才被校工发现。
监控什么都没拍到,而艾维斯那节课一直在图书馆,借阅记录显示她在读一本关于拜占庭镶嵌画的书。
后来那个女生转学了。
艾维斯对此没有任何评价。
她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或者说,她知道了,但觉得不值一提。
她每天照常上课、下课、去图书馆、回宿舍,偶尔再去参加一下她头顶的叔叔阿姨们举办的上流宴会。
艾维斯很忙,但她不想回家住。
就算她的室友换了三个,第三个搬走之后再也没补新的,那半边床位就空着,铺着学校统一发的灰色床单,平整得像是从来没人睡过。
在那所愚蠢的羊羔们挤挤挨挨的学校里,没有人邀请她参加生日派对,没有人给她传纸条,没有人主动坐到她旁边。
曾经有人在洗手间里小声议论她,第二天那些人的嘴角就长出了燎泡。
他们把这一切视为恶魔的惩罚。
甚至给她取了毫无文学价值的代称。
“Wrath of God”
愚蠢透了,简直像一群只会吐泡泡的金鱼。
艾维斯这么评价。
他们没有价值。
所以她毫不在意。
对Wain家族来说,艾维斯的世界属于贵族和资本们的交流会。
绅士和淑女们把她视为高贵有潜力的Wain,他们的子嗣把她视为可信赖的伙伴。
她把在学校的社交精力都用在了单纯的礼貌上——微笑、点头、“谢谢”、“没关系”、“祝你今天愉快”。
每个词都说得很准,微笑的弧度也很完美。
但连起来就是一道墙。
墙的那边没有人。
哥谭当然也是这样。
注册日那天,艾维斯站在哥谭大学预科班的人群里,穿着和所有人差不多的卫衣和牛仔裤,背着那个侧袋拉链要仔细拍好的昂贵背包。
她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没有化妆,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稍微有点瘦、比其他人矮一点的小姑娘。
但有些东西是藏不住的。
比如她站在队伍里的时候,前后左右的人会不自觉地多出半个身位的距离。
比如分组讨论的时候,没有人主动跟她组队。
比如食堂里最热闹的那张长桌,她端着餐盘经过,所有人都会短暂地安静一下,等她走过去了,声音才重新响起来。
不是恶意的。
甚至不是有意识的。
只是人类本能在起作用——那种在野外嗅到捕食者气味时,毛发竖立、肌肉绷紧、大脑发出“离远一点”信号的本能。
艾维斯对此习以为常。
她端着餐盘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是哥谭灰蒙蒙的天,远处有几只鸽子在屋顶上走来走去。
它们远比人要有意思的多。
吃到一半,有人在她对面坐下来。
艾维斯抬起头。
是一个戴眼镜的女孩,看起来比她大几岁,脸颊上有几颗雀斑,端着一杯可乐和一个汉堡。
她在椅子上坐得很不安稳,像是被什么东西推了一把才落在这里的。
“呃,”她说,“别的位子都满了。”
艾维斯扫视了一眼食堂——四周的人隐晦的看过来,大概是想看她的反应。
“没关系。”她说。
她没有拆穿。
女孩没有再说话。
她拆开汉堡包装,咔嚓咔嚓地嚼着生菜,目光飘向窗外又飘回来,手指在可乐杯壁上敲出没有节奏的鼓点。
她大概只是个被推出来的麻雀。
艾维斯继续吃饭。
她吃得很慢,很干净,盘子里最后一点酱汁也用面包抹干净了。她站起来,把餐盘端到回收口,转身离开的时候,那个女孩还在吃他的汉堡,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
艾维斯走出食堂,在门口停了一下。
哥谭的风吹过来,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海水的咸、汽车的尾气、还有一点点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咖啡香。
她忽然想起伦敦高校那条永远飘着消毒水味的走廊,想起那些避开她的目光,想起她一个人坐在图书馆最里面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翻开的书页上,安静得像一幅画。
她不讨厌那种安静。
但也不怎么怀念。
艾维斯把卫衣的帽子拉起来,遮住半张脸,往德林姨妈家的方向走。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她没有看。
大概又是那个号码发来的——那些隔着一片大洋的、小心翼翼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的短信。
她走着走着,忽然笑了一下。
一只熟悉的小麻雀落在她肩上,这对12岁的女孩来说算不上什么。
在伦敦是这样,在哥谭当然也是这样。
但至少哥谭的风比伦敦的大,吹得帽子往下掉的时候,她得腾出手来按住它,就没空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她按着帽子,低头穿过马路,背影很快就混进了钻石区午后的光线里。
*
大学的生活对比高中来说没多大变化,从伦敦换到哥谭无非是新到了一个环境。
但哥谭的麻雀比伦敦的聪明得多。
斯威夫塔·格兰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她不是那种会主动凑上来的人——事实上,她坐进艾维斯对面的位置,完全是因为食堂真的只剩那一个空位了。
艾维斯后来花了一段时间才确认这件事:斯威夫塔不是被谁推过来的,也不是出于某种社交实验的好奇心。
她只是想吃午饭,而那里刚好有一张椅子。
这一点让艾维斯觉得很有意思。
斯威夫塔第二次坐下来的时候,全程没有主动说话。
她拆开三明治的包装,咬了一口,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厚得像砖头的《哥谭城市规划史》,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边嚼一边看。
偶尔她会停下来,用铅笔在页边写几个字,字迹小得像是怕被谁看见。
艾维斯坐在对面,吃她的烤奶酪三明治,喝她的热可可。
两个人各做各的事,中间隔着一张窄窄的餐桌,像两条平行线。
第二天,斯威夫塔又坐到了对面。
这次食堂有空位,但她还是选了这里。她没有解释,艾维斯也没有问。
斯威夫塔掏出那本书,翻到新的一章,继续看。艾维斯注意到她的三明治换成了金枪鱼口味,书页边上的铅笔字比昨天多了一行。
第三天,下着雨。
斯威夫塔迟到了十分钟,头发上沾着水珠,眼镜片上蒙了一层薄雾。她坐下来,摘掉眼镜在衣角上擦了擦,重新戴上,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被压扁的牛角包和那本永远看不完的书。
“你的包不防水。”艾维斯说。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开口。
斯威夫塔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湿了大半的书包,里面的笔记本边角已经泡软了。
“啊,”她说,“是哦。”
然后她把书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掏出来,摊在桌上晾着。
笔记本、铅笔盒、一个皱巴巴的苹果、三支不同颜色的荧光笔、一张折成四折的哥谭地图、一包受潮的纸巾。
最后掏出来的是一只橡胶小鸭子,黄色的,被水浸得锃亮,被她捏了一下,发出一声湿漉漉的吱嘎。
两个人同时看着那只鸭子。
“那是……”斯威夫塔顿了一下,“……我妹塞进去的。”
“嗯。”艾维斯说。
她没有笑。但也没有不笑。
从那天起,斯威夫塔开始固定坐在她对面。
不是每一天,但很频繁。
有时候她们会说话,有时候不会。
斯威夫塔是个话不多的人——至少在她面前是这样。
她埋头看书的时候,整个世界都跟她没关系,偶尔会突然抬起头,说一句“你知道吗,哥谭的地下排水系统其实是十九世纪末一位爱尔兰工程师设计的,他后来疯了”,然后又低下头继续看,好像这句话不值得任何回应。
艾维斯有时候会接,有时候不会。
但她们之间慢慢有了一种默契:谁先吃完,谁就先走,不需要告别。
第二天再见,也不需要打招呼。
这种相处方式让艾维斯觉得很舒服。
没有试探,没有讨好,没有那种“我必须跟你做朋友”的热切。斯威夫塔坐在她对面,就像窗外的鸽子落在屋顶上,是一种自然现象。
有一天,斯威夫塔忽然合上书,看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
她们已经这样面对面坐了快两周了。
“艾维斯。”
“哦,”斯威夫塔说,“我叫斯威夫塔。”
“我知道。”
斯威夫塔眨了眨眼。“你怎么知道的?”
“第一周有人喊你名字,你回头了。”
斯威夫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翻开了书的新一页。
但艾维斯注意到,她翻到的那一页夹着一张课程表,不是什么《哥谭城市规划史》的正文。
艾维斯端起热可可喝了一口,窗外又下起了雨,雨丝细细密密的,像有人在天空上拉了一层纱。
哥谭的雨比伦敦的多。
哥谭的麻雀聪明得多——它们知道躲在屋檐下,知道什么时候该飞,什么时候不该。
而斯威夫塔·格兰特,大概是艾维斯在哥谭见到的,第一个像麻雀的人。
对,这是斯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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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斯威夫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