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九九小说网!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九九小说网 > 仙侠玄幻 > 此间山海 > 第27章 第27章

第27章 第27章

二十个小时的硬座,朱好好带了电脑打算跑程序消磨时间。

车厢是无烟车厢,何媚只能叼着香烟糖果打毛衣。她依旧穿着和周围格格不入,用金丝线绣出龙纹的马面裙裙边垂在地上,因为天气慢慢转凉,她又在外面套了一件黑色长衫,用细腰带勒出腰身,柔顺的长发用木簪随意盘起,低头打毛衣时,窗外照进来的阳光将她白皙的肤色照得发亮。

朱好好只是无意中一瞥就呆住了好几秒,艰难地移开目光,环顾四周,果然有不少人偷偷看过来。

金叵罗和张淮坐在她们对面,张淮常年纯色穿搭,蓝色毛衣黑裤子,从坐上车起就一直扭头看窗外,也不嫌脖子累。

金叵罗不像在店里时一样只穿着大背心或纯色短袖,而是在外面又套了一件薄款冲锋衣。他个子高,体型也壮实,被冲锋衣粗暴地包裹反而显得有些胖,加上常年面无表情,略显凶悍的脸,车上时不时看向他的人也不少。他上车后没闲着,拿着一本封面都没有出版社和作者的老书看,头都不抬。

硬座是六人座,另外两人一男一女。女的看年龄约莫四十出头,行李是个蛇皮袋,金叵罗帮着她推到了座位底下。她的短发打理地很整齐,鬓边有几缕白发,衣服是十几年前的款式,外套上有一块浅黄色的油斑,一看就是在家操劳的。她并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但时不时会看着何媚打毛衣。

朱好好注意的却是在女人落座后,张淮扭过头看了她一眼,但只是一眼又接着转头看窗外,似乎只是脖子累了转头一下而已。但她还是多看了女人几眼。

另一个男的下巴上留了小胡子,看起来有三十五岁了,和金叵罗一样穿着冲锋衣,行李只有一件很大的背包。他上来就很热情地自我介绍,说他姓尹,家里行二,可以叫他尹二,要坐车去大连。得知他们目的地一致后更是热络起来,非拉着金叵罗聊天。

金叵罗书也看不了,话又不多,尹二说上好几句,他才回几个字。尹二也不觉得被冷遇了,还在喋喋不休地介绍大连的景点。还是何媚发挥社交能力,不动声色地和金叵罗换了座位,脸上挂着笑和尹二聊起来,手里织毛衣的动作也没停下。金叵罗换了位置后,朱好好听到了很小声的解脱了一般的叹气,觉得好笑。

朱好好的眼睛盯着时刻运行的数据,耳朵却一直听着尹二和何媚的聊天。

尹二大学时在大连上,所以对大连各处十分熟悉。他算是家里有点小钱的富二代,顶上又有一个大哥继承家业,所以家里不需要他做些什么,拿钱花就行。他爱好摄影,大学也是摄影专业,毕业后就全世界到处跑,拍人、拍风景、拍动物。

“不过我现在主要拍动物。”尹二从他那又鼓又大的包里拿出一个摄像机,将照片翻出来给何媚看,“这是我去年冬天在波兰拍到白釉,是不是非常漂亮?”

何媚探头看去,摄像机的小框里是大面积的白,枯枝上落满了雪,一只瘦长的白釉立起身体,爪子往前伸,探头靠近枯枝似乎在嗅闻些什么。白釉像一只身体细长的猫,在雪地里跳跃奔跑,尾巴上黑色的毛在冰雪世界里相当显眼。

“诶哟,很可爱啊。”何媚笑眯了眼睛,显然被白釉萌到了。

尹二也相当自豪,说自己在雪地里蹲了等了二十天才拍到这么一个白釉出洞的珍惜画面。他说他这次来大连也是来拍动物的,不过不是拍海鸥,是来拍海豚的。

两人又就海豚的习性聊了一会,乘务员拉着装盒饭的小车从旁边经过,嘴里喊“鱼香肉丝盖饭,18元一份”。尹二顿时打住话头,站起身,冲乘务员举手示意自己要一份饭,等付了钱,才不好意思地说自己没吃早饭,快饿死了。

何媚自然没说,问金叵罗和朱好好吃不吃,也向乘务员买了三份。中年女人的视线好几次看向盒饭,但最后也没买,而从挎着的包里拿出一个大饭团就着保温杯里的热水吃起来。

吃饭的时候暂时无人说话,尹二还关心地问了一句张淮怎么不吃,并没有受到答复,何媚翻了个白眼,当着正主的面说:“不要管他,他脑子有问题。”

张淮只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继续支着下巴看窗外光秃秃的山。

吃完饭,朱好好在慢悠悠的行驶中犯困,靠着车厢壁睡了一会。硬座到底不舒适,她的脑袋轻轻磕在窗户上,些微的疼痛让她清醒一些,顿觉腰酸背痛,忍不住直起身体,按了一下脖子。金叵罗见她醒来,递给她一个艾草香囊,可以缓解疲乏。

朱好好道声谢,起身想去空旷的地方活动一下。这辆车位置坐得满,买了无座票的客人只能坐在自己行李上或是直接席地而坐,她便站在几个坐在地上打瞌睡的乘客前,面向窗外莽莽榛榛的大山。

长途火车会在中途一个站点停靠较长时间,方便乘客出来活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何媚烟瘾犯了,出了火车在吸烟区叼着烟看天。朱好好不乐意闻二手烟,往远处走了走,等乘务员提醒要发车的时候才慢悠悠往回走,正好见到何媚和中年女人并肩走在一起。

中年女人在他们前一站下车,尹二和他们一样坐到大连北,走出车站的时候朱好好只觉得浑身骨头都软了,屁股尤其遭殃,再看另外三个,神色如常,何媚的头发和衣服甚至都没乱,一路上织完了一件小孩穿的条纹毛衣塞到张淮手里,说是给长右的。

张淮接过,拿出那个荷包打开,把毛衣塞进去,一只黑色的手迅速把它抓了进去,荷包口拉上前还能听到几声叫声。

入秋的大连温度偏低,朱好好将衣服拉链拉到最上面,把脸埋到衣服里,闷声问:“去哪?”

“先找个酒店休整。”

在张淮说之前,金叵罗已经在网上订了两间房,就在车站附近。等洗漱完吃完午饭,张淮又带着他们坐公共交通一个小时来到码头,径直走向一艘停靠在岸边的渔船,上面站着一个头戴渔夫帽的渔民。

“到齐了?那上来吧。”

朱好好在何媚的搀扶下上船站稳,转头去看那个渔民。她的脸上皮肤粗糙,有风霜的痕迹,目光却很清澈,和张淮那种望尘莫及的宽阔不同,她就像家里最温柔的长辈,会在相见时握着你的手,轻轻拍两下,笑着问最近过得好不好呀。

渔民坐在船尾,两手握住船桨一前一后摇浆,渔船稳当地向着远处划去。朱好好挨着何媚坐,小声问她渔民是谁。

“海神林默,特别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没离开海上。自从她当上海神,海上的死亡率降了一半,那些无常也不用总在茫茫大海上捞人,减轻了地府许多工作量,是鲜少的几个能在地府随意进出的天人。”

海鸥在头顶盘旋,朱好好稍微偏头,林默一下就捕捉到她的视线,冲她笑了笑,无声说了一句“你好”。

“你下去看了吗?”张淮坐在林默前面的位置问。

“下去了,但我没办法接近,第二次再去找,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

林默将船划到很远的地方,海上起了雾,回头已经看不见码头,四周只有一片白茫茫,隐约能在一个方向看到一个孤零零的岛屿。

朱好好对后面的计划一无所知,现在临近下海,她有点拿不准,忍不住问何媚:“待会下去该怎么找?”

何媚居然也不清楚,拍了下坐前面的金叵罗的肩膀,问他怎么办。

“蓬莱出没的附近应该会异常聚集很多生物,往动物聚集的地方找,接近了我会有感应。”

“嗯?”朱好好稍微表示了一下自己的疑惑。

金叵罗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尴尬的表情,表情有些闪躲。何媚不客气地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勺,替他回答道:“他不是本土人类,是羽民国人,出生于《海》经中的南山,现年624岁。”

“羽民国?”

身份被何媚毫不客气地道破,金叵罗反而松了口气,也是观察出朱好好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也不再抗拒,解释道:“其实外表上和人类相似,只是我们国人在手臂的地方生有羽毛,面颊偏长,形似鸟头,不过我们虽然能飞,但更像是鸡鸭那样,只能低空飞行一小段。”

朱好好的目光下意识看向他的手臂,她记得金叵罗的两只手臂上都是狰狞的烧伤。

金叵罗撩开袖子,粗糙的手盖在烧伤的皮肤上,声音稍微低了点:“我的……被我烧掉了。”

朱好好张了下嘴,吞下下意识想要发出的呼喊,犹疑地去看何媚,不确定该不该接着问,但是何媚没给出答案,只是用带笑的眼神注视金叵罗。

金叵罗叹了口气,握紧手臂,避开了何媚的眼神,沉吟许久才开口道:“我来到人间的时候刚过两百岁,那时是崇祯年间。”

何媚满意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