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月季开得热热闹闹。
在花间穿梭扑棱的麻雀吱吱喳喳,老槐树枝叶舒展,投下一片斑驳的凉荫。
石桌被程斯克擦得干干净净,几样程家拿手菜摆得满满当当——
油爆虾色泽鲜红,红烧肉油光锃亮,酱肘子炖得酥烂,清炒时蔬鲜脆碧绿……
微风拂过,饭菜香气飘得满院都是,让人垂涎欲滴。
程斯克牵着兔兔,给程斯远、程斯逸斟上冰啤酒,嘴角眉梢全是压不住的欢喜。
程斯远先端起杯子,眼角带着笑意,语气真切:“二弟,兔兔,恭喜你们破镜重圆了!”
“以前那些糟心事全翻篇,往后咱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谁也不许再闹别扭!”
“就是,”程斯逸跟着举杯,嘴角咧得老大,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两人,“就知道你们俩大风也刮不散,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
“我跟哥跑前跑后布置这院子、收拾书房,总算没白忙活!”
兔兔脸颊微红,端起鲜榨果汁轻轻碰杯,声音不大却透着压了许久的真诚:“这次真的谢谢你们俩,尽心尽力帮助斯克……”
说着扭头看向程斯克,“跟斯克分开的这些日子,我才发现,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他。”
兔兔目光温柔如水,眼里似有千言万语。
程斯克也转头看向兔兔,与她相视一笑,伸手轻轻揽住她的肩:“说出来你别笑话我,其实我的生命里更不能没有你。”
程斯远低头用手扶了一下额头:“你俩这恩爱秀得猝不及防啊!顾及一下我和斯逸的感受好吧?”
斯逸打趣道:“大哥,你就由着二哥二嫂尽情秀恩爱吧!”
说完兄弟俩哈哈大笑。
笑了一会儿,程斯远夹了块红烧肉放嘴里慢慢嚼着,咽下后缓缓开口:“咱们聊点实在的。”
“兔兔,我之前听二弟说你想把王叔留下的烹调笔记整理成一本美食散文集,这事现在进行得怎样了?”
兔兔放下筷子,不徐不疾地说道:“我已经把笔记重新梳理了一遍,挑选出最有代表性的菜式,文案也打好草稿,就差拍照了。”
“至于书名嘛……我想就叫《程家老味道》,你们觉得怎么样?”
“嘿,这书名绝了!”程斯逸一拍大腿,竖起了大拇指,“而且我觉得咱租的这房子完全契合书的风格。”
“你看,厨房的砖砌灶台、院子的石桌石凳,全透着一股古色古香和怀旧感,比影楼里那些网红布景强十倍都不止。”
“拍出来的美食照片,氛围感直接拉满,读者一看就有代入感!简直就是最佳拍摄场地!”
“没错!”程斯远接过话头:“现在的人就喜欢这股怀旧范,看到老灶台、大铁锅,就想起小时候家里做饭的样子。”
他用筷子朝院子划了一圈:“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就毛遂自荐当你们的道具师,布置的事包在我身上,怎样?”
“你们说怎么摆道具、怎么打光、怎么收拾角落,我保证弄得妥妥帖帖。”
程斯克顿时喜上眉梢,侧头询问兔兔,语带兴奋:“你觉得可行不?要是觉得合适,咱们就放手干!”
兔兔用力点点头,眼底闪着期待的光:“大哥和三弟这提议特别好,就这么定,还省了对外找场地的麻烦。”
“那摄影的事也别找外人了!”程斯逸自告奋勇,胸脯拍得咚咚响,“我以前认识个搞艺术摄影的朋友,手里有专业单反和定焦镜头。”
“我这两天就去借过来,摄影师和艺术指导,我全包了!保证把咱的菜拍得让人看一眼就流口水,隔着屏幕都能闻见香味。”
程斯克“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语气认真得像立军令状似的:“那我就当仁不让了,主厨这活归我。”
“负责全程出镜,把咱程家的老手艺,一道一道原封不动复刻出来,绝不让咱家的味道失传了。”
兔兔放下碗筷,举起杯子:“好,分工就这么敲定了!”
“来,预祝我们新书《程家老味道》顺利出版,大卖!”
程家兄弟纷纷举杯应和,酒杯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伴随着众人席间爽朗的笑声。
这顿饭,是程家人这么久以来吃得最舒心的一餐,连风都仿佛裹着甜丝丝的气息,过往的阴霾被吹得一干二净。
接下来的日子,原本安静的小院彻底热闹起来。
程斯逸挎着借来的单反相机,在厨房和院子间来回穿梭,一会儿蹲在灶台边调试光线。
一会儿指挥程斯远:“把那只旧陶碗放灶台角,再摆两盆茴香,氛围感立马就出来了!”
一会儿又举着相机对焦,嘴里念叨着参数,专业范十足。
程斯远则跑前跑后,菜市场、杂货铺两头赶,新鲜的猪肉、土鸡、时令蔬菜堆了半间厨房。
装着不同调料的瓶瓶罐罐也被他码得整整齐齐。
程斯克系上半旧的蓝布围裙,站在灶台前,神情自若,仿佛是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才。
切菜剁肉,有条不紊,颠锅翻炒,干脆利落,勾芡收汁,行云流水。
兔兔则坐在窗边的书桌前,一边盯着拍摄画面,一边敲打着键盘,把一道道美食背后的故事凝在字里行间。
偶尔抬头看向灶台前的程斯克,嘴角不自觉扬起笑意。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大部分菜式都已复刻成功,只剩最后一道程家压箱底的招牌菜——佛跳墙。
这道菜当年是程家在家宴请名流时的压轴硬菜,食材名贵、工序繁复,光煨制就要耗费十个小时。
每次做这道菜,程父都要亲自下厨,以保证味道正宗。
程斯克按照笔记上的配方和步骤,甄选了山东的干贝、福建的鲍鱼,泡发了广东的花胶、辽宁的海参。
一层一层地码入瓦罐,注入用老母鸡吊出的底汤,用纸封住罐盖后放灶上,大火烧滚后转文火慢煨至汤汁浓稠。
开盖瞬间,鲜香扑鼻,众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可第一口试吃后,程斯远首先皱了眉:“二弟,你复制出来的这锅佛跳墙,干贝、鲍鱼的鲜味是彻底透出来了,可总觉得汤汁里少了点什么……”
“咱爸做的那口,味道浓郁之余还层次分明,让人齿颊留香,许久不舍得咽下。”
程斯逸咂了咂嘴,也跟着点头:“我也觉得,这口感上似乎不及当年的厚重,花胶吃着糯劲不足,应该没完全出胶。”
兔兔细细品着,若有所思:“汤汁的咸鲜度刚好,但少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甜润,笔记上写了加冰糖,是不是量没把控好?”
程斯克放下勺子,眉头微蹙:“我是按笔记上的克数加的冰糖,火候也守够了……难道是食材的问题?”
“不对,”程斯远思忖片刻,忽然开口,“咱爸以前做的时候,是不是用老鸡和火腿一起吊的底汤?笔记上只写了老鸡,会不会少了火腿的咸香提味?”
“我也想起来了!”程斯逸跟着附和:“那个花胶,咱爸当年泡发时好像用了黄酒去腥,还得冷藏静置一夜,二哥你这次是不是泡发时间不够?”
闻言兔兔连忙翻出笔记仔细核对,果然看到角落有一行模糊的小字:“底汤须加金华火腿骨三两,花胶以绍兴黄酒浸后冷藏十二小时。”
“找到了!还真是!”兔兔眼睛倏地一亮,赶紧兴奋地指给程斯克看,“是笔记上的细节漏看了!”
程斯克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都怪我!读笔记时太心急,没把这些补充细节看清楚,难怪味道差了点意思!”
斯远斯逸相视一笑,斯远朗声开口道:“太好了,这下问题找到了!”
斯逸拍了拍斯克的肩膀,“没事,二哥,你重新再做一锅就好,这次出来的保准是以前咱爸做的那个味道!”
众人立刻着手重新烹制:
程斯远买来上好的金华火腿,把骨头小心起出来备用;
程斯逸用黄酒细细浸润花胶;
兔兔用电子秤精准称量了冰糖的分量之后递给程斯克;
程斯克则聚精会神地盯着瓦罐下的火苗,重新吊制底汤,一刻也不敢懈怠。
经过一天一夜的熬煮,重新烹制的佛跳墙终于大功告成!
这次的成品,底汤融合了土鸡的鲜味和火腿的咸香,味道层次愈加分明;
花胶经黄酒浸泡后不仅泡发到位,而且不留一丝腥气;
冰糖经过精心调整用量后,甜味恰当好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煨制时长比之前多焖了一个小时,使汤汁浓郁度达到了极致。
再次开盖时,比之前更为醇厚绵长的香气让众人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口腔早已湿润。
先舀一勺汤汁细细品尝,鲜中带甜,咸香回甘;
再夹一块食材慢慢咀嚼,鲍鱼弹牙、海参软糯,花胶滑润,胶质丰富……
正是当年程家佛跳墙的正宗味道。
程斯远忍不住连喝两碗汤,感动得眼里蒙上一层雾气:“对了!就是这个味!跟咱爸做的一模一样!”
就这样,众人忙忙碌碌半月有余,终于圆满复刻所有菜式。
从常见于程家餐桌的八宝鸭、狮子头,到小时候几兄弟最爱的樱桃肉、桂花藕。
再到程家老爷子专门宴请商贾名流的佛跳墙、花胶鸡,几十道经典老菜一一还原。
每一张照片都透着烟火温情,每一段文字都藏着岁月暖意,书稿也在这磕磕绊绊的打磨中,最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