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了一下,陆屿对他报以礼貌的微笑:“是,我叫陆屿。你的中文说得很不错。”
“我叫沈知夏。”话音刚落,沈柯就看见面前的卷发青年忽然双手撑着桌面站了起来——两人本就隔了一张窄桌的距离,这一下几乎是直接凑到了他面前。对方的呼吸带着浅淡的雪松味,直直喷在他的下颌线,鼻梁几乎要抵上他的鼻尖。沈柯下意识地绷紧了肩背,指尖在桌下攥了攥,照着台词念道:“沈先生似乎很喜欢和人开玩笑。”
“不,我在向你表示友好。”沈知夏笑了笑,唇瓣擦过他的脸颊,带着一点若有似无的凉意,“我知道你,每天都会坐在这里喝一杯三分糖的热咖啡,所以今天,我特意占了你的位置。”
“是吗?”陆屿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半步,拉开了那令人不适的距离,“可惜我不介意,你若是喜欢,就多坐上一会儿吧。四点四十会有落日,挺好看的。”
沈知夏撇撇嘴,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声音带着点少年人的执拗:“你怎么都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需要吗?”陆屿眼底的笑意没变,像一层裹着冰的糖,“我每天都会坐在窗边拍一张落日,看来今天我的画面里,会拥有一位主角。”
想法被人一眼看穿,沈知夏倒也不恼,反而转了个身,面向窗外。橘色的夕阳正一寸寸漫上来,把他的卷发染成暖金色,连睫毛尖都镀上了一层软光。
陆屿找好角度,对着窗边的人按下快门,“咔哒、咔哒”的声音在安静的咖啡馆里格外清晰。他扬了扬手中的相机,语气带着职业摄影师的轻浅笑意:“不想看看么?”
照片里的人沐浴在夕光里,肤色白得近乎透明,几枝青藤从窗沿垂落,刚好落在他的肩侧,像一幅被精心晕染的油画。陆屿很满意自己今天的作品:“谢谢你,感谢我们今天的相遇。”
沈知夏却没让他走的意思,忽然伸手攥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指节很用力,几乎要嵌进陆屿的皮肉里,白色T恤绷在身上,卷发下的眼神深不见底,像藏着一汪没底的寒潭:“你帮我拍了好看的照片,我也该报答你,不是吗?”
*
和李曦媛分道扬镳后,岑暮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第一次尝到了茫然的滋味——像被潮水卷到了陌生的岸,连方向都辨不清。
自从那天和沈柯撕破脸后,他就开始躲着对方。当然,沈柯也在躲他。两人在偌大的城市里像两条平行线,偶尔在片场或走廊撞上,沈柯身边也永远围着别人——有时是李曦媛,有时是秦星朗,笑语晏晏,眼神扫过他时,却像扫过一块无关紧要的背景板。而他,始终都是一个人。
原主岑暮的灵魂就藏在这具身体的阴影里,像一头蛰伏的野兽,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他在憋着什么阴毒的主意。岑暮只能靠着这具身体的本能活着,他是从五百年前的废墟里爬出来的人,被游戏囚禁了一辈子,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陌生得可怕。
虽然有原主的记忆让他不至于被人拆穿,但他不会系鞋带,蹲在酒店房间的地毯上折腾了十分钟,手指被鞋带勒得发红,最后还是把两只鞋都穿成了歪歪扭扭的样子;他不会用电梯,看着跳动的数字就头晕目眩,像被困在一个移动的铁盒子里,胃里翻江倒海;他不懂商场的觥筹交错,听不懂谈判桌上的暗语,不知道什么叫利益最大化,只觉得那些笑着说“合作愉快”的人,眼神里都藏着刀。
从飞机上下来时,他的头晕得更厉害了,胃里像揣了个搅拌机,找了个借口冲进洗手间,刚关上门,就看见了令他毛骨悚然的一幕。
洗手台边站着个高大的Alpha,穿着黑色的连帽衫,低着头,看不清脸。岑暮眨了眨眼,以为是旅途疲惫产生的幻觉,可下一秒,那个Alpha就像被抹去一样,凭空消失在了空气里,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岑暮往前走了一步,刚想凑近看,目光却被角落里的东西钉住了。
是一具血肉模糊的猫尸。黑白条纹的毛被血糊成一团,尾巴被残忍地割断,扔在离身体一两米远的瓷砖上。它的腹部被深深刺入了几根牙签,肠子流了出来,黏在地上的血已经发黑,隐隐能闻到一股腐烂的腥臭味。岑暮的呼吸瞬间停住了,胃里的酸水翻涌上来,他刚想后退,那具血淋淋的猫尸却也跟着消失了。
原地只剩下一朵玫瑰。艳红的花瓣上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血渍,开得浓烈又诡异,像在告诉他,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幻觉。
但岑暮比谁都清楚,那不是幻觉。
“是你干的,对不对?”岑暮的声音在发抖,头皮一阵发麻。他见过原主从镜子里走出来的画面,见过原主强行引爆沈柯的发情期,见过他用最温柔的语气说最恶毒的话。此刻面对这种超出常理的场景,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藏在身体里的那个疯子,“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空气死寂了一瞬,紧接着,岑暮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原本带着怯懦和茫然的眼神瞬间沉了下去,嘴角勾起一抹阴柔又蛊惑的笑,同一张嘴,却发出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声音,像蛇信子擦过皮肤,凉得刺骨:“没人告诉过你吗,寄人篱下,要安、分、守、己。”
岑暮的后背瞬间被冷汗浸湿,他在心里疯狂地尖叫,追问:“我为什么会重生到你身上?为什么我重生过来,却要和你共用一个身体?!”
“嘘。”原主低低地笑了一声,那笑声顺着骨缝钻进来,让岑暮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东西。”
“你把那个Alpha弄到哪里去了?那只猫是怎么回事?还有……”岑暮的问题还没说完,他的嘴就像被焊死了一样,喉咙里只能发出“嗬嗬”的气音,半个字也吐不出来。他惊恐地睁大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指尖抖得厉害。
原主似乎很满意,抬起手,用指腹轻轻点了点唇角,语气带着一丝慵懒的恶意:“太聒噪了。就该这样。”
“安静。”
岑暮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他拼命想眨眼,想躲开镜中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却发现自己连眼皮都动不了了。原主还在笑,笑容和岑暮眼里的恐惧交织在同一张脸上,显得格外狰狞诡异:“不过,倒是可以告诉你一点点。”
镜中的人微微倾身,凑近岑暮的耳朵,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一字一句地说:“你爱沈柯吧。”
岑暮的心脏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他开始干呕,胃里的酸水呛进喉咙,可他连弯腰的动作都做不到。他在心里疯狂地怒骂:你这个疯子!神经病!你已经把我们害惨了,你还想干什么?!
可原主仿佛听不见,他对着镜子,在自己的胸口画了一个爱心的形状,指尖划过的地方,像是要开出一朵血花来:“爱。”
“我会帮你的,小东西。”他抬起一只手,遮住半张脸,另半张脸上的笑容慢慢裂开,像一张即将破碎的面具,“看着吧,我用玫瑰和鲜血作引,以后,他就是属于你一个人的了。”
极致的恐惧像冰冷的潮水,瞬间将岑暮淹没。他想抬腿跑,却发现自己像被钉在了原地,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原主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来,像来自地狱的审判宣告:“放弃抵抗吧。这是我的身体。”
“好好睡一觉吧。”那声音忽然又软了下来,带着一点蛊惑的温柔,像哄骗无知的猎物,“睡醒了,就不疼了。”
岑暮眼里的恐惧像被抽走的潮水,一点点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茫然的空白。他的眼神变得涣散,身体也不再发抖,像一具被抽走灵魂的木偶,僵硬地转过身,朝着片场的方向走去。
狭窄的咖啡馆里,暖黄的灯光裹着夕阳的余温,空气中飘着咖啡和甜点的甜香。岑暮一眼就看见了窗边的两个人——
沈柯和surprise的两张脸凑得极近,几乎贴在一起。surprise动着嘴,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他听清:“我在向你表示友好。”
代入暮暮视角真的巨绝望和无力啊
身体不是他的,身份不是他的,他想拒绝,想说真相,可什么也改变不了。爱人借自己之手越推越远,什么也不剩下。等我写完第三卷你们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刀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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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玫瑰引